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瓶上標特供處罰依據
酒瓶上標特供處罰依據是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官方網站發布消息顯示,為規范指導白酒生產許可工作,加強白酒質量安全監管,市場監管總局組織起草了《白酒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開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該《意見稿》明確要求,白酒標簽不得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早期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等字眼往往是指單一渠道。
2,專供特供酒如何定性處罰
行政警告處分及罰款。黑河市交警支隊收受黑河市蛟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贊助鹿源春“特供酒”問題。2011年12月16日,經黑河市交警支隊隊長張某某同意,黑河市蛟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與鹿源春公司簽訂合同,訂購冠名為“黑河交警特供”的鹿源春白酒。此行為違反了《廉政準則》相關規定,黑河市公安局對張某某作出了停職處理決定,黑河市紀委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并責成黑河市交警隊將50箱白酒折合價款12400元返還黑河市蛟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學校
3,企業委托酒廠價格特供酒不用于銷售允許嗎
酒類企業不準生產標注有“特供”、“專供”、“專用”等字樣的白酒,對此國家相關部門已經有明文規定。此前也有報道稱,市面上所售“專供”、“特供”商品基本都是假冒的。那么,這家煙酒銷售商店所售專用酒,會不會也是憑空杜撰的呢?記者撥打了某知名品牌酒廠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給出了這樣的答復。 知名品牌酒廠的服務熱線工作人員:我們這邊是有特供酒的,專供于政府機關這樣的特供酒。但是因為它不對外銷售,所以我們這邊沒有很多資料,只能確定是有很多的特供酒。 這位工作人員介紹說,因為特供酒不對外銷售,所以市面上不會看到,除非是特供的單位內部人員,把少量特供酒流通到市場上,但真假只能由消費者自行鑒別,而且也沒有參考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