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茅臺酒股東會住哪里,請問在仁懷茅臺酒廠上班的員工住宿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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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請問在仁懷茅臺酒廠上班的員工住宿在哪里

一線工人進廠前半年只有1000元做試用期,半年后好象要補發增量工資.第1年工資1800左右,增糧600左右,第2年2800左右,增量略有漲動,每年工資都有漲動,到第5年加上增量全工資應該有5千左右.辦公室的我也不了解,總之有的沒有一線拿得多。而且2年完第3年上就可以拿公司全福利,福利很豐富,你一年的米和油辣椒都不用再另外買了.年終有獎金根據產量是活動的,入股的也有可能分紅,待遇還是很可觀的,如果是辦公室外來大學生好象可以住大學生公寓,這個我也不了解,一般我們這本地人都是自己住,或者租房住.我的答案只能做參考,因為我只對自己的工資了解點也沒問別人的.我的第3年工資已經差一百4千了,崗位不同工資都不一樣,但是差距應該不大.希望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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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茅臺股權結構是什么

結構是國資委絕對控股,機構長期重倉持有,股權結構穩定,國資委絕對控股。貴州國資委是公司的實控人,通過中國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公司54%的股權,其余股東持股比例均在 5%以下。其中,貴州省國有資本運營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公司4.54%的股權,該部分股權的實控人是貴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貴州茅臺酒廠集團技術開發公司持有公司2.21%的股權。以機構投資者為主,陸股通開通后外資持倉比例顯著增加。拓展資料按照公司的發展路徑,可以將公司的發展分為早期發展期(1951-2000年)、快速成長期(2001-2011年)、調整期(2012-2014年)與龍頭穩固期(2015年至今)四個階段。早期發展期(1951-2000年):政策帶動茅臺基酒產量大幅增加茅臺酒廠成立前十年,政府出資扶持,茅臺酒基酒產量初具規模。1951年,懷仁縣人民政府以1.3億舊幣(合人民幣1.3萬元)贖買成義燒房,成立茅臺酒廠。此后,政府多次出資扶持茅臺酒廠,酒廠規模逐漸擴大。1958-1960年,全國大躍進活動盛行,白酒原料的大量供給帶動了茅臺基酒產量大幅增加。1957-1960年,酒廠基酒產量從283噸增至912噸,年均復合增速為47.71%。改革開放紅利推動茅臺基酒產量破千噸。全國大躍進結束后,原料供給迅速減少,茅臺基酒產量從1960年的912噸跌至1961年的222噸。改革開放政策的紅利使白酒行業迎來機遇,1978年茅臺酒廠基酒產量達1068噸,扭轉了連續16年虧損的局面。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茅臺酒基酒產量穩步提升。1978-2000年,茅臺酒基酒產量從1068噸增長至5397噸,年均復合增速為8.02%。快速成長期(2001-2011年):公司上市后積極技改擴產,業績快速增長公司上市后積極技改擴產,產能逐步釋放。2001年,公司于上交所上市。公司上市后積極技改擴產,茅臺酒與系列酒產能逐步釋放。茅臺酒方面,2001-2011年,公司陸續展開“十五”、“十一五”、“十二五”茅臺酒工程,擴大產能共2.02萬噸,累計投資68.43億元。系列酒方面,2011年公司積極對系列酒開展技改與擴產項目建設,共擴大產能1.48萬噸,累計投資45.33億元。

茅臺股權結構是什么

3,開店賣茅臺酒需要具備什么手續

  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如果所賣酒種類需要商務局備案,還需要去備案。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一、辦理依據  《個體工商戶條例》、《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辦法》  二、辦理需提交材料  1、經營者簽署的《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  2、經營者的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復印件);  3、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個體工商戶以自有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的,應當提交自有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租用他人場所的,應當提交租賃協議和場所的產權證明復印件;無法提交經營場所產權證明的,可以提交市場主辦方、政府批準設立的各類開發區管委會、村居委會出具的同意在該場所從事經營活動的相關證明;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文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4、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食品經營項目,提交轄區工商所核發的《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  5、《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無字號名稱的或經營范圍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可無需提交《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  6、委托代理人辦理的,還應當提交經營者簽署的《委托代理人證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注:  1、申請登記為家庭經營的,以主持經營者作為經營者登記,由全體參加經營家庭成員在《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書》經營者簽名欄中簽字予以確認。提交居民戶口簿或者結婚證復印件作為家庭成員親屬關系證明;同時提交其他參加經營家庭成員的身份證復印件,對其姓名及身份證號碼予以備案;港、澳居民、臺灣農民、臺灣居民申請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  2、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3、以上各項未注明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復印件的,應當注明“與原件一致”并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簽字;  4、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序,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實。  三、辦理程序  申請——受理——審核——決定  四、辦理期限  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二個工作日領取營業執照。  五、收費  免收費    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    一、辦事項目 : 申請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新證。  二、辦事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3、《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 4、《湖北省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暫行辦法》  三、申請范圍: 從事食品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已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生產場所銷售自產食品 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許可;已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經營者在其餐飲服務場所出售其制作加工的食品,不需要取得食品流通的許可。  四、辦理程序  (一)申請  申請人填寫申請書,受理窗口遞交下列有關材料:  1、《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  2、《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已設企業、個體工商戶提交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復印件,新設企業提交《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新設個體工商戶提交《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印件(個體工商戶不申請字號名稱的,可免交)。  3、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的使用證明;  (1)自有房產的提交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2)租賃房屋的提交租賃協議,出租方房屋產權證原件、復印件、《經營場所平面圖》;  (3)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應分別提交下列材料,以及《經營場所平面圖》:  ①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合同、房屋銷售許可證復印件;  ②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③出租房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④使用軍隊房產作為經營場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申請人應當在《經營場所平面圖》上用紅色水筆勾勒出“從事食品流通的經營和儲存的場所”。  (4)填寫經營場所應具體表述所在位置,明確到門牌號、房間號。沒有門牌號、房間號的,要明確參照物。  4、負責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  (1)企業、個體工商戶應當提交負責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企業、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  A.企業法人的負責人: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B.合伙企業的負責人:合伙企業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  C.個人獨資企業的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的投資人  D.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即理事長  E. 個體工商戶的負責人:個體工商戶業主  ②新設企業還須提交負責人任命書(個人獨資企業不需提交)。  A.企業法人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  B.合伙企業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全體合伙人的委派書  C.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的任命書是指:成員大會關于理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的選舉決議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負責人。  (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  ①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指:企業內部專職或兼職的食品質量安全負責人。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從事食品質量檢驗或食品安全檢查等工作的負責人員。  ②申請人還須提交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負責人兼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或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的,不需要提交《聘用合同》或《聘用意向書》。  ③被吊銷食品生產、流通或者餐飲服務許可證的,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品經營管理工作。  ④食品經營者聘用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的人員從事管理工作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⑤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備、工具清單;  ⑥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經營設施空間平面布局圖》(應標明用途、面積、設備設施位置等,對于經營散裝食品的,該布局圖應體現出單獨的銷售區域);食品操作流程文件,如供貨、銷售流程等。  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1)食品經營企業和許可項目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所需提交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員工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制度、食品進貨查驗制度、食品進銷貨查驗記錄制度、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退市制度、食品存貯、運輸制度、冷鏈銷售制度等,并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從事食品批發的經營者還應當有食品批發銷售記錄制度。  (2)不需要現場核查的食品經營者,可將上述制度合并,根據相關要求制定。  ⑧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⑨補充說明:  (1)委托他人申請的,還須提交委托書、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身份證明(如身份證、外籍人員護照等)原件、復印件;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表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的,指定(委托)人應當在指定委托書的“其他委托事項及權限”處詳細注明。  (2)關于許可申請人  ①已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②新設企業申請的,該企業的投資人為許可申請人;  ③企業新設分支機構申請的,設立該分支機構的企業為許可申請人;  ④已設或新設個體工商戶申請的,業主為許可申請人;  ⑤不得作為許可申請人的情形:  A.許可申請人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申請人在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B.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食品流通許可的,申請人在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食品流通許可。  (3)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證件應當是原件,如需提交復印件的,應當在復印件上由申請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簽字(或加蓋公章),并注明“與原件一致”。申請人應當提交身份證明、房屋產權證(新設企業)、營業執照(已設企業)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經核對與原件無誤的,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將收取該復印件,并將原件歸還申請人。  (二)受理  1、鄉鎮食藥監所負責受理 受理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出具受理決定書。  (三)審核  受理后,由鄉鎮食藥所指派人員,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流通許可管理辦法》等要求進行資料和現場審核。  (四)審批 食藥監局依據審核結果作出準予(或不予)行政許可的審批決定。  (五)發證 作出準予決定并應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的,向申請人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五、辦理機構/部門 食藥監局、鄉鎮食藥監所  六、辦理時限  1、收到申請材料后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  2、受理后二十日內作出審批決定,經許可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十日;  3、作出準予決定后十日內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收費標準 此項目不收費

開店賣茅臺酒需要具備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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