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開個小酒廠都要怎么做
小酒廠的話不需要發酵池、蒸餾車間,說白了現在大多數小酒廠是從四川等地購買基酒,然后購買食用乙醇,香精香料,灌裝設備等;找個酒廠的調酒師兼職給你調你想要的酒的香型,就OK了!對了,要注冊自己的商標啊,千萬別生產假酒,哈哈!
2,小型白酒廠廠房規劃應該怎么做
如果你不想找設計單位設計圖紙,我就教你一個業內方法。上網收索“酒廠規劃”的文字與圖紙,弄清楚酒廠規劃都需要哪些部分,規劃后是什么樣子的。弄清楚你自己的酒廠有多大規模,有哪些工藝流程,打算建設幾個生產部分(比如發酵池、蒸餾區、裝罐區、鍋爐區等等)。然后根據自己酒廠的需要,把以上幾個主要功能區按照工藝流程擺放起來(當然可以重疊安置)。就行啦不懂請留言吧
3,建一個年處理一千八百噸糧食的白酒廠設施要哪些大概投資要多少
你需要你個大廠房和好幾個大型發酵罐和和流水線裝罐車間和打包車間和檢驗室和勾對室和銷售部和原料倉庫和成品酒倉庫,其他還有水處理設施和環保設施,投資的資金要看你在什么地區什么城市建立,首先你要有購買廠房地皮的資金,其次有購買基礎設施和人力成本和銷售市場開發成本和原材料儲存成本和成品酒積壓成本等等,如果你在中國大陸中西部地區大約要100萬,若是在東部發達地區要200萬以上,這只是估算,具體的要看具體操作具體情況!
你好!sghs gs如有疑問,請追問。
4,白酒廠車間設計主體制曲車間
白酒廠車間設計,主體車間應該是發酵窖封車間,而不是制曲車間,曲是白酒的主要輔料,是作為糖化用的酶系。制曲車間一般分制曲成型、培養與成曲堆放三個區域。傳統制曲采用原料粉碎后,人工踩踏成型,成型后進行入室堆放培養。新工藝則采用機械成型,然后也是入室堆放。成型區域的大小不是很重要,只要能滿足人員工作即可。曲房則要根據白酒產量的大小而定。曲房的設計大多采用半圓形房頂,下設長方形面積,一般以一天的制曲量為一房,以便堆積培養時能分別控制與管理。前后有可控制開閉的窗戶,以便控制溫度與濕度。曲房兩邊要設置淺水溝,以便接排從上部圓頂下來的發酵培養時的冷凝水。經發酵培養后的成曲,可移到其它通風良好的空房中保存備用。所以制曲車間設計時曲塊成型、與成曲堆放的區域房子沒有特別的要求,原料粉碎車間可布置為單層或二層,主要是要使操作方便,并與成型機順利連接。如果是人工成型則無所謂。培養用的曲房是有大小高低的要求的。一般為3米寬,8~10米進深,2米高上方加直徑3米的半圓造型,墻與圓頂最好用一定的保溫材料。具體請參閱有關書籍。
5,白酒倉庫應在什么位置
原酒倉庫一般與釀酒車間位于道路兩邊。成品倉庫現在都與包裝車間連為一體。
地下室比較好。一般的白酒窖藏后味道會更醇。
存放白酒的倉庫的要求: 1.酒庫的設計、建設應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和行業規范。 2.酒庫內應陰涼,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并定期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庫內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或可能會對庫存物造成污染或毒害作用的物料。 3.酒庫內應設置易燃易爆氣體監測裝置,使用的酒泵及其他電氣設施應為防爆型。庫內作業時,應避免產生火花,庫房四壁應安裝換氣扇,庫內溫度或酒精濃度超過規定要求時,應及時啟動換氣扇。電器開關箱應設于庫外,對庫內設施、設備的維修須移至庫外進行。 4.需進入罐體內部作業時,應首先放空、清理儲罐內殘留物質,經檢測空氣指標達到要求后,方可實施作業,并派人監護。監護人員不得擅離職守,并保持與罐內操作人員的聯系,所用照明器具應為防爆型,配用電源電壓應為12v。
6,建一個白酒廠需要哪些設備人員要多少總投資要多少回報率是多少
咨詢記錄 · 回答于2021-12-23
建一個白酒廠需要哪些設備,人員要多少,總投資要多少,回報率是多少!!!!!!!!!!!
1:廠房的選擇:一般中型瓶裝酒廠要有化驗室、灌裝車間、輸送車間、勾兌車間、釀造車間、發酵車間、鍋爐車間等一般全部占地面積要有液態證300個平方,固態證1000個平方左右。對于以散酒為主的小酒廠一般有50-300個平方都可以。2、發酵罐:對于大型酒廠一般會制作發酵池,以作糧食發酵之用,小酒廠可以選擇發酵缸等發酵容器;3、粉碎機:出了大米以外,其它糧食在發酵之前需要粉碎,糧食粉碎后會與酒曲充分接觸,以便糧食發酵均勻、發酵徹底。建議廣大朋友粉碎機在當地農資市場購買,以減少運費等不必要開支。也可找他人代為粉碎。4、釀酒設備:其實就是白酒蒸餾設備,將發酵好的酒醅倒入其中,然后外源加熱,由于各種物質的不同,使得酒醅中的乙醇、水以及各種有機物蒸餾分離。設備按材質分類,一般分為不銹鋼釀酒設備。按照釀酒工藝來分一般分為生料釀酒設備和熟料釀酒設備兩種。5:過濾設備:酒釀出后必須經過過濾才可以出售,散酒一般選擇催陳過濾機即可,瓶裝酒要選擇催陳過濾設備、硅藻土過濾機及精密過濾設備即可。6、儲酒罐:白酒釀制完畢之后需要儲酒罐儲藏。一般選擇不銹鋼儲酒罐或陶瓷缸。 以下設備對銷售包裝酒的廠家有用,銷售散酒的用戶可以跳過不看。7、洗瓶機、反沖機:對酒瓶進行清洗,如果酒瓶不干凈,可能導致白酒有沉淀物產生。8、燈檢:檢察酒中是否有沉淀、是否有雜技,市場價300元左右。9、灌裝機:按照操作方式分為全自動灌裝機、半自動灌裝機和手動灌裝機三種。手動灌裝機現在使用較少,對中小廠家來說,建議選擇半自動灌裝機。大型酒廠選擇全自動灌裝機。10、封蓋機:為酒瓶封蓋,一般分塑料蓋機和鋁蓋機兩種。1、烘干機:烘干瓶壁上的水珠11、貼標機:在酒瓶上貼上白酒標簽或是商標。小酒廠可不購買此機,人工張貼即可。12、噴碼機:用于商標或瓶蓋上面的生產日期的噴碼13、打包機:將瓶入箱。(小酒廠可不選擇)14、封箱機:將箱封嚴。(小酒廠可不選擇)15、輸送線、動力頭、動力尾:用來將洗瓶機、灌裝機、貼標機等設備連接形成流水線作業,加快生產效率,市場價每米不到千元。 以上就是辦一個白酒廠所需要的基本設備,從宏觀上講,設備分兩類,一類是加工類設備,一類是后期處理類設備。對于銷售散裝酒的廠家只需選擇加工類設備即能滿足要求。
7,建一個小型葡萄酒生產車間需要哪些設備什么條件
建一個小型葡萄酒生產車間需要的條件:1. 熱縮機,貼標機,貯酒容器2-5噸,除菌過濾機,小型紙板過濾機或小型硅藻土過濾機,冷凍機,保溫罐2-5噸,酒泵1-2個,管道(食品級)。2. 投資可大可小保守估計20-30萬設備投資。3. 另外灌裝車間要生產的話,出了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必須要去的食品藥品管理局的QS批準文件。葡萄酒生產質量控制標準:國標中規定:葡萄酒的酒度應12±1 %(V/V)。當葡萄原料在好的年份,紅色品種含糖量應達到234g/l,而白色品種則在200g/l左右。(紅葡萄酒:果汁中18g/l糖可以發酵成1%(V/V),而白葡萄酒:17g/l發酵成1%(V/V))
如果是只灌裝的話那么需要一條灌裝線包括灌裝機,熱縮機,貼標機,貯酒容器2-5噸,除菌過濾機,小型紙板過濾機或小型硅藻土過濾機,冷凍機,保溫罐2-5噸,酒泵1-2個,管道(食品級)。投資可大可小保守估計20-30萬設備投資。另外灌裝車間要生產的話,出了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必須要去的食品藥品管理局的qs批準文件。如還有不清楚的要問請+qq393634149,我將向你提供整套的咨詢服務
,熱縮機,貼標機,貯酒容器2-5噸,除菌過濾機,小型紙板過濾機或小型硅藻土過濾機,冷凍機,保溫罐2-5噸,酒泵1-2個,管道(食品級)。投資可大可小保守估計20-30萬設備投資。另外灌裝車間要生產的話,出了要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必須要去的食品藥品管理局的QS批準文件。
8,辦酒類灌裝廠要那些條件
這個算是商業機密了,一般別人都不會告訴你的
車間衛生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經年度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2、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好統一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須全部戴入帽中,并佩帶好工號牌,做好個人衛生,整理好個人儀容; 3、所有上崗人員不得留長指甲、胡須、須勤換洗工作服、工作帽、勤洗澡理發; 4、嚴禁穿拖鞋、裙子、短褲、背心進入車間,嚴禁穿工作服上廁所,嚴禁穿工作服出廠區; 5、進入灌裝室必須穿雨鞋,經消毒池消毒后,并戴好口罩,在消毒液中,洗手后方可進入,大小便后須嚴格洗手,并在消毒液中浸泡數分鐘進行消毒; 6、現場操作過程中,不得化濃妝、不得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鐲、手表、手鏈、耳環、項鏈等首飾; 7、生產現場(含更衣室)嚴禁吃零食、吃飯、吸煙; 8、生產現場不準隨地吐痰、撓鼻、掏耳、撓眼、不對半成品、成品打噴嚏; 9、生產現場各種物品須擺放整齊、不允許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各種原材料、雜物; 10、生產垃圾須及時清理,保持地面干凈、整潔、無積水,地面無煙頭、泥沙等雜物; 11、生產設備、設施須保持干凈,不準亂寫亂畫或貼不干膠等,不在設備、設施上亂放東西; 12、各種次品、返修品分類放入塑料筐中... 車間衛生制度 1、所有員工必須經年度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2、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好統一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須全部戴入帽中,并佩帶好工號牌,做好個人衛生,整理好個人儀容; 3、所有上崗人員不得留長指甲、胡須、須勤換洗工作服、工作帽、勤洗澡理發; 4、嚴禁穿拖鞋、裙子、短褲、背心進入車間,嚴禁穿工作服上廁所,嚴禁穿工作服出廠區; 5、進入灌裝室必須穿雨鞋,經消毒池消毒后,并戴好口罩,在消毒液中,洗手后方可進入,大小便后須嚴格洗手,并在消毒液中浸泡數分鐘進行消毒; 6、現場操作過程中,不得化濃妝、不得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手鐲、手表、手鏈、耳環、項鏈等首飾; 7、生產現場(含更衣室)嚴禁吃零食、吃飯、吸煙; 8、生產現場不準隨地吐痰、撓鼻、掏耳、撓眼、不對半成品、成品打噴嚏; 9、生產現場各種物品須擺放整齊、不允許存放私人物品,嚴禁各種原材料、雜物; 10、生產垃圾須及時清理,保持地面干凈、整潔、無積水,地面無煙頭、泥沙等雜物; 11、生產設備、設施須保持干凈,不準亂寫亂畫或貼不干膠等,不在設備、設施上亂放東西; 12、各種次品、返修品分類放入塑料筐中且塑料筐必須整齊擺放,嚴禁亂扔、亂放; 13、每交接班時須對生產現場進行徹底清掃,做到清潔衛生交班; 14、每周須至少進行一次大掃除,對生產現場及設備進行三、二級清洗,做到無衛生死角,保障符合食品工廠的衛生條件; 15、各班做好交接班記錄、詳細、準確記錄生產及衛生情況,交接現本應整潔,不得亂涂、亂畫;
9,白酒廠配酒車間崗位職責
1、配合技術部搞好技術文件(勾調工藝、配方)的記錄、保密工作。2、負責原輔材料的領用或退貨,使用符合標準和檢驗合格的材料。3、嚴格按照工藝標準、操作規范配制每一款酒,及時準確提供每一款符合標準的散成品酒。4、配合相關部門搞好新產品的開發、落實小樣配制工作。5、負責轄區內防火防盜、安全衛生工作。6、負責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企業標準的要求。
你好!1、配合技術部搞好技術文件(勾調工藝、配方)的記錄、保密工作。2、負責原輔材料的領用或退貨,使用符合標準和檢驗合格的材料。3、嚴格按照工藝標準、操作規范配制每一款酒,及時準確提供每一款符合標準的散成品酒。4、配合相關部門搞好新產品的開發、落實小樣配制工作。5、負責轄區內防火防盜、安全衛生工作。6、負責所生產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及企業標準的要求。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一)、崗位職責:1、車間主任對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在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車間各管理工作(一)、崗位職責:1、車間主任對總經理(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在公司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全面負責車間各項管理工作2、負責車間生產、質量、安全及設備的管理,確保各項指標的完成。強化車間主任是“產品質量第一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意識。3、組織實施生產部下達的生產計劃,全面完成生產任務。4、負責貫徹落實公司會議精神、各項管理制度與措施。5、負責車間的人身、設備安全,確保安全文明生產;6、負責管好、用好、維護、保養好在制品、設備、附件、工具、量具及工位器具。7、負責車間員工的日常管理,不斷提高員工綜合素質。8、對本車間的工藝紀律執行情況負責。9、對車間各類報表、原始資料的及時性、真實性負責。10、有權調整車間內的勞動組織和調配職工。11、有權按有關規定對車間員工提出獎懲建議。12、有權對上道工序轉來得不合格產品提出異議。13、有權對車間條件無法滿足制造質量要求的生產計劃提出申訴和修改意見(二)、工作內容:1、根據生產部下達的生產作業計劃,布置生產技術準備工作,根據本車間設備人力情況,編制車間《日生產作業計劃》,組織均衡生產,保證按月完成各項生產計劃、新產品試制計劃2、重視員工素質提高,對車間員工開展教育、培訓,宣傳公司的各項方針政策;深入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文明生產3、擬定車間管理制度,經公司批準后推廣實施。按照公司制度和車間管理制度對車間員工進行獎勵、懲罰4、重視車間的基礎管理,搞好工段與班組建設,貫徹公司各項定額,加強對車間原輔材料使用的控制,不斷降低生產成本5、按照公司質量目標要求,制定、修改車間質量管理辦法,加強質量控制,配合車間質檢人員作好員工的質量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保證質量指標的實現6、加強設備的預防性維護及保養,教育員工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保證設備正常運轉7、嚴格執行工藝紀律,在分配工作的同時要備齊加工產品的所有工藝文件,并教育指導員工嚴格執行8、積極開展現場6S活動,強化定置管理,創造美好生產環境,提高員工素養9、每日召開車間內部調度會,檢查生產進度、產品質量、設備維護、現場管理完成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10、按時參加公司會議與培訓,不遲到,不早退,不得無故請假11、在調查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實際要求,提出車間員工培訓計劃12、積極深入員工,了解員工的思想動態,采取合理的措施確保車間的穩定13、積極開展員工的合理化建議活動,為不斷提升企業竟爭能力做貢獻14、正確處理車間的突發事件,并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事件處理進展,對于無法處理的事件要及時請示15、建立健全各項統計臺帳,各項原始記錄資料要完整、準確,生產在制品做到帳、物相符16、保證按時上報各項統計、核算報表并保證各項數據真實、準確17、積極配合各部門工作,協調好各部門之間的關系18、積極完成上級及會議交待的臨時性工作。車間主任是車間的主要負責人,在車間副主任的協助下負責對車間進行全面管理。車間主任對(分管副)總經理負責。具體職責為:1、組織實施生產物料部下達的生產計劃,保質保量地完成生產任務;2、貫徹、執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標,加強對車間原材料使用的控制,確保在提高產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不斷降低生產成本;3、根據生產計劃核算人員需求,確保計劃順利執行;根據公司對車間發展的規劃擬定人員編制,并報公司批準;4、擬定車間管理制度,經公司批準后在車間推廣實施;5、按照公司制度和車間管理制度對車間員工進行獎勵、懲罰;6、根據公司質量部門的要求,配合車間質檢人員作好員工的質量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7、對車間員工展開教育、培訓,宣傳公司的各項方針政策;8、深入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制度,確保安全文明生產;9、領導車間做好5S管理,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以身作則,提高員的養;10、處理車間的突發事件,并隨時向公司領導匯報事件處理進展,對于無法處理的事件要及時請示;11、積極深入員工,了解員工的思想動態,采取合理的措施確保車間的穩定;12、配合公司其他部門開展工作,做好橫向溝通.
10,如果自己辦個小型酒廠需要辦理哪些手續還有酒的成分酒精度等資料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小酒廠消費稅管理,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稅收征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酒廠是指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類生產業戶。
第二章 稅源管理
第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酒廠應當及時納入稅收管理,建立稅源征管臺帳,做好手續傳遞,輸入稅收征管系統,納入戶籍管理,并建立稅源戶籍檔案,分戶設立 “小酒廠基本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登記企業基本情況。
第四條 國稅機關登記小酒廠基本情況,主要指標包括:反映企業生產規模的指標,如職工人數、注冊資金、酵池數量、上年生產量、本年計劃產量等;反映企業基本生產經營情況的指標,如單池耗料數量、各季節投入產出比率、產品品種、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裝規格、平均出廠價格、主要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小酒廠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其中單池耗料數量、投料間隔時間、生產周期和各季節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性指標。因季節和生產工藝變化,上述指標增減變化時,應及時登記。
第五條 對小酒廠基本情況的登記主要采取小酒廠申報,國稅機關核實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 對不同指標的核實應分別采取不同的方法。
對產品品種、包裝規格、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情況主要采取到生產車間、成品酒和包裝物庫房現場查驗方法。
對酵池單池耗料數量按實際過磅數量核實。要求企業在酵池下料前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根據企業出庫過磅數量計算出單池耗料數量。
對酵池發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詢問、現場查驗和計量的方式進行采集。要求企業在酵池出池蒸酒時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監控人員對酵池進行編號,將各酵池下料時間、數量、出池蒸酒時間、各池出酒數量(現場過磅按斤/桶等計量方式)等逐一記錄,結合詢問情況從而核實酵池生產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當經常深入小酒廠,及時了解小酒廠的稅源變化情況,掌握其生產計劃、生產方式、酵池分布、工藝流程、生產周期、產品品種、出廠單價等生產經營主要指標及變化情況。
第八條 稅務登記內容及基本信息登記項目發生變化的,小酒廠應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對小酒廠開業、停(歇)業實行報告備案制度,主管國稅機關應進行跟蹤管理、巡回檢查。
第三章 監控指標及測算
第十條 小酒廠監控指標確定為靜態指標和動態指標。
靜態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納稅密切相關且在一定時間內相對不變或變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數量、單池耗料數量、發酵周期、生產周期、出原酒比率、單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種類、酒精成分、包裝規格等。
動態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納稅密切相關且每月都有變化的信息,如當期產量、銷售數量、庫存數量、銷售收入、利潤等指標。通過靜態指標監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國稅機關通過靜態指標監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釀造白酒的業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一)本月單池出酒數量=本月出酒單池投料數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產出數量=Σ本月單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產產成品耗用原酒數量=期初庫存原酒數量+本月原酒產出數量-期末庫存原酒數量。
(四)本月某種產成品生產數量=(本月生產該產成品投入原酒數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為65%。一般情況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標準白酒。
(五)本月某種產品銷售量=期初庫存產成品數量+本月生產產成品數量-期末庫存產成品數量。
(六)該酒廠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二條 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白酒的業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一)本期耗用外購酒及酒精數量=期初庫存+本月購進-期末庫存。
(二)本月某種產成品生產數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白酒數量*外購白酒酒精含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酒精數量*外購酒精度)/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為38%。
(三)本月某種產品銷售數量=期初庫存+本月生產-期末庫存。
(四)該酒廠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數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三條 用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同時自己也釀造白酒的業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結合上述第十、十一條中的測算方法綜合進行。
第十四條 采用其他生產方式生產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廠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主管國稅機關可根據其實際生產工藝,參照上述方法進行。
第四章 日常監控
第十五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要求小酒廠建立“四個臺帳”并據實填報。
“小酒廠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見附件2):按購入材料種類分戶設置,詳細登記酒精、原酒、包裝物等多種主要材料購進入庫數量及時間,生產領用數量及時間,期末庫存余額等動態信息指標;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3):按各酵池分戶登記投料時間、投料數量、蒸酒時間、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庫數量等;
“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4):將原酒入庫時間及數量、生產領用時間及數量,原酒庫存數量按次詳細登記。原酒入庫數量根據所有“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入庫數量”合計數登記,帳面反映的庫存數量要與實際盤庫數量相核對;
“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見附件5):根據產品名稱分戶登記生產入庫數量、銷售數量、平均單價、銷售金額,庫存數量等指標。
第十六條 對“臺帳”的核實主要是通過對原材料、原酒,產成品庫存數量進行實地查驗,結合生產(購進)數量,測算出庫數量。查驗的主要內容及方法:
(一)“小酒廠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一是通過實地查驗庫存數量,核實期末庫存余額的真實性,二是通過核對進貨發票、入庫單、購銷合同等核實購入數量,結合上次核實庫存數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二)“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核實的重點是原酒產量,利用掌握的單池耗量數量、發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標,根據投料時間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個酵池原酒產出量。
(三)“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一是根據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 所有酵池的“入庫數量”合計出原酒入庫數量,核實“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入庫數量”真實性,二是通過測量存放原酒容器內原酒液面高度,結合容器總容積,查驗原酒庫存數量,兩者相結合,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四)“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對“臺帳”核實的關鍵是生產入庫數量。根據“小酒廠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生產領用數量和“小酒廠外購主要原材料登記臺帳”外購酒、酒精,原酒生產領用數量,結合自產原酒,外購酒精,原酒及產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產數量,再結合實地查驗核實的的庫存數量,按照第十一條第(五)款公式推算銷售數量。對不同產品品種,主要依據相應包裝物耗用情況進行區分。
第十七條 稅務監控人員應切實履行好職責,及時了解小酒廠的開停業情況和產品生產情況。同時要針對企業生產特點及淡、旺季經營規模較懸殊的狀況,實施不同的監控方式、明確不同的監控重點。
(一)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的業戶,生產周期短、隱蔽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應把了解其進貨渠道、核實進貨數量作為管理的切入點。
(二)購進原糧釀造白酒的業戶,生產周期長(發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據發酵期有一定幅度變化。掌握其酵池數量、規模、投料時間、生產周期和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
(三)小酒廠旺季一般為中秋節前一個月,春節前兩個月,此時應每周到業戶經營場所查驗一次,淡季也應不定期地到業戶經營場所查驗,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工商管理、技術監督等部門的聯系,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小酒廠的情況。特別是定期與技術監督部門核對,通過白酒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情況來掌握白酒生產企業的增、減等變化情況。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小酒廠消費稅管理,堵塞稅收漏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稅收征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酒廠是指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酒類生產業戶。
第二章 稅源管理
第三條 主管國稅機關對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酒廠應當及時納入稅收管理,建立稅源征管臺帳,做好手續傳遞,輸入稅收征管系統,納入戶籍管理,并建立稅源戶籍檔案,分戶設立 “小酒廠基本信息登記表”(見附件1),登記企業基本情況。
第四條 國稅機關登記小酒廠基本情況,主要指標包括:反映企業生產規模的指標,如職工人數、注冊資金、酵池數量、上年生產量、本年計劃產量等;反映企業基本生產經營情況的指標,如單池耗料數量、各季節投入產出比率、產品品種、酒精含量、酒精成分、包裝規格、平均出廠價格、主要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小酒廠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其中單池耗料數量、投料間隔時間、生產周期和各季節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性指標。因季節和生產工藝變化,上述指標增減變化時,應及時登記。
第五條 對小酒廠基本情況的登記主要采取小酒廠申報,國稅機關核實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 對不同指標的核實應分別采取不同的方法。
對產品品種、包裝規格、生產方式、酵池分布編號情況、基本生產工藝流程等情況主要采取到生產車間、成品酒和包裝物庫房現場查驗方法。
對酵池單池耗料數量按實際過磅數量核實。要求企業在酵池下料前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根據企業出庫過磅數量計算出單池耗料數量。
對酵池發酵周期及出酒率采取詢問、現場查驗和計量的方式進行采集。要求企業在酵池出池蒸酒時向稅務部門報告或稅務部門根據掌握的情況進行抽查,監控人員對酵池進行編號,將各酵池下料時間、數量、出池蒸酒時間、各池出酒數量(現場過磅按斤/桶等計量方式)等逐一記錄,結合詢問情況從而核實酵池生產周期和出酒率。
第七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當經常深入小酒廠,及時了解小酒廠的稅源變化情況,掌握其生產計劃、生產方式、酵池分布、工藝流程、生產周期、產品品種、出廠單價等生產經營主要指標及變化情況。
第八條 稅務登記內容及基本信息登記項目發生變化的,小酒廠應及時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九條 對小酒廠開業、停(歇)業實行報告備案制度,主管國稅機關應進行跟蹤管理、巡回檢查。
第三章 監控指標及測算
第十條 小酒廠監控指標確定為靜態指標和動態指標。
靜態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納稅密切相關且在一定時間內相對不變或變化不大的信息,如酵池數量、單池耗料數量、發酵周期、生產周期、出原酒比率、單池出酒量、原料、成品酒種類、酒精成分、包裝規格等。
動態指標,主要是指與企業納稅密切相關且每月都有變化的信息,如當期產量、銷售數量、庫存數量、銷售收入、利潤等指標。通過靜態指標監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國稅機關通過靜態指標監控、掌握小酒廠生產經營基本情況,并為測算動態指標提供重要依據。
第十一條 釀造白酒的業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一)本月單池出酒數量=本月出酒單池投料數量*平均出酒率。
(二)本月原酒產出數量=Σ本月單池出酒量。
(三)本月生產產成品耗用原酒數量=期初庫存原酒數量+本月原酒產出數量-期末庫存原酒數量。
(四)本月某種產成品生產數量=(本月生產該產成品投入原酒數量*原酒平均酒精含量)/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65度原酒含量表示為65%。一般情況下原酒均折合成65度的標準白酒。
(五)本月某種產品銷售量=期初庫存產成品數量+本月生產產成品數量-期末庫存產成品數量。
(六)該酒廠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二條 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白酒的業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
(一)本期耗用外購酒及酒精數量=期初庫存+本月購進-期末庫存。
(二)本月某種產成品生產數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白酒數量*外購白酒酒精含量+生產該種酒耗用的外購酒精數量*外購酒精度)/該成品酒酒精含量。
酒精含量以百分比表示,如38度白酒含量表示為38%。
(三)本月某種產品銷售數量=期初庫存+本月生產-期末庫存。
(四)該酒廠本月銷售額=∑(本月某種產品銷售數量*平均銷售單價)。
第十三條 用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同時自己也釀造白酒的業戶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結合上述第十、十一條中的測算方法綜合進行。
第十四條 采用其他生產方式生產白酒及酒精的小酒廠銷售量及銷售額的測算,主管國稅機關可根據其實際生產工藝,參照上述方法進行。
第四章 日常監控
第十五條 主管國稅機關應要求小酒廠建立“四個臺帳”并據實填報。
“小酒廠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見附件2):按購入材料種類分戶設置,詳細登記酒精、原酒、包裝物等多種主要材料購進入庫數量及時間,生產領用數量及時間,期末庫存余額等動態信息指標;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3):按各酵池分戶登記投料時間、投料數量、蒸酒時間、出原酒比率,出酒入庫數量等;
“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見附件4):將原酒入庫時間及數量、生產領用時間及數量,原酒庫存數量按次詳細登記。原酒入庫數量根據所有“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入庫數量”合計數登記,帳面反映的庫存數量要與實際盤庫數量相核對;
“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見附件5):根據產品名稱分戶登記生產入庫數量、銷售數量、平均單價、銷售金額,庫存數量等指標。
第十六條 對“臺帳”的核實主要是通過對原材料、原酒,產成品庫存數量進行實地查驗,結合生產(購進)數量,測算出庫數量。查驗的主要內容及方法:
(一)“小酒廠外購主要材料登記臺帳”:一是通過實地查驗庫存數量,核實期末庫存余額的真實性,二是通過核對進貨發票、入庫單、購銷合同等核實購入數量,結合上次核實庫存數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二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二)“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核實的重點是原酒產量,利用掌握的單池耗量數量、發酵周期,出酒率等指標,根據投料時間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一)款公式推算出每個酵池原酒產出量。
(三)“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一是根據 “酵池生產原酒登記臺帳” 所有酵池的“入庫數量”合計出原酒入庫數量,核實“小酒廠生產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入庫數量”真實性,二是通過測量存放原酒容器內原酒液面高度,結合容器總容積,查驗原酒庫存數量,兩者相結合,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三)款公式推算出生產領用數量。
(四)“小酒廠成品酒產、銷、存登記臺帳”:對“臺帳”核實的關鍵是生產入庫數量。根據“小酒廠領用自產原酒登記臺帳”中原酒生產領用數量和“小酒廠外購主要原材料登記臺帳”外購酒、酒精,原酒生產領用數量,結合自產原酒,外購酒精,原酒及產成品的酒精含量,按照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四)款公式推算成品酒生產數量,再結合實地查驗核實的的庫存數量,按照第十一條第(五)款公式推算銷售數量。對不同產品品種,主要依據相應包裝物耗用情況進行區分。
第十七條 稅務監控人員應切實履行好職責,及時了解小酒廠的開停業情況和產品生產情況。同時要針對企業生產特點及淡、旺季經營規模較懸殊的狀況,實施不同的監控方式、明確不同的監控重點。
(一)以外購酒精或白酒勾兌成品酒的業戶,生產周期短、隱蔽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應把了解其進貨渠道、核實進貨數量作為管理的切入點。
(二)購進原糧釀造白酒的業戶,生產周期長(發酵期一般30-45天左右)、出酒率根據發酵期有一定幅度變化。掌握其酵池數量、規模、投料時間、生產周期和出酒率是測算生產量和銷售量的關鍵。
(三)小酒廠旺季一般為中秋節前一個月,春節前兩個月,此時應每周到業戶經營場所查驗一次,淡季也應不定期地到業戶經營場所查驗,但每月不少于一次。
第十八條 稅務機關應加強與工商管理、技術監督等部門的聯系,通過多種渠道了解小酒廠的情況。特別是定期與技術監督部門核對,通過白酒生產許可證的發放情況來掌握白酒生產企業的增、減等變化情況。 草青青A 2009-11-12 09:57:04 消費稅采用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計稅方法。
(一)以價定率應納稅額的計算
采用從價定率方法計算應納稅額,其計算公式為:
應納消費稅額=銷售額×適用稅率
當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已定時,應納稅額的計算是否正確,關鍵取決于銷售額的確認。而銷售額的確認又因銷售額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區別,現分述如下:
1.銷售自制應稅消費品應納稅額的計算
(1)應稅銷售額的確認。納稅人對外銷售其生產的應稅消費品,應當以其銷售額為依據計算納稅。這里的銷售額包括向購貨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不包括應向購貨方收取的增值稅稅額。如果納稅人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未扣除增值稅稅款或者因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采取價稅合并形式收取貨款的,在計算消費稅額時,應換算成不含增值稅額之后再行計算,其換算公式為:
應稅消費稅的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這里所說的價外費用與增值稅規定的價外費用相同。
對于應稅銷售額的確認還有一些特殊規定:
①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合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現金,此項押金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納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口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②有些應稅消費品可以按銷售額扣除外購已稅消費品買價后的余額作為計稅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所謂“外購已稅消費品的買價”,是指購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額,不包括增值稅稅款)。例如,外購已稅煙絲生產的煙;外購已稅白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外購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外購已稅護膚擴發品生產的護膚護發品;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外購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等。這項規定,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