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稅率怎么調,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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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請注意本題中的計量單位的變化。200萬元=200x10000=2000000(元),20噸=20x1000=20000(千克)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白酒的消費稅求解

2,我家是買白酒的想問白酒消費稅政策有哪些

白酒消費稅在生產環節,不在銷售環節。計算公式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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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關消費稅糧食白酒計稅問題

一、調整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   (一)定額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稅率:   1、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25%。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   --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薯類白酒15%。

有關消費稅糧食白酒計稅問題

4,中國目前的酒稅是如何征收的請您幫助解答謝謝

糧食白酒的稅率是20% 薯類白酒是20% 黃酒是240元/噸 啤酒是220元/噸 其他酒是10% 酒精是5%
。(1)白酒消費稅稅率包括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而原規定白酒產品的稅率為比例稅率。稅率的變化說明白酒消費稅政策調整,將白酒產品從單一的從價計稅方法改為實行從價和從量相結合的復合計稅方法。通知規定:比例稅率為糧食白酒25%、薯類白酒15%,定額稅率為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2)啤酒稅率為定額稅率,但單位稅額有所變化。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50元;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以下的,單位稅額為每噸220元。娛樂業、飲食業自治啤酒,單位稅額每噸250元。原規定不分金額,啤酒一律每噸220元。  

5,將資產的糧食白酒用于泡制藥酒 消費稅怎么算

以糧食白酒為酒基泡制藥酒,按糧食白酒是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政策依據:國稅發[1997]84號)糧食白酒是適用稅率 比例稅率20%+定額稅率0.50元/500克或500毫升(政策依據 消費稅暫行條例附的消費稅稅目稅率表)
一、調整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的比例稅率。  (一)定額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稅率:  1、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25%。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  --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薯類白酒15%。

6,新調整的白酒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現在不分薯類白酒、糧食白酒了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每500克0.5元。 其他酒:10% 黃酒:每噸240元、 啤酒:(甲類每噸250元)(乙類220元)、 酒精:5%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消費稅稅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比例稅率調整為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 (一)定額稅率:糧食白酒、薯類白酒每斤(500克)0.5元。 (二)比例稅率: 1、糧食白酒(含果木或谷物為原料的蒸餾酒,下同)25%。 下列酒類產品比照糧食白酒適用25%比例稅率: --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合生產的白酒 --以糧食白酒為酒基的配置酒、泡制酒 --以白酒或酒精為酒基,凡酒基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配置酒、泡制酒 2、薯類白酒15%。
1.糧食白酒 20% 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2.薯類白酒 20% 用甜菜釀制的白酒,比照薯類白酒征稅。 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

7,聽說白酒的消費稅要提高具體是提高多少

8月1日,稅務總局制定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將正式執行。這項新規將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將于8月1日起正式執行。新方案從價稅率維持20%的稅基不變,但是稅基提高至出廠價的50%~70%,茅臺五糧液劍南春等高檔釀酒廠則提至60%~70%。茅臺、五糧液等多個品牌的白酒在零售終端的售價已經比政策發布前提高了7%~8%,各地一級代理商的出貨價升幅則超過10%,廣州一位一級代理商黃先生稱:“政策正式出臺后,主要白酒品牌肯定還會有一輪漲價,估計漲幅在一成左右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因此,白酒實行復合計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其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8000×(1+10%)+5×2000×0.5]÷(1-20%)=(8800+5000)÷(1-20%)=17250元應納消費稅=17250×20%)+5×2000×0.5=8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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