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18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中:三十七其他服務業9、家政服務為鼓勵類產業,如果主營業務家政服務占比達到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且處于西部地區可以享受相關優惠政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 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一、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設在西部地區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當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70%以上的企業,經企業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后,可減按1 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上述所稱收入總額, 是指《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的收入總額。
2.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18年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20年本)》,《目錄》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物流業被西部多省納入鼓勵類產業目錄,據了解,《目錄》是企業享受西部大開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基本依據。設在西部地區的企業,以《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的,可以享受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前期經國務院同意,該優惠政策已明確延續至2030年12月31日。同時,將企業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比重的認定標準由70%放寬至60%,進一步擴大優惠政策覆蓋面。
3.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11
經稅務機關審核,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可按下述規定給予減稅或免稅優惠:
〈一〉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三年。是指:1、 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的企業,經有關部門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所得稅。
2、國務院批準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自投產年度起免征所得稅三年。
〈二〉 為了支持和鼓勵發展第三產業企業(包括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轉換經營機制舉辦的第三產業企業),可按產業政策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具體規定如下:1、 對農村的為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的行業,即,鄉、村的農技推廣站、植保站、水管站、林業站、畜牧獸醫站、水產站、種子站、農機站、氣象站,以及農民專業技術協會,專業合作社,對其提供的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鎮其他各類事業單位開展上述技術服務或勞務所取得的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2、 對科研單位和大專院校服務于各業的技術成果轉讓,技術培訓,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承包所取得的技術性服務收入暫免征收所得稅。
3、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咨詢業(包括科技、法律、會計、審計、稅務等咨詢業)信息業、技術服務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
4、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交通運輸業、郵電通訊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稅,第二年減半征收所得稅。
5、 對新辦的獨立核算的從事公用事業、商業、物資業、對外貿易業、旅游業、倉儲業、居民服務業、飲食業、教育文化事業、衛生事業的企業或經營單位,自開業之日起,報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一年。
6、 對新辦的三產企業經營多業的,按其經營主業(以其實際營業額計算)來確定減免稅政策。
〈三〉企業利用廢水、廢氣、廢渣等廢棄物為主要原料進行生產的,可在五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1、 企業在原設計規定的產品以外,綜合利用本企業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作主要原料生產的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征所得稅五年。
2、 企業利用本企業外的大宗煤矸石、爐渣、粉渣灰作主要原料,生產建材產品的所得,自生產經營之日起,免征所得稅五年。
3、 為處理利用其他企業廢棄的,在《資源綜合利用目錄》內的資源而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一年。
〈四〉國家確定的“老、少、邊、窮”地區新辦的企業,可在三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在國家確定的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地區、貧困地區新辦的企業,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后,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三年。國家確定為貧困縣的農村信用社在一九九五年底前可繼續免征所得稅。
〈五〉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暫免征收所得稅,超過30萬元的部分,依法繳納所得稅。
〈六〉企業遇有風、火、水、震等嚴重自然災害,可在一定期限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企業遇有風、水、火、震等嚴重自然災害,經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一年。
〈七〉新辦的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城鎮待業人員達到規定比例的,可在三年內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1、 新辦的城鎮勞動就業服務企業,當年安置待業人員超過企業從業人員總數60%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批準,可免征所得稅三年,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的計算公式為: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 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100%2、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免稅期滿后,當年新安置待業人員占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30%以上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可減半征收所得稅二年。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的計算公式為:當年安置待業人員比例=當年安置待業人員人數/企業原從業人員總數×100%3、 享受稅收優惠的待業人員包括待業青年、國有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富余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精簡機構的富余人員、農轉非人員和兩勞釋放人員。
4、 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總數包括在該企業工作 的各類人員,含聘用的臨時工 、合同工 及離退人員。
〈八〉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1、 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辦工廠,農場自身從事生產經營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2、 高等學校和中小學校舉辦各類進修班,培訓班的所得暫免征收所得稅。
3、 高等學校和中小學享受稅收優惠的校辦企業,必須是學校出資自辦的,由學校負責經營管理,經營收入歸學校所有的企業,下列企業不得享受對校辦企業的稅收優惠:(1)將原有的納稅企業轉為校辦企業 (2)學校在原校辦企業的基礎上吸收外單位投資舉辦的聯營企業(3)學校向外單位投資舉辦的聯營企業;(4)學校與其他企業、單位和個人聯合創辦的企業 (5)學校將校辦企業轉租給外單位經營的企業 (6)學校將校辦企業承包給個人經營的企業。
4、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高等學校和中小學的范圍僅限于教育部門所辦的普教性學校,不包括電大 、夜大 、業大等各類成人學校,企業舉辦的職工學校和私人辦學校。
〈九〉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生產企業可減征或者免征所得稅。是指:1、 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和街道辦的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35%以上,暫免征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的比例超過10%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2、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四殘”人員的范圍包括盲、聾、啞和肢體殘疾。
3、 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福利生產企業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具有國家規定的開辦企業的條件(2)安置“四殘”人員達到規定的比例(3)生產經營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并適宜殘疾人從事生產勞動或經營(4)每個殘疾職工都具有適當的勞動崗位(5)有必要的適合殘疾人生理狀況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勞動保護措施 (6)有嚴格、完善的各項管理制度 ,并建立了“四表一冊”(企業基本情況表、殘疾職工工種安排表、企業職工工資表、利稅分配使用報表,殘疾職工名冊)。
〈十〉鄉鎮企業可按應繳稅款減征10%,用于補助社會性開支的費用,不再執行稅前提取10%的辦法。
〈十一〉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取得的收入在“八五”期間免征所得稅。是指: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利用自身擁有的自然資源,從事種植業、養殖業、旅游業(不包括獨立核算的賓館、飯店、招待所)取得的所得,進行農產品初加工所取得的所得和服務于水利工程自身的建筑業所得,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收所得稅。
〈十二〉對地質礦產部所屬的地質勘探單位的所得,在一九九四年底以前減半征收所得稅。
〈十三〉新成立的對外承包公司的境外收入免征五年所得稅的政策,可以執行到一九九五年底。
〈十四〉生產副食品的企業在“八五”期間減征或免征所得稅。是指:1、 對專門生產醬油、豆制品、腌制品、醬、醬腌菜、糖制小食品、兒童食品、小糕點、醋、果脯蜜餞、果汁果醬、干菜調料(不包括味精)和飼料加工的企業,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減半征收所得稅。
2、 對新辦的某些食品工業企業,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稅一年。
3、 對專門生產嬰、幼兒食品和直接供應大、中、小學生的快餐、方便食品的企業或車間,其產品不進入市場,實行內部供應價格,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稅。
4、 對新恢復的傳統名特食品企業,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減半征收所得稅。
〈十五〉對新辦的飼料工業企業,在一九九五年底以前免征所得稅。
二、以上優惠政策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執行,凡是屬于原優惠政策延續的,享受優惠政策企業的減免稅期限應連續計算。
三、在以上優惠政策規定的減免幅度和期限內,省級稅務機關(分局、地方局)可以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備案。
四、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以上優惠政策外,其他的優惠政策一律廢止,各地區,各部門一律不得越權制定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
4.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14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包括兩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國家現有產業目錄中的鼓勵類產業,即《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中的鼓勵類產業、《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11年修訂)》中的鼓勵類產業和《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13年修訂)》中的西部地區產業;第二部分為西部地區新增鼓勵類產業,按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列,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訂。上述鼓勵類產業企業,指以《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規定的產業項目為主營業務,且其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收入總額60%以上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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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18公告
西部鼓勵類產業目錄有電子,商貿,倉儲,物流,農產品加工等
6. 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2015
A107040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2018年修訂)
2017年企業所得稅申報表重難點項目之——所得減半與低稅率優惠疊加享受(A107020、A107040、)<高金平>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案例分析:享受優惠后的應稅項目所得填報<畢曉穎>
行次 項 目 金 額
1 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
2 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1)
3 三、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內取得的所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1)
4 四、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
5 五、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6 六、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7 七、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8 八、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9 九、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0 十、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1 十一、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2 十二、國家規劃布局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3 十三、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4 十四、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5 十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6 十六、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17 十七、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免征企業所得稅
18 十八、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
19 十九、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0 二十、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1 二十一、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2 二十二、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
23 二十三、新疆喀什、霍爾果斯特殊經濟開發區新辦企業定期免征企業所得稅
24 二十四、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25 二十五、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免征企業所得稅
26 二十六、線寬小于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27 二十七、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填寫A107042)
28 二十八、其他
29 二十九、減:項目所得額按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
30 三十、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30.1+30.2)
30.1 (一)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
30.2 (二)高校畢業生就業
31 三十一、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
32 三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減征或免征(£免征£減征:減征幅度____%)
33 合計(1+2+…+28-29+30+31+32)
A107040 《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填報說明(2018年修訂)
本表適用于享受減免所得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填報。納稅人根據稅法和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填報本年享受減免所得稅優惠情況。
一、有關項目填報說明
1.第1行“一、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免所得稅”:根據稅法、《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的通知》(財稅〔2018〕7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范圍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40號)等相關稅收政策規定,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的企業,并符合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含1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條件的,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第23行×15%的金額。
2.第2行“二、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稅法、《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24號)等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表A107041第31行金額。
3.第3行“三、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區內取得的所得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國務院關于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新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實行過渡性稅收優惠的通知》(國發〔2007〕40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21號)等規定,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記注冊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在經濟特區和上海浦東新區內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表A107041第32行金額。
4.第4行“四、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支持魯甸地震災后恢復重建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27號)規定,魯甸受災地區農村信用社,在規定期限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5.第5行“五、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扶持動漫產業發展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5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文市發〔2008〕51號)、《文化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動漫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產發〔2009〕18號)等規定,經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動漫產品,享受軟件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6.第6行“六、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27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9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27號)等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集成電路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1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7.第7行“七、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等規定,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2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400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8.第8行“八、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等規定,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3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400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9.第9行“九、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財稅〔2018〕27號等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線寬小于0.25微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2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210企業五免五減半——免稅”“220企業五免五減半——減半征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0.第10行:“十、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財稅〔2018〕27號等規定,2017年12月31日前設立的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3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企業)”且表A107042“減免方式”填報“210企業五免五減半——免稅”“220企業五免五減半——減半征稅”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1.第11行“十一、新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等規定,我國境內新辦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21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新辦符合條件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2.第12行“十二、國家規劃布局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等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22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23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領域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3.第13行“十三、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等規定,我國境內新辦的符合條件的企業,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獲利年度起計算優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311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新辦符合條件企業)”“321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新辦符合條件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4.第14行“十四、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可減按1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2〕27號、財稅〔2016〕49號等規定,國家規劃布局內的重點軟件企業,如當年未享受免稅優惠的,可減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312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13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領域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14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出口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2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3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領域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4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出口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5.第15行“十五、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進一步鼓勵集成電路產業發展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6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在2017年(含2017年)前實現獲利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17年前未實現獲利的,自2017年起計算優惠期,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400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6.第16行“十六、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5〕6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在2017年(含2017年)前實現獲利的,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并享受至期滿為止;2017年前未實現獲利的,自2017年起計算優惠期,享受至期滿為止。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500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600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17.第17行“十七、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中宣部關于繼續實施文化體制改革中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4號)等規定,從事新聞出版、廣播影視和文化藝術的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自轉制注冊之日起免征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18.第18行“十八、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16〕111號)等規定,符合條件的生產和裝配傷殘人員專門用品的企業免征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19.第19行“十九、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完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4〕59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學技術部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新增中國服務外包示范城市適用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08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79號)等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6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類型”填報“110信息技術外包服務(ITO)”“120技術性業務流程外包服務(BPO)”“130技術性知識流程外包服務(KPO)”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0.第20行“二十、服務貿易類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商務部 科技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將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地區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所得稅政策推廣至全國實施的通知》(財稅〔2018〕44號)規定,對經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6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類型”填報“210計算機和信息服務”“220研究開發和技術服務”“230文化技術服務”“240中醫藥醫療服務”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1.第21行“二十一、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5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2號)、《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贛州市執行西部大開發稅收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3〕4號)、《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15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西部地區鼓勵類產業目錄>有關企業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14號)等規定,對設在西部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設在贛州市的鼓勵類產業的內資和外商投資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2.第22行“二十二、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定期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疆困難地區新辦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5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6〕85號)等規定,對在新疆困難地區新辦的屬于《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3.第23行“二十三、新疆喀什、霍爾果斯特殊經濟開發區新辦企業定期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11〕112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6〕85號)等規定,對在新疆喀什、霍爾果斯兩個特殊經濟開發區內新辦的屬于《新疆困難地區重點鼓勵發展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范圍內的企業,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五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4.第24行“二十四、廣東橫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深圳前海深港現代化服務業合作區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及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14〕26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平潭綜合實驗區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增列有關旅游產業項目的通知》(財稅〔2017〕75號)等規定,對設在廣東橫琴新區、福建平潭綜合實驗區和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的鼓勵類產業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本行填報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5.第25行“二十五、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免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60號)等規定,為支持發展奧林匹克運動,確保北京2022年冬奧會和冬殘奧會順利舉辦,對北京冬奧組委免征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取得的收入及發生的涉稅支出比照執行北京冬奧組委的稅收政策。本行填報北京冬奧組委、北京冬奧會測試賽賽事組委會根據表A100000第23行計算的免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6.第26行“二十六、線寬小于130納米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8〕27號規定,集成電路線寬小于130納米,且經營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企業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4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130納米的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27.第27行“二十七、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減免企業所得稅”:根據財稅〔2018〕27號規定,集成電路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且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自企業獲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5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企業)”的納稅人可以填報本項,本行填報表A107042第22行金額。
28.第28行“二十八、其他”:填報國務院根據稅法授權制定的及本表未列明的其他稅收優惠政策,需填報項目名稱、減免稅代碼及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金額。
29.第29行“二十九、項目所得額按法定稅率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納稅人同時享受優惠稅率和所得項目減半情形下,在填報本表低稅率優惠時,所得項目按照優惠稅率減半計算多享受優惠的部分。
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符合條件的技術轉讓、集成電路生產項目、其他專項優惠等所得額應按法定稅率25%減半征收,同時享受小型微利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集成電路線生產企業、國家規劃布局內重點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等優惠稅率政策,由于申報表填報順序,按優惠稅率減半疊加享受減免稅優惠部分,應在本行對該部分金額進行調整。本行應大于等于0且小于等于第1+2+…+20+22+…+28行的值。
計算公式:本行=減半項目所得額×50%×(25%-優惠稅率)。
30.第30行“三十、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繼續實施支持和促進重點群體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9號)等規定,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半年以上且持《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企業吸納稅收政策”)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30%。本行填報企業納稅年度終了時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減的企業所得稅金額。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本行填報第30.1+30.2行的合計金額。
安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扣減的企業所得稅,分別填報第30.1行、第30.2行。
31.第31行“三十一、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企業限額減征企業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 民政部關于繼續實施扶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創業就業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6號)等規定,對商貿企業、服務型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中的加工型企業和街道社區具有加工性質的小型企業實體,在新增加的崗位中,當年新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本行填報企業納稅年度終了時實際減免的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減免稅總額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減的企業所得稅金額。當年扣減不完的,不再結轉以后年度扣減。
32.第32行“三十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減征或免征(免征減征:減征幅度____%)”:根據稅法、《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2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實行民族區域自治的自治區、自治州、自治縣的自治機關對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決定減征或者免征,自治州、自治縣決定減征或者免征的,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納稅人填報該行次時,根據享受政策的類型選擇“免征”或“減征”填報,二者必選其一。選擇“免征”是指企業所得稅款地方分成40%部分全部免征;選擇“減征:減征幅度____%”需填報“減征幅度”,減征幅度范圍是1至100,表示企業所得稅地方分成部分減征的百分比。如,地方分享部分減半征收,則選擇“減征”,并在“減征幅度”后填寫“50%”。本行填報(應納所得稅額-本表以上行次優惠合計)×40%×減征幅度的金額,以上行次不包括第30.1行、第30.2行。
33.第33行“合計”:填報第1+2+…+28-29+30+31+32行的合計金額。
二、表內、表間關系
?。ㄒ唬┍韮汝P系
1.第30行=第30.1+30.2行。
2.第33行=第1+2+…+28-29+30+31+32行。
?。ǘ┍黹g關系
1.第2行=表A107041第31行。
2.第3行=表A107041第32行。
3.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1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8微米(含)的企業)”時,第6行=表A107042第22行。
4.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2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的企業)”且“減免方式”填報“400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第7行=表A107042第22行。
5.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3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企業)”且“減免方式”填報“400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的,第8行=表A107042第22行。
6.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2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0.25微米的企業)”且“減免方式”填報“210企業五免五減半——免稅”“220企業五免五減半——減半征稅”的,第9行=表A107042第22行。
7.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3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投資額超過80億元的企業)”且“減免方式”填報“210企業五免五減半——免稅”“220企業五免五減半——減半征稅”的,第10行=表A107042第22行。
8.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21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新辦符合條件企業)”時,第11行=表A107042第22行。
9.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22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230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符合領域的重點集成電路設計企業)”時,第12行=表A107042第22行。
10.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311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新辦符合條件企業)”“321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新辦符合條件企業)”時,第13行=表A107042第22行。
11.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312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13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領域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14軟件企業(一般軟件企業—符合出口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2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規模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3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領域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324軟件企業(嵌入式或信息系統集成軟件—符合出口條件的重點軟件企業)”時,第14行=表A107042第22行。
12.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400集成電路封裝測試企業”時,第15行=表A107042第22行。
13.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500集成電路關鍵專用材料生產企業”“600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生產企業”時,第16行=表A107042第22行。
14.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4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130納米的企業)”時,第26行=表A107042第22行。
15.當表A000000“208軟件、集成電路企業類型”填報“150集成電路生產企業(線寬小于65納米或投資額超過150億元的企業)”時,第27行=表A107042第22行。
16.第32行=(表A100000第25行-本表第1+2+3+4+5…+30+31行)×40%×減征幅度。
17.第33行=表A100000第26行。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4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的公告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5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部分表單樣式及填報說明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