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進口,國內公司能跟境外公司簽代理進口協議嗎境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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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內公司能跟境外公司簽代理進口協議嗎境外公

進口協議怎么簽都沒問題,但是有沒有法律效益或者可以境外公司委托國內公司或者個人與代理公司簽訂代理進口協議這樣也是行得通的!
只需提供你們和收貨單位之間的代理進口協議,即你們公司代理收貨單位進口。

國內公司能跟境外公司簽代理進口協議嗎境外公

2,當月該公司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 元

A高爾夫球具進口增值稅=(1 08000+1 3500)÷(1-1 0%) ×1 7%=1 35000×1 7%=22950(元)卷煙進口增值稅=(75000+18750+1 50×1 0箱)÷(1-36%)×1 7%=25300.78(元)當月該公司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22950+25300.78=48250.78(元)

當月該公司進口環節繳納的增值稅 元

3,有哪些公司做進口食品比較好呀知名度要高的

做進口食品的公司挺多的,個人覺得百裕豐貿易公司挺不錯的,在深圳這邊,可以去看看。
高端的就有蒙卡蒂啊,但是全國性的品牌暫時沒有知道
那個口岸?上海和南京的話,可以找上海禮紫
多客一百。 百度下就知道了 、 他們不是一般的進口食品公司。 !

有哪些公司做進口食品比較好呀知名度要高的

4,什么樣的公司可以稱為進出口公司

進出口公司必須具備進行國際貿易de資質,也就是具備進出口商品的經營許可和經營范圍。
國際貿易也稱通商,是指跨越國境的貨品和服務交易,一般由進口貿易和出口貿易所組成,因此也可稱之為進出口貿易。國際貿易也叫世界貿易。進出口貿易可以調節國內生產要素的利用率,改善國際間的供求關系,調整經濟結構,增加財政收入等。國際貿易專業屬于經濟學學科范疇,主要以經濟學理論為依托,包括微觀經濟學、宏觀經濟學、國際經濟學、計量經濟學、世界經濟學概論、政治經濟學等

5,進口代理公司主要做什么的

一種是 貨運代理 簡稱貨代,另一種是外貿2113代理貨代負責國際段運輸訂5261艙以及貨物到港后聯系報關公司 向海關商檢局申報產品數據的外貿代理受4102委托方的委托對采購的貨物向銀行購1653匯并支付到國外供應商指定賬戶。收取部分內傭金作為代理費,并且有些資質如果委托方沒有容資格的可以委托 給外貿代理 (他們可能有)
進口代理公司主要做:簽定進口代理合同→辦理相關許可證→開信用證(電匯)→外商發貨→審核進口單據→換單→三檢及商檢→報關預錄→繳納稅金→海關查驗→放行貨物→提貨→動植物檢驗檢役→關貨至倉庫→結算單據留存→完成

6,某公司進口一批貨物其中FOB價的總金額為120000美金運費為

關稅是根據到貨國市場貨值來繳納的,我在這給你列個公式:進口稅額=進口關稅+增值稅+消費稅 ,進口關稅=到貨國貨值X關稅率 增值稅=(貨值+關稅+消費稅)X增值稅率消費稅=【(貨值+關稅)除以(1-消費稅率)]X消費稅率
乘以當日美元兌人民幣匯率即可例子:一票貨物進口fob價格為100美金,那換成人民幣價格是多少呢? 假設當前1美元=6.2042人民幣即換算成人民幣價格=100*6.2042=620.24元
當然你也要對比一下海關那邊給的價格CIF的價格就是FOB+運費+保險。關稅是3,增值稅是17,這就是你進口的申報價,總稅率就是0.2051,能低報點就低報點

7,某公司進口一批應稅消費品海關應征進口關稅20萬元稅率20

海關值= 20%/ 20%= 100萬元,組成計稅價格=(完稅價格+關稅)+的固定消費稅} /(1 - 消費稅稅率),由價格=(100 +20)/(1-10 %)= 133.33元,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 133.33 * 17%= 226,700,應納消費稅= 133.33 * 10%= 1333萬希望能解決您的問題。
你好,一點通網校回答你的問題 進口環節要繳納增值稅、關稅,如果應交消費稅的應該繳納消費稅 組合計稅價格為: (20/20%+20)/90%=133.33 則應該繳納的增值稅為:133.33*17%=22.67 應該繳納消費稅為133.33*10%=13.33 因此進口環節繳納稅總和為:22.56+13.33+20=56萬

8,貿易公司 免稅進口

不是先含稅采購進來,然后用客戶的免稅資格來向海關結關,而是在賣給客戶(大學)這批儀器的前后,利用該客戶的進口免稅證明,進口一批數量、型號相同儀器,即這批進口的儀器做免稅清關。但是,既然這所大學有進口免稅證明,能否接受你們非免稅的儀器?因為價格肯定不同——你們現有的肯定有關稅,而用免稅證明進口的儀器肯定不含關稅。
首先要明確一個概念,免稅貨物的免稅額度是提供給最終使用設備的工廠,而不提供給外貿公司的。 通過外貿公司進口免稅貨物,外貿公司就成為了進口合同的買方,也就相應的成為了收貨人(consignee)。免稅貨物是要向進口口岸海關提交免稅證明的,免稅證明是由最終用戶(設備使用單位、工廠)在注冊地主管海關申請的,在向注冊地主管海關提交申請材料時,有兩個關于本條提問的信息欄目,一是:設備使用單位,即為工廠;二是:進口經營單位:即為工廠委托的外貿公司。而在海關審批打印出來的免稅證明上,只能看到進口經營單位的名稱,沒有關系,實際上,設備使用單位的名稱已經錄入了海關聯網系統。在進口口岸海關清關時,口岸海關將免稅證明的編號輸入系統,即可調出簽發免稅證明的海關當初錄入系統的數據,以審查單證是否相符。 所以,老板的說法沒有任何道理,可大膽反駁。這個說法,沒有什么文件可以明確證明。可是任何有關免稅的法規、政策都明確的一點是:設備免稅是給予符合國家鼓勵項目目錄的生產型企業的,而貿易公司是無權享受該政策的。另外,無論是否免稅,外貿公司都有權利協助工廠實施進口。 以上,僅供參考!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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