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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927年中央國術館在哪兒成立
- 2,davichi是什么時候成立的
- 3,外資公司與內資企業如何成立集團公司
- 4,公司的董事會怎么成立
- 5,違約責任的成立
- 6,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 7,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樣
1,1927年中央國術館在哪兒成立
南京
2,davichi是什么時候成立的
你說的是不是韓國的一個女子團體?
如果是的話我有資料:
Davichi是韓國一個R&B風格女子新人團隊。
由姜敏京、李海麗兩名成員組成,年齡分別為18歲和23歲。
其中成員姜敏京因為在2005年被網絡支持者建立Cafe而出名,美麗的外貌吸引不少男生女生喜歡,其個人主頁在平均每天都有6~7000人的訪問量,在網路上已經累積了不少支持者。此外,姜敏京(Kang, Min-Kyung)還得到網友們的“小林秀晶”之稱。
之前因為專輯標題曲[即使恨也愛你]邀請了李孝利、李美妍攜手演出此次MV而受到密切關注。已發表專輯《AMARANTH》。
3,外資公司與內資企業如何成立集團公司
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至少擁有5 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還應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條件。依據:《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順便建議你看這個網址的介紹http://wutingfu007.blog.163.com/blog/static/117060408201071063213480/
還是外資企業。屬于外資企業再投資。明白不?新的公司類別會是:外資企業投資。享受外資企業待遇。。。前提必須經第一個外資企業的批準機關批準,也就是商務局 依據《外資企業法》里有再投資規定
4,公司的董事會怎么成立
董事會的組成人員是董事。先要根據公司章程確定董事會的人數,再由股東會選舉董事,然后,經選舉的董事召開會議,再選舉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會的組成人員是奇數,這樣便于表決。董事會開會表決時,是實行票決制,即一人一票,少數服從多數。這與股東會的表決方式不同。股東會表決時,是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即股權越高,表決權越大。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二)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三)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四)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五)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七)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八)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九)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對前款所列事項股東以書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開股東會會議,直接作出決定,并由全體股東在決定文件上簽名、蓋章。 董事會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以上,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5,違約責任的成立
1。乙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
乙公司在與甲公司簽訂了合同之后,就應該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合同。乙公司當然可以提出修改合同的建議,但是在甲公司接受其修改合同的建議之前,原合同依舊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乙公司無權以甲公司不接受其修改合同的建議為由而“撤銷合同”;乙公司也無權以甲公司以前均接受其修改合同的建議為由,而要求甲公司此次一定要接受其修改合同的要求。
在原合同依然有效的情況下,乙公司拒絕按合同規定交付貨物,構成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
2。甲公司10萬美元的差價損失應完全得到賠償。
《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規定,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應負的損害賠償額,應與對方當事人因其違反合同而遭受的包括利潤在內的損失額相等。在本案中如果乙公司履行了合同義務,甲公司就不會多花費10萬美元來購買替代貨物。因此,甲公司多花費的10萬美元就是因乙公司違約所遭受的損失。
當然,按照《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的有關規定。非違約方可提出的損害賠償額是受一定條件的限制的。首先,“這種損害賠償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依照他當時已知道或理應知道的事實和情況,對違反合同預料到或理應預料到的可能損失";其次,“聲稱另一方違反合同的一方,必須按情況采取合理措施,減輕由于該另一方違反合同而引起的損失,包括利潤方面的損失。如果他不采取這種措施,違反合同一方可以要求從損害賠償中扣除原可以減輕的損失數額。”
在本案中,如果乙公司想駁回甲公司的10萬美元的全部差價損失,他可以:第一,證明自己在訂立合同時沒有預料到、也不應預料到違反合同可導致甲公司10萬美元的損失;第二,如果甲公司采取積極措施,本來可以使差價損失降低到10萬美元以下。
但是,由于甲公司購買替代貨物的價格與原合同所約定的價格并無很大差別,所以,乙公司很難證明其違約行為可導致對方10萬美元的損失是其在訂立合同時所不應該預料到的。
另外,由于甲公司購買替代貨物時已選擇了最低報價,因此,乙公司也很難汪明甲公司沒有盡到盡量減少損失的義務。至于甲公司購買替代貨物的價格(每公噸112美元)高于乙公司要求提高到的每公噸110美元的價格,不能認為是甲公司沒有履行減輕損失的義務,因為乙公司后來的報價不應包括在時價范疇之內。否則就會使得賣方單方面修改價格的要求成為買方所必須接受的,除非這一價格高于市場上的價格,而這顯然將違背信守約定這一合同法的基本準則。
1、 乙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
2、甲公司10萬美元的差價損失應完全得到賠償
6,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成立條件是什么
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上市公司及其股東的合法權益和證券市場的管理秩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8條明確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對公司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這里的忠實義務,是指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公司事務應忠誠盡力、忠實于公司,當其自身利益與公司利益相沖突時,應以公司的利益為重,不得將自身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他們必須為公司的利益善意地處理公司事務、處置其掌握的公司財產,其行使權力的目的必須是為了公司的利益,不得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操縱上市公司進行違法行為。
客觀方面。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通過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等非法手段,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所謂背信行為,是指行為人破壞與其任職的上市公司之間的法律確認的信任關系,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從事了六種非法活動,即:
(1)無償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2)以明顯不公平的條件,提供或者接受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3)向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資金、商品、服務或者其他資產,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4)為明顯不具有清償能力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或者無正當理由為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提供擔保,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5)無正當理由放棄債權、承擔債務,致使上市公司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的;
(6)致使公司發行的股票、公司債券或者國務院依法認定的其他證券被終止上市交易或者多次被暫停上市交易的;
(7)其他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這主要包括:
a、挪用公司資金;
b、將公司資金以某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存蓄;
c、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同意,將公司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公司財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d、違反公司章程的規定或者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與本公司訂立或者進行交易;
e、未經股東會股東大會同意,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于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
f、接受他人與公司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g、擅自批露公司秘密;
h、違反對公司忠實義務的其他行為。
本罪是結果犯,必須由于背信行為致使上市公司造成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背對公司的忠實義務,利用職務便利,操縱上市公司從事不正當、不公平的關聯交易,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指使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實施惡意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也以本罪論。
主觀方面。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實施的是背信行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對上市公司造成財產上損害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7,上海金楓酒業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樣
簡介:光明食品集團是中國第二大綜合性食品集團,年營收超過1200億人民幣。金楓酒業為光明食品集團旗下酒類平臺上市公司,為全國酒類龍頭企業。金楓酒業主營產品石庫門和金色年華目前在上海市場占據70%以上市場份額,公司總資產超過20億。由于拓展全國市場的需求和多酒種戰略的定位,現設立葡萄酒事業部,并在法國擁有了自有品牌“F.de Maison”(中文名美圣世家)。這是新一輪的內部創業,擔負了整個集團的戰略重點支持,承載著集團和上市公司互聯網轉型的先鋒作用。團隊成員平均年齡30歲,部門結構扁平,事業部負責人為80后,團隊具有很強的互聯網基因,知道現在的年輕人要的是什么,不以廠家的“賣點”而是以目標消費者的“買點”作為營銷策略的靈魂。團隊的目標是一改現在的葡萄酒傳統營銷模式,借用光明和金楓強的品牌運營能力和銷售渠道,打造一個真正讓消費者“有感”的葡萄酒強大品牌。這是一個大平臺、重支持、快節奏、好氛圍的上市公司內部創業團隊。所有人向著改變傳統的葡萄酒行業的目標在前進。在這里有的不是階級和體制,而是同甘共苦的創業伙伴。法定代表人:龔如杰成立日期:1992-06-19注冊資本:51461.9192萬元人民幣所屬地區:上海市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310000132203723P經營狀態:存續(在營、開業、在冊)所屬行業:批發和零售業公司類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英文名:Shanghai Jinfeng Wine Co., Ltd.人員規模:1000-4999人企業地址: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張楊路579號(三鑫大廈內)經營范圍:食品流通,酒,倉儲貨運,租賃(房屋、場地),市外經貿委批準的出口業務,自營和代理各類商品及技術的進出口業務,但國家限定公司經營和國家禁止進出口的商品及技術除外;經營進料加工和“三來一補”業務,開展對銷貿易和轉口貿易。【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是上海市政府特許設立的國際酒類公共交易平臺,是上海市政府推進“上海國際貿易中心”建設的一部分。主要股東有上海科技投資公司,海南椰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
運營模式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采取會員制模式經營,將會員分成發行會員、承銷會員和經紀會員。發行會員是酒的所有者;承銷會員負責承辦投資酒在交易中心平臺上的上市申請、路演及發行等相關事務;經紀會員負責開拓客戶和辦理客戶入市手續。所有客戶必須在會員處開戶后方能進行交易。
甄選機制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將在全世界范圍內選擇品牌酒商所生產的獨具價值的稀有品種酒,通過平臺傳遞給獨具慧眼的投資者。同時,交易中心還擁有一整套嚴格完善的投資酒甄選機制,保證在平臺上交易的每一瓶酒都可以追本溯源,并委托保險公司對其全額投保,以解決意外風險以及假酒或仿冒酒的困擾,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資金安全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十分關注客戶的資金安全。為確保客戶的資金安全,交易中心特別委托招商銀行對客戶資金實行全程監管。
經營宗旨
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旨在為酒類投資和消費提供一個平臺和渠道,為酒品的展示和酒文化的推廣提供一個舞臺。交易中心將通過一整套交易機制甄選好酒,過濾假酒,將真正具有投資價值的國際和國內好酒呈現給投資者;將貨真價實的消費類酒引進中國市場。針對投資類酒和消費類酒,交易中心將建立不同的交易平臺,秉承“安全、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為酒源所有者和投資者、消費者之間搭建一座可靠、便捷的橋梁。
前景展望
交易中心致力于成為國際權威的高端投資酒交易平臺,為國內外高端酒的所有者與投資者打造一個暢通活躍的交投市場。隨著交易平臺的完善與發展,上海國際酒業交易中心將成為影響世界的價格形成中心和高端酒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