濠河,誰知道南通濠河名稱的由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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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誰知道南通濠河名稱的由來嗎

南通濠河在古時候稱為“濠”,就是護城河的意思。到了近現代,人們就以“濠河”來稱呼南通的護城河。這里有濠河歷史的完整介紹:http://www.nxalt.unpfc.com/ntds/show.php?id=3321

誰知道南通濠河名稱的由來嗎

2,濠河至今有多少年歷史了

濠河原為古護城河,史載后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筑城即有河。現周長10公里,水面1080畝,水面最寬處215米,最窄處僅10米,是國內保留最為完整且位居城市中心的古護城河。距今有千余年的歷史,是國內僅存的四條古護城河之一。約有1056年歷史望采納,謝謝

濠河至今有多少年歷史了

3,濠河的簡介

江風海韻,風光綺麗。市中心的濠河風景區為國家5A級旅游風景名勝區,30華里的濠河環抱古城,被國內外游人譽為少女脖子上的翡翠項鏈,正在規劃、開發的沿濠河博物館群將賦予通城更深的文化內涵。位于市區南郊的狼山風景區同樣為國家4A級旅游風景名勝區,是江蘇省六大自然風景區之一,狼山列全國佛教八小名山之首,自初唐擴建廣教寺以來,一直香火旺盛,聲名遠播。位于狼山兩側的劍山、軍山、馬鞍山、黃泥山經過近幾年的開發建設,新添了不少景點。百里縣區不乏尋幽探勝之地。海安的青墩文化遺址,如皋的水繪園和定慧寺,通州的文天祥南歸渡海亭,如東的海上迪斯科(踩文蛤)和空中交響樂(海濱放風箏),啟東的圓陀角觀日亭等名聞遐邇。

濠河的簡介

4,南通市濠河風景名勝區條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濠河風景名勝區的管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風景名勝資源,根據國務院《風景名勝區條例》、《江蘇省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濠河風景名勝區(以下簡稱風景區)的規劃、建設、保護、利用和管理,適用本條例。第三條 風景區范圍以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的風景區總體規劃確定的范圍為準,由市人民政府向社會公布。第四條 風景區遵循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設立的風景區管理機構,負責風景區的保護、利用和統一管理工作。  建設、規劃、國土、旅游、文化、城管、公安、環保、交通、水利、工商、衛生、質監、食藥監、宗教、安監以及行政審批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風景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有關部門在風景區的派駐機構同時接受風景區管理機構的日常管理。  崇川區人民政府及有關街道辦事處等協同做好風景區的保護和管理工作。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建立協調機制,處理風景區規劃、保護、利用和管理中需要協調解決的事項。第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依法保護風景名勝資源、設施和環境的義務,有權檢舉、制止破壞風景名勝資源、設施和環境的行為。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第八條 風景區規劃是風景區建設、保護、利用和管理的依據。  風景區規劃分為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總體規劃應當明確風景區的范圍以及核心景區的范圍。第九條 風景區總體規劃由市人民政府組織編制,經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后,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風景區詳細規劃由風景區管理機構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編制,經市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風景區規劃經批準后,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第十條 風景區總體規劃應當符合南通市城市總體規劃,涉及風景區的有關專項規劃應當與風景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銜接。  風景區詳細規劃應當依據總體規劃,有效保護風景區自然景觀、人文景觀、歷史風貌和生態環境,統籌兼顧旅游發展與市民生活、文化娛樂、休閑健身和街區改造等功能需求,合理確定基礎設施、旅游設施、文化設施等建設項目的選址、布局與規模,明確建設用地范圍和規劃設計條件。  編制風景區規劃應當征求有關部門、公眾和專家的意見;必要時,應當組織聽證。第十一條 風景區管理機構應當參與涉及風景區的各類專項規劃的會審。第十二條 經批準的風景區規劃應當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改變,確需調整或者修改的,應當依法報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風景區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風景區規劃,服從規劃管理。第十三條 風景區的建設應當按照規劃進行,景點及基礎設施年度建設計劃納入城市建設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第十四條 在風景區內從事建設活動,應當經風景區管理機構審核后,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五條 風景區內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其選址、布局、高度、體量、造型和色調等,應當符合風景區規劃,并與周圍景觀和環境相協調,不得破壞景觀、污染環境、妨礙游覽。第十六條 禁止在風景區修建儲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蝕性物品的設施。  禁止違反風景區規劃在核心景區建設與風景名勝資源保護無關的建筑物和設施。第十七條 風景區內已經建設的各類建(構)筑物和設施,不符合規劃要求的,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有計劃地進行改造或者遷出;違法建設的建(構)筑物和設施應當依法予以拆除。第三章 利用和保護第十八條 風景區內的濠河水體、濠河兩岸生態景觀、古樹名木、文物保護單位、歷史文化街區、歷史建(構)筑物、歷史風貌建筑、歷史遺址、歷史地名、名人故居、宗教場所、文博場館等自然、人文景觀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均屬于受保護的風景名勝資源。第十九條 風景區管理機構應當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風景名勝資源進行調查、登記,報市人民政府確認,建立風景名勝資源檔案及相關數據庫,并向社會公開。第二十條 經確認的風景名勝資源應當按照風景區規劃和有關規定進行保護和利用。  風景區內的文物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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