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白酒20噸消費稅稅率怎么算,現行消費稅政策規定白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1,現行消費稅政策規定白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目前的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消費稅從價比例稅率20%,從量定額稅率是0.5元/500克
從價征收的稅率是20%; 從量計征的稅率是每市斤0.5元.

現行消費稅政策規定白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2,已知銷售20噸白酒白酒消費稅稅率05元500克那么它的消費稅是多少

你自己都知道啦,(白酒消費稅稅率0.5元500克)1元1千克20噸是20*1000千克,所以20噸白酒的從量稅是20000元

已知銷售20噸白酒白酒消費稅稅率05元500克那么它的消費稅是多少

3,白酒消費稅是多少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黃酒 3.啤酒 (1)甲類啤酒 (2)乙類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噸250元/噸220元/噸10%5%

白酒消費稅是多少

4,白酒的消費稅怎么算

法律分析:銷售糧食、白酒的消費稅,是指在銷售過程所征收的稅額。一、糧食、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舉例: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2噸,收取價款30萬,那么應繳納的消費稅=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實際中遇到的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計稅價格、成套銷售、視同銷售等情況。此時以上公式仍然適用,但對于具體銷售額、稅率等可能需要具體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第十條 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

5,白酒的消費稅率是多少

1.糧食白酒  25%    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2.薯類白酒 15%   用甜菜釀制的白酒,比照薯類白酒征稅。
白酒實行復合稅率,從價計征的稅率是20%,從量計征的稅率是每市斤0.5元.

6,白酒消費稅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對應的計算公式是: 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如果屬于委托加工白酒的,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情況下,按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其計算公式是: 組成計稅價格=(材料成本+加工費+委托加工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 如果屬于進口酒類應稅消費品的,其計算公式是: 組成計稅價格=(關稅完稅價格+關稅+進口數量×消費稅定額稅率)÷(1-消費稅比例稅率)。”例如:某白酒生產企業10月份生產銷售某類白酒10000斤,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為100000元,該企業需要繳納多少消費稅。應納消費稅稅額=0.5×10000+100000×20%=25000元。生產、委托加工以及進口白酒的企業,除了需要繳納增值稅這一流轉稅,還需要繳納消費稅,且白酒消費稅的計稅方法是復合計征,既需要計算從價稅額又需要計算從量稅額

7,如何計算白酒企業稅率

設應納稅額a<應納稅所得b,x為廣告費(a+x)/(b+x)-a/b=(b-a)x/b(b+x)>=0即所得稅率大于未加廣告費的所得稅率
1.生產企業銷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稅(17%)、消費稅【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企業所得稅(25%)等 。2.商業企業銷售白酒需要交增值稅(17%)、企業所得稅(25%)等 3.還有一系列的附加稅,城市維護建設稅7%,教育費附加5%,地方教育費附加2%,地方水利建設基金1%,4.印花稅計入管理費用

8,白酒消費稅計算方法

白酒消費稅是是按照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計算的。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生產銷售糧食白酒、薯類白酒,從量定額計稅辦法的計稅依據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實際銷售數量。【法律依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五條消費稅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或者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應納稅額計算公式: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實行從量定額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納稅人銷售的應稅消費品,以人民幣計算銷售額。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銷售額的,應當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溫馨提示】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9,關于一個白酒消費稅計算的問題

職工發放的部分視同銷售,并在一起算就好。500斤=250公斤=250kg=0.25噸共銷售 1.2+0.25=1.45噸1.45*6000*20%+1.45*1000=1740+1450=3190元小技巧:白酒從量定額 1噸/1000元
白酒復合計稅,從量的標準是0.5元/斤,1噸=1000公斤=2000斤,所以換算成噸的話就是0.5*2000元/噸。所以從量部分就是1.2噸*0.5*2000元/噸作為職工福利發放的白酒要按同類產品的銷售價格來計征消費稅,所以就按銷售額計算單價6000元/(1.2*2000)斤=2.5元/斤,從價部分消費稅=2.5*500*0.5
你自己都已經解釋了,6000元/噸要換算成一斤多少元,就是6000/2000,就是每斤3元,直接就可以和500算出定率所要繳納的稅款了。
看到irenely_009007的答案感覺好笑,不懂還來教人。2000*3*(1+8%)/(1-20%)是從價定稅的成本利潤(注意:消費稅成本利潤的公式是這樣的,因為是價內稅),0.5從量稅稅率,白酒是0.5元/斤。所以樓主的答案完全正確。

10,銷售白酒如何計算消費稅

銷售白酒的消費稅,是指在銷售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稅額。 一.白酒消費稅計算公式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1)。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舉例:某酒廠銷售糧食白酒2噸,收取價款30萬,那么應繳納的消費稅=1000*2*2*0.5+300000*20%=62000(元)實務中遇到的情況可能比較復雜,可能涉及需要核定計稅價格、成套銷售、視同銷售等情況。此時以上公式仍然適用,但對于具體銷售額、稅率等可能需要具體定。二.核定計稅價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2)第十條,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計稅價格明顯偏低并無正當理由的,由主管稅務機關核定其計稅價格。同時,《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3)(國稅函〔2009〕380號)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銷售公司、購銷公司以及委托境內其他單位或個人包銷本企業生產白酒的商業機構)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準如下:(一)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二)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生產企業實際銷售價格高于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申報納稅;實際銷售價格低于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按最低計稅價格申報納稅。三.成套產品銷售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從高適用稅率;對于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及押金,應在收取時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包裝物押金要還原成不含稅價格計算;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例如,酒廠將自己生產的糧食白酒與黃酒共10噸組成禮品套裝出售給某商場,總售價60萬元,隨貨銷售的包裝物不含稅價為12萬元,假設包裝物未單獨計價,收取包裝物押金2.34萬元,向商場收取品牌使用費3.51萬元,進項稅額為76500元。則計征消費稅時適用白酒消費稅稅率,應納消費稅=(600000+120000+23400÷1.17+35100÷1.17)×20%+10×2000×0.5=164000(元)。四.產品視同銷售這種情況主要是白酒生產商將白酒拿去消費,需視同銷售。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納稅人將自產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和抵償債務的,以最高銷售價格作為消費稅的計稅依據。其他按照同類商品的售價或加權平均價計算。例如,某酒廠將自產的2噸糧食白酒換取原材料,對方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30萬元;酒廠開具的增值稅發票上注明的價款為35萬元。自產白酒的成本價為22萬元。同類糧食白酒最高不含稅售價為40萬元。應納消費稅=400000×20%+2×2000×0.5=82000(元)。引用資料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白酒消費稅征收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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