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廠采購糧食,五糧液需要招聘原糧采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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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糧液需要招聘原糧采購嗎

五糧液有自己的原料生產基地和專門可靠的供貨源.所以一般不向外進行大量的原料采購,不過附屬廠應該會要的.
你好!去它的網站查啊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五糧液需要招聘原糧采購嗎

2,二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3月業務如下 1銷售白

算消費稅還是增值稅。。增值稅就是14×17%消費稅是1000×0.5+14×20%
銷項稅額:50萬×17%+23.4萬÷(1+17%)×17%+2萬÷(1+17%)×17%=12.19萬元 備注:除了啤酒及黃酒外,其他酒類所收取的押金,在收取時計征增值稅及消費稅。 若能幫助你,望采納!

二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2年3月業務如下 1銷售白

3,國家稅收

10月份該廠的銷項稅:90*17%+17.55/1.17*17%+45455*(1+10%)/(1-25%)*17%=15.3+2.55+1.13=18.98萬元 10月份該廠的進項稅:45*13%+2*7%+5.1+1.19=5.85+0.14+5.1+1.19=12.28萬元 因此,10月份該廠應納增值稅稅額為:18.98-12.28-3=3.7萬元.

國家稅收

4,請計算該酒廠應納的增值稅額和消費稅額

業務1,進項稅=5*13%=0.65萬元; 業務2,進項稅=2.6萬元; 業務3,購入設備(固定資產)按現行政策不得抵扣,進項計入設備成本; 業務4,銷售白酒銷項稅=100*17%=17萬元; 故10月份該企業應繳納增值稅=17-0.65-2.6=13.75; 10月份該企業從計計征應繳納消費稅=100*25%=25萬元 該企業銷售白酒應需按銷售數量從量計征定額消費稅(每市斤0.5元),但樓主未提供銷售數量,不能計算從量計征的消費稅。 (因此,該企業申報稅款不實,稅務機關正確)

5,某進出口公司購進糧食白酒1噸價值4萬元全部出口試計算其應退

看答案,消費稅應該是全退的,所以,你只要算出這批白酒購進時繳納的消費稅即可。在我國,卷煙和白酒都是采用從量和從價兩種方法進行繳納消費稅的。因此,消費稅的計算方法為先按率計算,再按重量計算4*20%即為從價,1×1000×2×0.5中,1是一頓,1000是1000公斤,2是每公斤為2斤,0.5是每斤需要按量計價。
消費稅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稅的方法。應納稅額等于應稅銷售數量乘以定額稅率再加上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比例稅率。白酒的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1元/公斤(1000元/噸)9月份消費稅=1500*20%+50*0.1=300+5=305萬元

6,稅收作業題

此題早已過時,以前的稅法規定,現在無論考試還是實務,都沒有用了,按現在的稅法規定計算如下:增值稅進項稅額=3+45*13%+2*7%+5.1+1.19=3+5.85+0.14+5.1+1.19=15.28萬元;上月銷售本月收款,上月計增值稅,本月不計。增值稅銷項稅額=(17.55/1.17+4.5455*(1+10%)/(1-20%))*17%=(15+6.25)*17%=3.6125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3.6125-15.28=-11.6675萬元;故本月應納增值稅額為0,留抵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1.6675萬元。 贊同0| 評論
應繳納流轉稅額=8000-(2000+1500)*3%=135(萬元) 應扣繳的流轉稅額=2000*3%+1500*3%=105(萬元)

7,1某進出口公司當月進口一批貨物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700萬

1、海關應納增值稅=【700+700*10%】*17%=130.9萬元2、應納增值稅=1800*17%-130.9=175.1萬元
1.某進出口公司當月進口一批貨物,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700萬元,該貨物關稅為10%,增值稅稅率17%;當月該公司向一般納稅人銷售這批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800萬元。計算該公司進口和銷售兩個環節應納增值稅稅額。答:進口環節增值稅:700*(1+10%)*17%=130.90萬元銷售環節增值稅:1 800*17%=306萬元2.某釀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998年10月的有關資料為:月初進項稅額余額3萬元;當月向農場購進免稅糧食一批,收購憑證上注明買價45萬元,同時支付運費2萬元(有結算單據);向另一酒廠購進酒精一批,取得專用發票上注明增值稅5.1萬元;向玻璃廠購買酒瓶,已付款并取得專用發票,注明稅款為1.19萬元,但酒瓶尚未驗收入庫;委托印刷廠印制商標,貨款2萬元已付,取得普通發票。上月賒銷糧食白酒一批,按合同約定本月到期貨款為90萬元,但實際只收到75萬元;當月向個體戶銷售白酒一批,價稅合計收取17.55萬元;特制糧食白酒200箱,發給本廠職工作為獎勵,成本為45455元,無同類產品銷售價。計算該廠本月應納增值稅稅額 答:此題早已過時,以前的稅法規定,現在無論考試還是實務,都沒有用了,按現在的稅法規定計算如下:增值稅進項稅額=3+45*13%+2*7%+5.1+1.19=3+5.85+0.14+5.1+1.19=15.28萬元;上月銷售本月收款,上月計增值稅,本月不計。增值稅銷項稅額=(17.55/1.17+4.5455*(1+10%)/(1-20%))*17%=(15+6.25)*17%=3.6125萬元本月應納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3.6125-15.28=-11.6675萬元;故本月應納增值稅額為0,留抵增值稅進項稅額為11.66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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