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都東大街芷泉段229號C座13樓是什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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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都王洪的個人簡介
王洪,男,漢族,1970.11.17生,中共黨員,大專學歷,成都大地魂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四川川酒聯盟企業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長,第十一代種酒文化非遺傳承人,金堂縣人大代表、四川省散文學會副會長、棲賢鄉商會會長。金堂縣個體私營經濟協會會長。成都大地魂酒業有限公司董事長2015年,他成功申請“大地之魂種酒”列入金堂縣非物質文化遺產。2017年他創辦“四川川酒聯盟企業管理公司”,帶領志同道合的酒廠統一工藝、統一品質、統一文化、統一營銷、統一品牌,打造川酒名牌。2018年,他成功申請“大地之魂種酒”列入成都市非物質文化遺產。同年被列為成都市民游學基地,2020年9月,作為種酒笫十一代傳承人的王洪出資修的大地之魂種酒傳習館已經在鹽井酒鄉開館社會評價:王洪的回鄉創業歷程,展現了一個農村青年閃光的足跡,印證了民營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健康穩步發展的真實軌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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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醉于酒隱于狂酒中得道真暢然古琴名曲酒狂體悟
酒在中國傳統文化與現代文化中都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酒入詩入詞入曲,飲酒者入世出世離世。《酒狂》是富有男子氣質的古琴經典曲目之一。學習《酒狂》已有一年多了,每次彈都會有不一樣的感受。 關于《酒狂》的創作背景,兩本曲譜中有若干記載。一個見于《神奇秘譜》,成書于明初洪熙乙巳(公元1425年),是現存最早的琴曲專集。書中講到“籍嘆道之不行,與時不合,故忘事慮于形骸之外,托興于酗酒,以樂終身之志。”“豈真嗜于酒耶?有道存焉!” 《太古遺音》里寫道:“蓋自典午之世,君暗后兇。”“一時士大夫若言行稍危,往往罹夫奇禍。”“是以阮式諸賢”“鎮日酩酊”“庶不為人所忌”。 阮籍到底是個怎么樣的人?用現在的話說,大概就是放蕩不羈的,有才華的耿直boy。他好惡分明,對喜歡的看得上的人就用正眼看,對看不上的人就直接一個白眼,簡稱青白眼。喝酒的狂妄更是不用說:為了喝步兵廚房的
佳釀去當了步兵,在酒肆喝酒一直不付錢讓老板娘等了一晚…… 作為竹林七賢之一,阮籍為何終日酩酊,荒誕猖狂?為何他在年少時雄心勃勃堅持儒家入世思想,后來又追求道家的隱世?這主要是與他在少年和中年時經歷的兩場政治動蕩有關吧。他11歲時,魏主曹丕上演了一出漢帝禪位,自己登基的大戲。50多歲左右的時候,曹氏和司馬氏之間的政治斗爭異常激烈。奸詐的司馬氏殘殺了大批名士,好友嵇康更是被司馬昭殺害。年少的志向已與現實相差甚遠。嵇康死后,司馬昭想把阮籍拉到自己的陣營,那阮籍肯定是不肯的。為了反抗司馬昭,他連醉60天。直到后來司馬昭以阮籍的妻兒相逼,阮籍才不情愿地在醉酒中一揮而就,完成了司馬昭期望的《勸進表》。 如此看來,琴曲《酒狂》真是阮籍的真實寫照。我一開始聽到這個曲子的時候,還不知道創作背景。我就覺得是一首奔放的曲子,和腦海中那些婉約的古琴曲完全不一樣!雖然節奏明顯,但強弱音的分配非常神奇,真切地營造出了一種頭重腳輕的醉酒的感覺。期間又有模擬碰碰酒杯的清脆連音,展現出了觥籌交錯的畫面。在一番暢飲過后,一切回歸平靜。這看似是一個歡快的聚會故事。 當我進一步了解曲子背后的故事后,聽出來的味道就有點改變了。原來我一開始感受到的歡聚只是表層。簡短的句子總是進行不久,就出現強烈的停滯。曲調到達高出后又迅速下行,仿佛有步步受阻的感覺。最后的羽音又似乎是聲聲嘆息,表現了內心的沉悶苦惱與無奈。 每當彈這個曲子,我都一直在思考:我們對琴曲所表現的含義與意境,是要延續原來的表現,還是要有新解?我覺得兩者皆可,不妨多嘗試一下。喝酒時可以帶著多種情感:歡樂、憂傷、惆悵、悲哀…懷著什么樣的心情,就能把《酒狂》彈出什么意境。 當時我練了兩個譜子:兩種的指法,一種節奏。第一個譜子的指法練了無名指的力量,主旋律的右手指法是“打挑 打挑 打挑 撮”。第二個譜子是讓右手彈起來更方便穩固的譜子,右手指法做了小小的調整:“勾挑 勾挑 勾挑 撮” 。第一個譜子是比較古樸的版本,我發現無名指的力量在練習了之后是有一定提升。但是問題是這個指法使得右手懸在弦上,而且彈不快節奏——總的來說就不太穩。 后來,琴館老師建議我調整主旋律的指法,讓右手能一直穩固地在三、六弦上方。畢竟“勾”這一基本指法練得比較熟,力量也比較有把握。只是在演奏時,右手沒怎么動,可能會略顯呆板。 最后收尾時,右手還有個指法有一定的技巧性。疊涓:食指不主動用力,中指在食指觸弦時就做好準備。手臂放松,手腕緊張,整只手臂往后。中指下落時食指抹出聲音,中指彈的位置要和食指彈的位置要基本相同,緊接著中指勾彈出的聲音,食指讓位,提起來。這一指法表現了流水聲,別有一番韻味。 在節奏上,我練的是姚丙炎版的酒狂,節奏干脆鮮明,逐漸進入醉酒的狀態。龔一先生的節奏充滿變化,一開始就醉得不省人事了。姚丙炎打譜的節奏更適合初學者練習。 酒中之道,依然在綿延流傳。阮籍一狂就是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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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的成員
主任:秦澤均碩士研究生,畢業于四川大學法律系。1984年起從事律師職業,1994年牽頭組建了合伙制的君合律師事務所,任所主任。現任四川省律師協會直屬分會副會長,成都市人民政府參事,成都市人大代表,成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秦澤均律師擅長辦理經濟訴訟、涉外商貿及非訴訟案件;對金融、證券、期貨、稅務、房地產、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事務,有深入的研究。在業績累累的疑難復雜案件中,充分顯示出秦澤均律師嫻熟的法律技巧、善辯的口才、嚴密的邏輯論證、深厚的文字功底和豐富的社會閱歷。從業20多年來,認真履行職責,剛直不阿、秉公辦事,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豐富的法律理論和高超的執業水平贏得社會各界的贊譽。副主任:鄭書宏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律師,核心合伙人,西南政法大學經濟法碩士研究生,曾任檢察官,1994年執業至今,現任成都市錦江區人大代表、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德陽仲裁委仲裁員、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中國國際商會四川調解中心調解員。鄭書宏律師還擔任了四川省律師協會保險事務專業委員會委員、,四川省保險行業協會法律專業委員會委員、四川省律師協會民營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四川省直屬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委員。2011年1月入選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律師年鑒》,入選法律出版社出版的《2008中國涉外律師》,2009年8月參加由中國法學會案例研究專業委員會和荷蘭烏特列支大學法學院組織的“律師國際法培訓”并被評為優秀律師,2010年入選中國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優秀律師實務》。擅長保險、房地產、建筑工程、公司法務、合同、侵權、金融、國際貿易、刑事辯護和知識產權等領域。鄭書宏律師工作理念:以專業化、團隊化、品牌化為服務理念,以建立事前預防、事中控制、事后補救的風險防范和合規管理機制,將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為工作原則。知己知彼,方能百戰不殆!在房地產方面,鄭書宏律師擔任多家房地產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其中包括四川東方住宅開發有限公司、成都牡丹云錦酒店開發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都中財信不動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德龍置業、成都智地置業等多家房地產公司擔任法律顧問。鄭書宏律師經常受邀參加四川電視臺以及成都電視臺主辦的案例分析和點評節目,包括四川電視臺的《四川房地產》和《庭審進行時》以及成都電視臺的《房產全接觸》等。鄭書宏律師擅長代理金融、保險法律事務,先后擔任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四川分公司、法國安盟保險公司中國公司、中銀保險四川分公司、太平保險四川分公司、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四川分公司、永誠財產保險四川分公司、太平洋保險四川分公司、安邦保險四川分公司等保險公司的常年法律顧問。在金融保險方面,鄭書宏律師不僅代理當事人成功的處理了大量的保險法律案件,而且參加了國家保險立法的起草、論證和相關學術活動,對推動國家保險法制建設作出了實質性的貢獻。如:在1999年—2001年,參與修改《機動車保險條例》;2001年—2002年,參與最高人民法院起草的《保險法》的司法解釋;2003年9月,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組織的有全省各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和民庭庭長參加的《關于民商案件和金融案件司法座談會》上進行專題講說;2003年8月在成都市鞋業同業公會受邀進行關于品牌保護與推廣專題演講;2003年9月,參與國家法律出版社的《保險實務案例叢書》的編寫;2004年9月,在房地產品牌推廣與保護戰略高層論壇受邀進行演講;2010年,在中國民主法治出版社出版的《中國優秀律師實務》上發表文章《酒后駕車的是與非》。鄭書宏律師對公司管理、資產并購和涉外經濟貿易非常熟悉,先后擔任皇冠假日酒店、四川滿庭芳餐飲有限公司、成都東方伊甸園餐飲娛樂有限公司、巨田證券公司成都營業部、中國輕騎集團成都分公司、四川港宏集團有限公司、新疆獨山子石化總廠獨蓉賓館、四川東方住宅開發有限公司、成都牡丹云錦酒店開發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友發展有限公司、死海旅游度假有限公司、四川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都圣地亞實業有限公司、四川南洋集團、四川巷子深酒業有限公司、成都發動機集團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曾與日本雅馬哈株式會社、日本電裝株式會社,美國、香港、臺灣、以色列等國家和地區的知名企業進行國際貿易洽談,創下了在短短的三個月內與日本雅馬哈株式會社達成了3500萬美元的合資合同的業績;與日本電裝株式會社、美國、香港、臺灣、以色列等多家公司達成技術合作合同,國際貿易合同。在這些談判中,作為中方法律顧問,全權負責法律事務,不僅顯示了扎實、深厚、全面的法律功底,而且也體現了沉穩、敏捷、靈活的商務談判技巧。鄭書宏律師先后參與世界五百強日本伊藤忠收購四川港宏資產、四川金茂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收購拉薩誠信公司的股份項目。在知識產權方面,鄭書宏律師辦理了全國首例“空中花園”專利權侵權案件,該案例被中國知識產權報、成都商報等多家媒體轉載。鄭書宏律師熱心于公益事業。2005年鄭書宏律師出資十萬元捐助彭州市白鹿鎮中心學校;2008年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從5月12日地震發生當天到7月4日,鄭書宏律師通過組織志愿者、購買各種物資并將其送到災區、親自運送傷員、親自從廢墟中搶救傷員以及清理掩埋受難者遺體等方式參與抗震救災,并通過自己出資和向他們認識的人募集等方式,為災區共湊集1500多萬元的救災款,同時自己捐獻10萬元,用于購買各種物資送到各個災區,鄭書宏律師因此也獲得四川省司法廳頒發的2008年“優秀志愿者”榮譽;2009年元旦,鄭書宏律師與武侯區人民法院部分法官、部分顧問單位高管以及其他律所同行一同將大量電熱毯、棉絮和暖手器等取暖物資送往極重災區北川縣和縣醫院。至今仍捐助四川金堂土橋中學品學兼優的孩子,幫他們改變命運,也讓自己感到快樂!副主任:寇亞明畢業于西南師范大學、上海對外貿易學院與西南財經大學,獲英語學士、經濟學碩士、博士學位。國際商務師,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長期在企業從事涉外商務、投資與管理工作,主持參與了多項引進項目全過程工作,創辦海外子公司,具有較為豐富的企業經營管理實務經驗。加入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后,擔任多家企事業單位的法律顧問,成功代理訴訟與非訴等專項法律事務,主要服務領域為投融資、國際商務、公司并購重組、證券、房地產與建筑、電力;工作語言為中文與英文。在房地產與建筑領域,先后擔任成都市房管局、成都國地置業有限公司、成都華力森房地產有限公司、四川世紀百合置業發展有限公司、成都川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成都建工集團、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等常年法律顧問,成功代理成都市住保中心與四川鴻興房地產公司、四川大地房產與農行蜀都支行等房地產與工程款糾紛案件。在投融資與公司業務領域,先后擔任香港財富金融市場交易中心、成都銀科創業投資有限公司、四川嘉越投資有限公司、百城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成都樂普堂擔保有限公司以及上市公司成都銀河動力股份有限公司、創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法律顧問。提供了眾多公司、基金設立、項目收購與項目融資、債券發行、公司并購與重組、公司解散等專項法律服務,為不少企業資產重組、項目運作、法人治理結構、公司內控制度、風險投資和引進戰略投資者出謀劃策。在電力領域,擔任成都電業局、成都電業局高新供電局、四川郫縣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四川大邑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成都九江環保發電有限公司等多家電力企業法律顧問,成功代理多起電費回收、觸電人身傷害、電力設施侵權等糾紛訴訟案件。在國際商務等涉外領域,成功為印度公司進口空壓空分設備糾紛、天威新能源與荷蘭技術轉讓項目、九江環保CDM溫室氣體排放權交易、設備引進等、美國Westley集團設立基金及投資管理公司等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學術研究方面,先后在《國際經濟合作》、《外國經濟與管理》、《對外經貿實務》、《社會科學研究》、《國際商報》等核心期刊和雜志上發表論文多篇,出版專著《全球供應鏈:國際經濟合作新格局》,主編《國際物流學》,參編《對外經濟關系論》,參譯《管理學原理》、《跨文化溝通》《新帕爾格雷夫經濟學大詞典》等,參加了國家社科基金(08BGJ013)項目《非傳統安全威脅下貿易洗錢與反洗錢研究》研究工作。執業律師:李遠拓 律師2000年取得律師資格,2002年取得律師執業證。一直在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執業,從事法律工作十二年,處理各類案件逾百;擔任過各類公司、行政機關、金融機構的法律顧問,從業期間擔任過公證員,取得涉外公證資格。從業期間在某房地產集團公司做過三年六個月的高管,分管行政、人事、資產、法律工作,對公司治理有深刻的理解,為企業法律顧問服務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擅長擔任公司法律顧問處 理公司日常法律事務,辦理經濟、民事、房地產、勞動爭議案件,在公司日常法律服務方面有獨到的造詣。熱愛律師工作,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熟悉律師業務,有豐富的訴訟和非訴訟經驗。法學理論功底扎實,實踐操作經驗豐富,先后為28家各類公司、事業單位、行政機關提供過顧問服務,代理過民事、刑事、行政各類案件。執業律師:李娟 律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律本科。曾從事企業管理、部門協調等工作。處事嚴謹、細膩、思維敏捷。擅長辦理房地產、合同、建設工程等方面的訴訟與百訴訟法律事務。曾擔任過政府機構和多家企業的法律顧問。為顧問單位的決策、管理、經營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務。維護法律的尊嚴,維護當事人的利益,是李娟律師莊嚴承諾!執業律師:胡勇 律師畢業于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主要業務領域: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常年法律顧問;合同法、建筑及房地產法、金融法、投資法、貿易法,知識產權法、公司法、訴訟與仲裁等。曾成功的代理多起民事侵權、合同、公司事務、房地產、金融、勞動爭議以及刑事等方面的訴訟和非訴訟案件。執業以來,以辦案嚴謹細膩,勤勉高效的風格深受委托人的信賴和好評,并贏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執業格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合伙人:羅洪波 律師漢語言文學本科畢業,法學研究生。1996年3月加入四川君合律師事務所執業至今。曾任成人高校中文專業講師,三級律師。辦理各類訴訟和非訴訟案件300余件,擔任房地產開發、建筑安裝、投資貿易、機械制造、汽車銷售、醫藥、酒店管理等10余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對公司、企業法律制度和合同法有較深入研究;長于辦理貪污賄賂和瀆職等職務犯罪案件,以及為妨害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和侵犯財產等經濟違法與犯罪案件的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和刑事辯護。一向秉承“客戶利益至上、依法維護權益、誠信執業為本”的原則。法學理論基礎扎實、實踐經驗豐富、口頭文字表達力強,在司法界和委托人中有極好信譽。執業律師:盧宇 律師基本背景:盧宇律師,東北大學法學學士,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碩士。盧宇律師法律知識全面、理論功底扎實、邏輯縝密,思維活躍,善于站在客戶利益最大化角度為客戶提供問題解決方案。盧律師的最大優勢在于,專注于民商經濟領域,對財務知識有一定了解并熟悉稅法。目前,盧宇律師已成功代理的重大疑難民商經濟糾紛案件已達到理四十余件,成功辦理數項收購和連鎖投資項目,為包括但不限于中國平安財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銀保險四川分公司、永誠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太平保險四川分公司、港宏集團、環龍集團、四川欣天陽融資擔保有限公司、成都廣生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成都坤眾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金茂置業集團公司、成都德龍置業有限公司、成都中財信不動產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四川東方住宅開發有限公司、新加坡華康醫療投資公司、成都西物集團、成都圣地亞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及四川鼎尖動物藥業有限公司、成都鴻程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企業提供過法律服務。另外,盧宇律師還是成都唯一地鐵報《新城快報》房地產欄目的特約說法律師和中共成都人才市場黨委第113支部書記。主要執業領域:1、訴訟類:民商及經濟糾紛(股權、合伙、合同、房地產與建筑、知識產權、融資糾紛等);2、非訴類:常年法律顧問、公司治理、私募股權投資基金設立、風險基金設立、資產收購、投融資顧問、稅務籌劃、商標管理及擔保;3、行 業:房地產(含建筑工程)、PE、VC、擔保、信息產業等。主要非訴業績:1、某二級城市公司改制及土地整合開發和融資項目;2、某公司成都郊縣資產收購(土地項目)項目;3、某大型生產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政府部分投資);4、某大型生產型企業內部勞動合同制度建設和勞動風險防范項目;5、四川JM置業集團公司華陽光明城市二期、三期項目;6、某公司收購某房地產公司股權收購項目,為收購方提供盡職調查、交易流程設計、合同審查以及談判等法律服務;7、參與成都市XX拆遷辦對某輪胎市場拆遷工作,擔任被拆遷方法律顧問為其提供法律服務;8、某大型跨國企業在川某地產投資項目提供咨詢;9、某公司股權質押及股權變更;10、XX股權投資基金一期募集與設立、運作和退出全程法律服務。學術成果: 1、《對承租人優先購買權保護被弱化之辨析——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為據》,被中外民商判例網轉載;2、論中國建立個人破產制度的可行性分析》,發表于2009年《正義與法》3、《成都首例代客泊車案引發的思考——機動車第三者責任險中保險人代位追償權問題分析》,被以下知名法律專業網站轉載:中國法院網、中國律師網、中國民商法律、法律教育網、濟南法學會、西部律師論壇、合肥法律服務網、成都律師網、內蒙古律師網:4、《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質押是否應經其他股東同意 ——對擔保法第78條第三款的理解》,被中外民商判例網轉載;5、《如何搭建優秀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團隊》,發表于中國風險投資網;6、《風險投資協議之防稀釋條款解讀與在中國法律背景下的運用》,發表于中國風險投資網;7、《城管執法局強制拆除違法建筑的合法性分析——以“唐福珍案”為例》;8、《論工傷范圍的認定》,發表于2008年《理論與現代化》9、《婚前購房婚后取得產權證的房屋所有權歸屬分析》,被中國民商法律網轉載;10、《關于拆遷條例中征收決定生效時間的確定》,刊登于新華網四川法制頻道;11、《淺析侵權責任法第52條對交強險免賠事由的影響》,被四川普法網轉載;12、《產品質量糾紛的法律關系及舉證責任分析——以周某訴A汽車銷售公司案為例》,被四川普法網及新華網四川法制頻道轉載;13、《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征求意見第五稿)>的修改意見》,被中國民商法律網轉載。執業律師:張翔 律師法學學士。2007年開始從事法律實務工作,長期致力于公司法、房地產(建筑)法、知識產權法等民法基本理論和民事訴訟法的學習與研究,具有較強的理論基礎。致力于為大成都地區的公司、企業提供以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和公司專項法律顧問為核心的專業法律服務,圍繞公司設立、公司股東出資、公司股權結構、公司治理結構、公司運營結構、公司增資減資、公司合并分立、公司股權重組、公司股權轉讓、公司債務重組、公司債務追償、公司勞資糾紛、公司合同糾紛、公司解散清算、公司破產清算等關鍵環節和關鍵事務,幫助企業建立健全責、權、利明晰的現代企業制度,為公司、企業的穩健運行和發展壯大提供專業化、規范化、一攬子的法律服務。先后參與為二十余家公司、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提供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及公司民商事法律事務處理、商務談判及勞動糾紛解決。執業以來承辦代理過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房屋占有使用費糾紛、影視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糾紛、商標侵權糾紛、勞動爭議糾紛等民事訴訟(仲裁)案件近百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