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作為一種中華文明的代表,已經深深的走進了大家的心里,走進了千家萬戶里,逢年過節,飯桌上肯定少不了酒,那么有些人抓到了商機。十分看好酒類的銷售。那么他們就會利用各種資源和渠道進白酒,然后再去賣白酒,那么大家知道賣白酒需要什么條件需要什么證明嗎,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說一說賣白酒需要什么證件。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賣白酒需要什么證
銷售酒需要辦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體介紹如下:
1、食品流通許可證。是對食品流通許可證的發放、發放條件、發放程序以及與食品衛生許可證的銜接等問題予以明確。
2、營業執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工商企業,個體經營者的準許從事某項生產經營活動的憑證。
3、稅務登記證。是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時,所頒發的登記憑證。
擴展資料:
酒類銷售許可納入食品流通許可審批事項。并且需要下放酒類經營許可權限。國家要求各級食品行政許可部門嚴格酒類經營許可條件,并且縮短酒類經營許可辦理時限。私營企業籌備工作就緒后,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在某一行業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辦理正式的營業登記。
通過開展酒類經營主體資格清理,加強酒類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標簽標識檢查,督促經營者履行進貨查驗及記錄等制度。
無證賣白酒怎么處罰
1-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行政處罰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實施。”
1-2.《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酒類管理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停止生產經營;情節嚴重的,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全部酒類產品、沒收酒類生產加工設備、沒收非法所得,并處相當于非法所得2-5倍的罰款:(一)無《酒類產銷許可證》擅自生產、批發酒類產品;(二)無《進口酒經營許可證》擅自批發進口酒;(三)無《國家名白酒零售許可證》和《進口酒經營許可證》擅自零售國家名白酒和進口酒;(四)偽造酒類許可證從事酒類產品生產經營業務。”
1-3.《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下列事項及時調查處理:(一)在監督檢查及抽驗中發現案件線索的;(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投訴、舉報的;(三)上級機關交辦或者下級機關報請查處的;(四)有關部門移送或者經由其他方式、途徑披露的。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立案。”
2-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六條:“除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可以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外,行政機關發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的,必須全面、客觀、公正地調查,收集有關證據;必要時,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進行檢查。”
2-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調查或者進行檢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向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出示證件。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應當如實回答詢問,并協助調查或者檢查,不得阻撓。詢問或者檢查應當制作筆錄。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執法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2-3.《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案件調查時,執法人員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執法證件。”
2-4. 《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四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案件調查時,對已有證據證明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出具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3-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八條:“調查終結,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對調查結果進行審查,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的負責人應當集體討論決定。”
3-2.《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八條:“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審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如下決定:(一)確有應受行政處罰的違法行為的,根據情節輕重及具體情況,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二)違法行為輕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處罰的,不予行政處罰;(三)違法事實不能成立的,不得給予行政處罰;(四)違法行為已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3-3.《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較重的行政處罰,應當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決定。集體討論決定的過程應當有書面記錄。重大、復雜案件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實際確定。”
4-1.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
4-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行政機關應當組織聽證。”
4-3.《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六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處罰決定前應當填寫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告知當事人違法事實、處罰的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申辯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當事人提出的事實、理由或者證據經復核成立的,應當采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因當事人申辯而加重處罰。”
4-4.《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三十七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作出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撤銷批準證明文件、較大數額罰款、沒收較大數額財物等行政處罰決定前,應當告知當事人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組織聽證。較大數額罰款的標準,按照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等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執行。”
5-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5-2.《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制作行政處罰決定書。”
6-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6-2.《食品藥品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四十五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在宣告后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7日內依照本章規定,將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
7-1.《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行政處罰決定依法作出后,當事人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的期限內,予以履行。”
7-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3.《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五十三條:“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決定的,沒有行政強制執行的行政機關可以自期限屆滿之日三個月內,依照本章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由此看來賣白酒,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賣的,必須是經過重重審查,還有政府檢驗合格以后才可以賣白酒,而且作為一個商人最基本的商業素養是誠信。要經得起人們對他的考驗,切不可以好充次賣假酒來欺騙消費者,這樣的商業前途只會越走越沒落,最后我想和大家說大家。如果想從事白酒行業的話一定要。看好白酒的品類和白酒將來的銷售方向。最重要的是一條賣好質量的白酒,不能欺騙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