1,計稅方式有哪幾種
一、一般計稅方法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二、簡易計稅方法1、銷售額的計算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簡易計稅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其應納稅額,納稅人采用銷售額和應納稅額合并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征收率)2、發生折扣折讓的銷售額的確定納稅人提供的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應稅服務,因服務中止或者折讓而退還給接受方的銷售額,應當從當期銷售額中扣減。扣減當期銷售額后仍有余額造成多繳的稅款,可以從以后的應納稅額中扣減。
2,計稅方式怎么選擇
計稅方式分為簡易計稅法和一般計稅法。兩者的區別在于:1、適用納稅主體不同一般納稅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來提供應稅服務計稅,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來提供應稅服務。2.計算的方法不同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繳納稅額,是指當期的銷項稅額抵扣了當期的進項稅額之后的余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當期的銷項稅總額-當期的進項稅總額,當期進項稅額大于當期銷項稅額而不足抵扣時,其不足的部分可以結轉到下期去抵扣。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指的是按照銷售收入乘以相應的增值稅率應交的增值稅率繳納增值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 (三)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筑、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3.圖書、報紙、雜志、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3,計稅方式怎么選擇
一、正文回答根據計算方法的不同來選擇計稅方法分為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選擇一般納稅人納稅,適用于一般計稅方法計稅;而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則是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二、分析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簡易計稅方法,又稱簡易征收,即簡易征稅辦法,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因行業的特殊性,無法取得原材料或貨物的增值稅進項發票,所以按照進銷項的方法核算增值稅應納稅額后稅負過高,因此對特殊的行業采取按照簡易征收率征收增值稅。三、計稅方式的特點?適用按3%簡易計稅辦法計算繳納增值稅的項目,小規模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采用一般計稅方法的一般納稅人通常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四、總結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價稅分離時使用的是稅率,簡易計稅方法計算價稅分離時使用征收率。一般計稅方法用銷售額計算的是銷項稅額,簡易計稅方法用銷售額計算的是應納稅額。
4,我國繳納個稅有兩種計稅方式分別是什么
繳納個稅的計稅方式從稅率上來說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超額累進稅率,一種是比例稅率,這兩種稅率可以說在稅法里面是比較常見的,很多稅種中采用的都是比例稅率。而超額累計稅率只有在個人所得稅這方面是有比較多的應用的,像土地增值稅采用的是超率累計稅率,兩者的原理其實是差不多的。個人所得稅中個人心之所得的部分采用的是超額累進稅率,這個所謂的超額累進稅率就是說你的收入跨過一個檔次的時候,跨過檔次的一部分,按照高檔次稅率來計算,這個檔次對于大多數人來說知道第3檔就夠了。也就是6萬塊錢以內是免稅的,這個收入范圍之內你是不需要交錢的,6萬到96,000的這一部分是3%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而96,000~144,000這一部分是10%,144,000~206,000那個部分,就跟比例是對20%差不多了,不過那個收入相信大多數人也不是那么容易達到的。個人所得稅中勞務報酬所得,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及偶然所得,所使用的稅率是比例稅率20%,當然其中也是有一些起付門檻的。比如說勞務報酬你給一個公司做工作,但你不是這個公司正常的員工,你在這個公司沒有正式人事關系,他給你的錢通過網銀去轉賬的話,它必須要走這個現金流的,所以要扣稅超過800的部分扣20%,如果是1800的話就扣你200塊錢的稅,這個錢不是公司拿下了,是要上交稅務局的。最近關于年終獎如何去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也有了很多的討論,但這些東西自己覺得到最終年終匯算清繳的時候,對你的個人收入沒什么影響。該退給你的錢都會退給你,你可以采用每個月平均的方式除以12,然后根據你每個月的這個工資檔次去預提預繳,也可以選擇一次性獎金的繳納方式,而且到第2年3月份開始都會實行綜合所得稅匯算清繳,大部分人是能退回來一部分錢的。
5,計稅方式是什么
法律分析:1、單獨計稅根據《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第一條第一款規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和上述第三條的附表一致),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2、并入綜合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第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進行納稅調整:(一)個人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本人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額,且無正當理由;(二)居民個人控制的,或者居民個人和居民企業共同控制的設立在實際稅負明顯偏低的國家(地區)的企業,無合理經營需要,對應當歸屬于居民個人的利潤不作分配或者減少分配;(三)個人實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獲取不當稅收利益。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作出納稅調整,需要補征稅款的,應當補征稅款,并依法加收利息。
6,計稅方式什么意思分哪些種
計稅方式是計算應征稅額依據的方式。分為繳納計稅法、一般計稅法、簡易計稅法,具體如下:1、繳納計稅法:海外企業或是個人在境外產生混合銷售行為,在地區未配有運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2、一般計稅方法(一般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使用計算公式是:當期應納增值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_當期進項稅額; 3、簡易計稅方法(主要小規模納稅人使用):當期應納增值稅額=當期銷售額(不含增值稅)×征收率。拓展資料:1.計稅依據解析:又被稱為稅基,就是指根據以計算課稅的對象應納稅款的直接總數作為依據,它處理對課稅對象課稅的計算難題,是對征稅對象的量的要求。計稅依據依照數量單位的特性區劃,有兩種主要形狀:使用價值特征和物理形狀。使用價值形狀包含應納稅收入額、銷售額、主營業務收入等,物理學形狀包含總面積、容積、容量、凈重等。以使用價值形狀作為稅基,又稱之為從價計征,即按課稅對象的貨幣使用價值計算。另一種是從量計征,即直接按課稅對象的當然企業計算。2.計稅基礎是課稅對象的量的具體表現:計稅基礎的額度同稅金成正比例,計稅基礎的額度越多,應納稅所得額也越大。課稅對象同計稅基礎有密切的關系。前邊一種是以質的方面對交稅的規定,即對什么征繳;后邊一種則是以量的方面對交稅的規定,即如何計量。3.年終獎具體措施: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此前發布的相關文件,年底前取得的年終獎,在繳納個稅時有單獨計稅和合并計稅兩種方式。其中,單獨計稅指年終獎與工資收入分開計算個稅,是一種稅收優惠政策,而合并計稅則是將所有的收入合并起來申報個稅。 據了解,這一政策相關部門正在研究是否延續優惠計稅政策。如果未延續,自2022年起,年終獎就將只有合并計稅一種方式,不少人的年終獎將適用更高的稅率。最終結果還需以財稅部門的官方發布為準。
7,個人所得稅兩種計算方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個人所得稅兩種計算方法:一:不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如下: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二:并入綜合所得,計稅方式如下:發放的獎金數與居民個人當月的工資薪金,采用累計預扣法進行計算個人所得稅。根據預扣預繳法,個稅的計算公式如下: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本年度累計應發稅前工資—累計個稅起征點—累計五險一金個人部分—累計專項附加扣除本期應預扣預繳稅額=(累計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累計已預扣預繳稅額1、工資范圍在1-5000元之間的,包括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0%;2、工資范圍在5000-8000元之間的,包括8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3、工資范圍在8000-17000元之間的,包括17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10%;4、工資范圍在17000-30000元之間的,包括3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0%;5、工資范圍在30000-40000元之間的,包括4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25%;6、工資范圍在40000-60000元之間的,包括60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0%;7、工資范圍在60000-85000元之間的,包括85000元,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35%;8、工資范圍在85000元以上的,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為45%。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