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產中藥泡制的酒是不是需要報批報哪1級審批
所有藥品在生產銷售前必須經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批準,并獲得批準文號
首先要工商注冊,然后通過質檢,經衛生部門批準
2,白酒條形碼怎么申請
一、條形碼申請程序1、申請人廠商識別代碼手續,并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2、申請商品條形碼需要支付1880元官費;3、申請條形碼需要大概1個工作日的時間;4、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注冊登記表》 ,可直接在 ANCC 在線填寫注冊登記表。5、申請人的申請資料初審后,符合條件的資料,審批。6、收到初審合格的申請資料及申請人交納的費用(見表一) 后,對確實符合規定要求的,向申請人核準注冊廠商識別代碼,完成審批程序。7、申請單位收到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申請結束。二、常見的條碼主要是EAN條碼和UPC條碼EAN條碼目前常用的條碼,全球多個國家和地區普遍使用(除美國和加拿大部分地區外);UPC條碼要應用于美國和加拿大地區,申請UPC條碼前提必須先申請EAN-13碼。
3,生產滋補營養型白酒需要QS認證嗎
當然!QS是食品安全認證,入口的都要,再說你的有功效,還要辦理保健品批號!
需要
需要
4,白酒生產許可證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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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產許可證在各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許可證處服務大廳柜臺辦理。
方法1、企業到鎮經濟發展辦索取辦證須知,并按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材料。方法2、持有關申辦資料到鎮經濟發展辦索取“酒類(特種)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方法3、企業如實填寫好“申請審批表”并附上申辦資料備查,然后送鎮經濟發展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加具審批意見。方法4、審查通過后,將申請審批表送回市經貿局,由市經貿局審核加具意見,送省酒類專賣局審核發證。
二、申辦資料1、書面申請報告;2、企業法人身份證;3、營業執照(當年已年審),新成立的企業提供工商部門發出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4、《衛生許可證》(衛生評價報告單);5、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6、廠房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7、注冊資金驗資證明;8、本廠產品質量標準;9、產品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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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在網上買了兩瓶保健酒帶回家 批準文號衛食健字1998 第
產品名稱: 永州異蛇酒 批準文號: 衛食健字(1998)第130號 申請單位名稱: 湖南省永州之野異蛇實業有限公司 申請單位地址: 保健功能: 免疫調節 功效/標志性成分含量: 糧白酒、五步蛇、銀環蛇、烏梢蛇、枸杞子、紅棗等 主要原料: 適宜人群: 體質虛弱及免疫力低下者、中老年人 不適宜人群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 產品規格: 保質期: 貯藏方法: 注意事項: 批準日期: 1998/04/07
6,白酒生產許可證怎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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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產許可證在各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許可證處服務大廳柜臺辦理。
方法1、企業到鎮經濟發展辦索取辦證須知,并按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材料。方法2、持有關申辦資料到鎮經濟發展辦索取“酒類(特種)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方法3、企業如實填寫好“申請審批表”并附上申辦資料備查,然后送鎮經濟發展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加具審批意見。方法4、審查通過后,將申請審批表送回市經貿局,由市經貿局審核加具意見,送省酒類專賣局審核發證。
二、申辦資料1、書面申請報告;2、企業法人身份證;3、營業執照(當年已年審),新成立的企業提供工商部門發出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4、《衛生許可證》(衛生評價報告單);5、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6、廠房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7、注冊資金驗資證明;8、本廠產品質量標準;9、產品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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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保健養生酒可以注冊嗎
可以啊,怎么不可以啊
可以注冊商標,請采納。
養生酒與保健酒組方不同保健酒為藥及藥食同源的原料組方而成,屬功能飲料,介于藥和食品之間,必須具有一定的調理和治療人體某部或某項功能缺陷的作用,批準字號為健字號。藥酒組方多數為以藥材為主,也可附以藥食同源的原料,是針對人體某一方面病灶使用的酒,批準字號為藥準字號,有批號的藥酒也是藥品的一種劑型。從成分組成上來區分,可以明顯看出養生酒和保健酒及藥酒的本質差別。養生酒與保健酒效果不同養生酒具有一定的調節人體生理機能以及扶正機能的養生調理作用。比如四世同堂養生酒就具有補腎抗疲勞、提高腎動力,增強體質、防器官老化、延緩衰老等作用。而保健酒主要用于調節生理機能,以保健為目的,滿足消費者的嗜好,主要使用對象是身體某部或某項功能缺陷的亞健康人群保健。從根本上來說,養生酒注重的是根本的調節,涉及每一個日常細節,確保身體的健康發展;保健酒注重的是對已經病變的身體進行調節,以期達到恢復健康的目的。所以兩者的區別一個是固本培源的,適用面更廣;一個是改善恢復,適合亞健康人群,適用面相對窄一些。通過上述的介紹,我們知道了養生酒和保健酒有什么樣的區別了,不但藥方不同,而且還在功效上面有很大的區別,在平時通過酒來養生或是保健的時候我們一定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來定,酒類不同起到的效果和作用也是不同的。所以他們是不一樣的
8,白酒生產許可證辦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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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生產許可證在各省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許可證處服務大廳柜臺辦理。
方法1、企業到鎮經濟發展辦索取辦證須知,并按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材料。方法2、持有關申辦資料到鎮經濟發展辦索取“酒類(特種)生產許可證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方法3、企業如實填寫好“申請審批表”并附上申辦資料備查,然后送鎮經濟發展辦審核,符合條件的加具審批意見。方法4、審查通過后,將申請審批表送回市經貿局,由市經貿局審核加具意見,送省酒類專賣局審核發證。
二、申辦資料1、書面申請報告;2、企業法人身份證;3、營業執照(當年已年審),新成立的企業提供工商部門發出的企業名稱核準通知書;4、《衛生許可證》(衛生評價報告單);5、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證明;6、廠房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復印件);
7、注冊資金驗資證明;8、本廠產品質量標準;9、產品檢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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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酒類流通隨附單如何辦理
(一)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向所在地的縣(市、區)酒類管理部門領取、填報酒類批發許可證申請書。 (二)縣(市、區)酒類管理部門對申請填報的內容和條件進行初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在15個工作日內報市酒類管理部門。 (三)各市酒類管理部門自收到縣(市、區)的審查意見起,在1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者,發給“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者,不予發證,并書面告知理由。 縣、市如因工作方面的特殊情況,不能在上述時間內做出決定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 (四)各市發放的酒類批發許可證的經營者名單及詳細信息,于每季未按時上報省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 《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各省酒類監督管理部門實施。通過《隨附單》可以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這對于規范酒類流通渠道,防止假冒偽劣酒進入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也便于酒類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市場和酒類經銷商、酒類消費者識別真偽。所以從上級經銷商那里進來的酒就應該有這《隨附單》。該酒進入市場廠商就應該去辦理。
《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各省酒類監督管理部門實施。通過《隨附單》可以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這對于規范酒類流通渠道,防止假冒偽劣酒進入市場具有重要意義,也便于酒類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市場和酒類經銷商、酒類消費者識別真偽。所以你從上級經銷商那里進來的酒就應該有這《隨附單》.該酒進入你們山西市場廠商就應該去辦理. 至于酒類許可證,參照下面文件辦理. 為了進一步規范酒類批發市場,加強對酒類批發市場的規范化管理,根據《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和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修訂本辦法。 一、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須依法辦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 凡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均須按照《山西省酒類管理條例》規定,依法辦理《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 從事酒類批發的經營者是指專門從事酒類批發業務、連鎖集團公司、酒類生產企業設立的銷售公司(中心)等單位。 二、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申領酒類批發許可證要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不同地區從事酒類批發業務須有符合下列規定的注冊資本和相應的固定經營場所、倉儲設施: 1、省轄市:注冊資金10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40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50平方米以上。 2、縣級市:注冊資金50元萬以上,營業面積30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40平方米以上。 3、縣城:注冊資金3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25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30平方米以上。 4、鄉鎮及集貿市場:注冊資金20萬元以上,營業面積15平方米以上,倉儲面積20平方米以上。 5、注冊資金須市、縣相關部門的驗資報告。 6、營業和倉儲場所須提供合法的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 (二)有符合下列條件的專業人員: 1、熟悉酒類商品的基本知識; 2、熟悉酒類商品的保管、儲存常識; 3、熟悉酒類感官、理化、衛生三大指標的各種標準; 4、熟悉酒類商品標簽標準和名優標志、特定標志的使用規定; 5、掌握鑒別假冒偽劣酒類商品的基本知識、方法和技能; 6、直接接觸酒類商品的人員要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 7、經酒類管理部門培訓考核,取得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酒類經營人員資格證書》。 (三)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1、從事酒類批發須設有總帳、明細帳、商品帳、采購帳、保管帳等,帳目和報表能如實反映經營狀況,采購帳應保證采購過程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 2、須設有《酒類流通隨附單》臺帳,詳細記錄所購銷的每一批次酒類商品的來源、去向、數量、隨附單號碼、金額等,并保留底聯備查。 (四)有合格的、功能齊全的符合網絡辦公要求的包括電腦、打印機等在內的設備。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三、酒類批發許可證審核發放程序 (一)從事酒類批發業務的經營者,向所在地的縣(市、區)酒類管理部門領取、填報酒類批發許可證申請書。 (二)縣(市、區)酒類管理部門對申請填報的內容和條件進行初審,并提出審查意見,在15個工作日內報市酒類管理部門。 (三)各市酒類管理部門自收到縣(市、區)的審查意見起,在15個工作日內,對符合條件者,發給“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者,不予發證,并書面告知理由。 縣、市如因工作方面的特殊情況,不能在上述時間內做出決定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可延長10個工作日。 (四)各市發放的酒類批發許可證的經營者名單及詳細信息,于每季未按時上報省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備案。 四、酒類批發許可證實行年檢制度。年檢時間為每年的1-3月份。許可證有效期三年,每三年換發一次。經營者逾期不年檢、換證者,由當地酒管部門吊銷酒類批發許可證,取消批發資格,及時通知經營者,并向社會公告。 五、酒類批發許可證、申請書和酒類經營人員資格證書,由省酒類監督管理辦公室統一印制,各地不得自制。 六、本辦法自2010年5月1日起實行。同時,晉貿法字〔1999〕第165號文件規定的《山西省酒類批發許可證發證辦法》停止執行。
這個單子主要進大型正規的賣場的時候才要的。一般沒有什么用處。 辦酒類專賣辦就可以辦理的,地址在深田保稅區管理局大樓2樓1223室。就在福朋喜來登旁邊。辦理的劉小姐人很好。
你在那里拿酒類流通許可 證就在那里辦理。證明這酒的來源是那的
10,怎么申請白酒的條行碼
商 品 條 碼 申 辦 一、申請條件 1. 凡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的生產者、銷售者均可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二、注冊程序 1. 廠商識別代碼注冊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可以到所在地的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分支機構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2. 申請人應當填寫《中國商品條碼廠商識別代碼注冊申請書》,并提供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3. 申請人應按照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交納有關費用。 4. 申請人獲準注冊廠商識別代碼,編碼中心頒發《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證書》,并取得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資格。 三、系統成員義務 1. 系統成員對其注冊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享專用權,不得將其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轉讓他人使用。 2. 系統成員變更名稱、地址的,應當自有關主管部門批準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文件和《系統成員證書》到所在地編碼分支機構辦理變更手續。 3. 廠商識別代碼有效期為二年。系統成員應當在廠商識別代碼有效期滿前3個月內,到所在地編碼分支機構辦理續展手續。逾期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廠商識別代碼,并取消其系統成員資格。 4. 系統成員停止使用商品條碼的,應當在停止之日起3個月內,到所在地編碼分支機構辦理注銷手續。 系統成員依法被撤銷、解散、宣告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終止的,同時停止使用商品條碼,并辦理注銷手續。 5. 已被注銷廠商識別代碼的生產、銷售者,需要使用商品條碼的,應當重新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6.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使用已注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 7. 商品條碼印刷面積超過商品包裝表面面積或者標簽可印刷面積四分之一的,系統成員可以申請使用縮短版商品條碼。 8. 系統成員申請使用縮短版商品條碼,應填寫《中國商品條碼縮短碼注冊申請書》、《縮短碼產品目錄》,并提供包裝實物或設計稿。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商品條碼注冊登記表二份 2、營業執照有效復印件二份及組織機構代碼證(加蓋公章) 3、法律法規規定必須辦理審批許可才能從事的經營項目,須提供審批許可證明。(二份) 申請需要的時間 申請材料齊全報送國家編碼中心,20個工作日予以批復,對獲批準廠商分配中國商品條碼廠商識別代碼并在全國予以公告,同時通知辦事處為該廠商頒發《中國條碼廠商注冊證書》。 獲批準廠商成為中國商品條碼系統成員,享受有關權利義務,接受中國物品編碼中心及辦事處的管理與服務。 廠商既可憑注冊證書,對具體商品進行編碼及上網備案,報送膠片定單制作條碼標準母片,開始使用商品條碼。 1、什么是商品條碼 商品條碼是將表示商品信息的數字代碼轉換成由一組規則排列的平行線條構成的特殊符號,是商品的“身份證”,是商品流通于國際市場的“共同語言”。事實上,條碼已成為商品進入超市的必備條件,近年來,我國許多城市已有文件規定,所有無條碼商品不得進入超市。2、怎樣使用商品條碼 商品條碼一般印在商品包裝上,或將其制成條碼標簽附在商品上。對于小批量產品來說,條碼也可印在不干膠上張貼。 3、哪些商品適宜采用條碼 所有零售商品,例如食品,飲料,卷煙,土特產品,服裝、鞋帽,醫藥品,化妝品、牙膏、香皂、洗衣粉等日用化工品,圖書,膠卷、空白磁帶等信息用化學品,文教體育用品,工藝美術品及玩具,日用塑料制品及日用橡膠制品,日用搪瓷制品,餐具飲具,電視機、收音機、錄音機、電冰箱、洗衣機等家用電器,手工工具,剪刀等日用五金制品,日用雜品等都適宜采用條碼。 4、商品條碼的形式與結構 標準商品條碼由13位數字構成,分兩種情況: 第一:對690,691打頭的條碼,由3位國別碼、4位廠商代碼、5位商品代碼及1位校驗碼構成; 第二:對692以上打頭的條碼,由3位國別碼、5位廠商代碼、4位商品代碼及1位校驗碼構成,如: 其中: 692 12345 6789 0 國別碼 廠商代碼 商品代碼 校驗碼
11,酒類流通隨附單申請怎磨寫
一、總 則第一條 根據商務部《酒類流通管理辦法》、《商務部關于實施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通知》和《云南省商務廳關于簡化酒類流通隨附單發放管理程序的通知》,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制度。第二條 《酒類流通隨附單》由省商務廳按照商務部要求的式樣統一編號和印制,自制無效。第三條 《酒類流通隨附單》按照“誰登記、誰發放”的原則發放,市縣區商務局各自負責在本機關登記的酒類經營者的《酒類流通隨附單》發放。二、使用范圍第四條 《酒類流通隨附單》是酒類流通溯源制度的重要憑證,僅用于酒類流通過程之中,不得用于企業內部的其他管理。第五條 酒類生產企業的銷售部門、酒類批發經營者(含批零兼營,簡稱酒類商品供應商,下同)在銷售時,必須開具《酒類流通隨附單》。第六條 酒類零售經營者(含賓館、飯店、酒吧、夜總會、個體工商戶及其他服務業者等,簡稱酒類商品采購商,下同)在采購酒類商品時應主動索取《酒類流通隨附單》。第七條 酒類商品供應商、酒類商品采購商在運輸、存儲、調撥酒類商品時要做到一貨(批次)一單,單貨相符,單隨貨走,有單必有貨。酒類生產企業的銷售部門存儲在本企業的酒類商品除外。第八條 啤酒生產和銷售暫不實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藥酒、保健酒及料酒不實行備案登記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第九條 《酒類流通隨附單》為一式三聯,第一聯為存根;第二聯為售貨單位留存;第三聯為隨貨同行。 《酒類流通隨附單》中“品名”、“規格”欄內填寫酒類商品,不得與其他商品混合填寫。 《酒類流通隨附單》中“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欄內,屬進口酒類應填寫灌裝日期。三、申領辦法第十條 縣區商務局每半年(5月、12月)向市商務局申領《酒類流通隨附單》、《云南省酒類流通隨附單領購簿》和調撥單。縣區商務局申領需提交的資料:1、首次申領時需提交由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和加蓋單位印章的《酒類流通隨附單申領表》和半年需求量測算表;2、再次申領時需提交由單位領導簽署意見和加蓋單位印章的《酒類流通隨附單申領表》、《酒類流通隨附單發放登記表》(匯總)、半年需求量測算表和已使用的《酒類流通隨附單》存根及調撥單存根。縣區商務局的申領程序:1、縣區商務局測算半年用量,準備需提交的資料;2、縣區商務局向市商務局申報,提交相關資料(一式兩份),由市商務局負責酒類流通管理的科室(以下簡稱經辦科室)受理、測算、初審,交分管領導審批;3、分管領導審核批準;4、經核準的材料交經辦科室,由經辦科室按核準數發放,并辦理相關手續;5、相關資料由經辦科室和申領單位存檔備查。第十一條 酒類商品供應商在申領《酒類流通隨附單》前,必須先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酒類流通管理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第十二條 酒類商品供應商應向本企業備案登記的酒類流通管理部門申領《酒類流通隨附單》和《云南省酒類流通隨附單領購簿》。酒類商品供應商申領需提交的資料:首次申領需提交:1、《酒類流通隨附單申領表》(企業);2、《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復印件;3、產品檢驗報告;4、《營業執照》復印件;5、生產企業應提供《生產許可證》;6、單位介紹信及經辦人的有效證件。再次申領需提交:1、《酒類流通隨附單申領表》(企業);2、已全冊使用并交由備案登記機關匯總統計后的《酒類流通隨附單》存根;3、備案登記機關核發的《云南省酒類流通隨附單領購簿》。酒類商品供應商申領程序:1、酒類商品供應商測算全年用量,準備相關資料;2、向酒類流通管理部門提交相關資料(一式兩份);3、經辦科室受理申請,對相關證件和申請報告審核無誤和測算合理后,首次申領按照測算的全年需求總量1/4的標準,再次申領按照“存根上繳多少,發放多少”的原則向分管領導提出辦理意見,并交分管領導審批;4、分管領導審核批準;5、經核準的材料交經辦科室,由經辦科室按核準數發放,開具調撥單(蓋章有效)并在該企業使用的《云南省酒類流通隨附單領購簿》上登記;6、相關資料由經辦科室和申領單位存檔備查。酒類流通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后,無特殊原因必須在兩個工作日內向申請者發放《酒類流通隨附單》和《云南省酒類流通隨附單領購簿》,并開具調撥單。四、隨附單管理第十三條 縣區酒類流通管理部門要安排專人負責向上級管理部門進行《酒類流通隨附單》的申領、保管,負責有關審核、測算、發放、登記、存根回收、保管,負責有關資料的匯總、上報工作。 酒類經營者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領用和保管工作。第十四條 縣區酒類流通管理部門必須建立《酒類流通隨附單》收發臺帳(《酒類流通隨附單》發放登記表),認真登記領用企業名稱、備案登記證號、領用數量、隨附單起止號、領用日期、領用人簽名、發放人簽名、生產企業的生產證號、主要經營品牌和存根回收情況等。酒類商品供應商必須建立《云南省酒類流通隨附單領購簿》。第十五條 酒類商品供應商必須如實填寫《酒類流通隨附單》,要求字跡清晰、加蓋印章。酒類商品采購商必須如實核對《酒類流通隨附單》與銷售商的有關證件、所購酒類商品,做到單證相符、單貨相符。《隨附單》無售貨單位蓋章無效。酒類商品供應商、酒類商品采購商必須對所供應和采購的酒類商品承擔責任。第十六條 《酒類流通隨附單》不得重復使用、轉借、代開、偽造和買賣。第十七條 《酒類流通隨附單》如有遺失或損毀,必須立即將有關情況、遺失或損毀的單據起止號等報告發放《酒類流通隨附單》的酒類流通管理部門。縣區酒類流通管理部門應及時對有關情況進行備案,并上報市級酒類流通管理部門。縣區酒類流通管理部門在收到有關遺失或損毀報告后應及時督促遺失或損毀《酒類流通隨附單》的單位在10個工作日內在市級新聞媒體上對《酒類流通隨附單》遺失或損毀情況予以公告,公告費用由遺失或損毀單位承擔。《酒類流通隨附單》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使用的,應及時交回發放單位。第十八條 凡不執行《酒類流通隨附單》制度的酒類商品供應商、采購商, 一經查實 , 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由酒類流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視情節輕重,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向社會公告。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執行。
搜一下:酒類流通隨附單申請怎磨寫
12,西安市酒類經營許可證如何辦理
還應按照《酒類流通管理辦法》辦理許可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第五條商務部負責全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第二章申請酒類銷售許可證備案登記第六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第七條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58685e5aeb931333332613734:1、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2、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3、經商務部認可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第九條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和保存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建立備案登記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并可向社會公布。第十條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商務主管部門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登記表》自酒類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自動失效。商務主管部門應定期與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實注銷或吊銷情況。第十一條商務主管部門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案登記時,僅可收取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工本費,不得收取其它費用。第十二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或騙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第三章經營規則申請酒類銷售許可證第十三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執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第十四條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數量、單位)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類經營者,經商務部認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單據,代替本辦法規定的《隨附單》。第十五條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或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單據;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第十六條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散裝酒盛裝容器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期、經營者及其聯系電話。第十七條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第十八條酒類經營者銷售酒類商品應明碼標價,誠實守信。第十九條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第二十條禁止批發、零售、儲運以下商品:(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二)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三)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四)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過保質期等的酒類商品和非法進口酒;(五)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酒類商品。第四章監督管理第二十一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得限制或阻礙合法酒類商品在本地區的流通。第二十二條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管理時,應出示有效證件,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在有證據或接到舉報等情況下,執法人員可以查閱賬冊或抽取樣品。抽取樣品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有效憑證。商務主管部門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秘密。酒類經營者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情況,不得擅自轉移、銷毀待查受檢酒類商品。第二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應建立酒類流通監測體系,對當地酒類流通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建立酒類經營者信用檔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商務部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酒類流通管理和酒類商品安全信息系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酒類經營者應及時報送相關信息。第二十四條商務主管部門可自行或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銷售的酒類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可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商務主管部門出具或認可的酒類鑒定結論應以國家法定檢測機構檢測結果為依據。第二十五條鼓勵酒類行業組織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制度。第二十六條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的行為。第五章法律責任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酒類經營者處2000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視情節輕重,處1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可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處5000元以下罰款,并向社會公告。第二十九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2000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非法商品,并可視情節輕重處30000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及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三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10000元以下罰款。第三十三條商務主管部門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六章附則第三十四條已依法實行酒類流通行政許可管理的地區,應繼續執行許可證制度,酒類商品流通按本辦法實行溯源制度,酒類流通許可證書視同《登記表》。第三十五條《登記表》和《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第三十六條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七條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第三十八條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設立3個月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酒類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和建立酒類流通溯源制度。
可能各地的辦事流程有些不一樣吧我說說武漢的情況吧第一步:辦理衛生許可證:1)工商行政部門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兩份2)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兩份3)經營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兩份(最好連房產證復印件一并提供)4)經營地點的地址方位圖5)銷售人員的健康證6)所銷售產品的廠家生產衛生許可證及產品質量檢測報告單以上材料提交至所在區級政務服務中心衛生局窗口辦理第二部:辦理營業執照1)《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原件2)《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原件3)新辦理的衛生許可證原件4)法人身份證復印件5)經營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復印件(最好連房產證復印件一并提供)以上材料提交至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