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廠本月生產并銷售糧食白酒,某酒廠生產糧食白酒茅臺五星藍矛酒價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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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酒廠生產糧食白酒茅臺五星藍矛酒價格表

某酒廠生產糧食白酒,鄭氏酒業呀,他們生產的酒剛子酒,鄭祖義興酒都很不錯的。酒剛子酒產自茅臺鎮,配方原自茅臺酒廠國酒大師鄭義興家族,品質非常好,純糧固態發酵酒,適合長期喝。茅臺五星藍矛酒價格表網上就有,可以去那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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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酒廠本月生產銷售散裝啤酒400噸每噸售價2800元另外該

A

某酒廠本月生產銷售散裝啤酒400噸每噸售價2800元另外該

3,一道稅法題

【解答】該卷煙廠銷售卷煙的應納消費稅稅額=(68 000*56%+2*50*200*0.003)-(10 000+4 000)/(1-30%)*30%-23 400/(1+17%)*30%=38 140-6 000-6 000=26 140(元)。
前面的是糧食白酒,后面的是禮品盒裝的糧食白酒和干紅酒。 因為稅法規定:成套銷售的禮品裝的應稅消費品稅率有高有低的,一律從高適用稅率。所以禮品盒裝的酒按白酒適用稅率計算繳納消費稅,也就是說干紅酒也要按白酒計算消費稅。所以要乘以4.不知我說清楚沒?

一道稅法題

4,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計算 eg2013年4月份某白酒生產企業 搜

白酒的消費稅是復合稅按銷售額的20%加每斤0.5元計征。所以應納稅額=從價+從量 =200*20%+(50*2000*0.5)/10000 =45萬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5,求一道關于會計考證的題目

0.5元/500克,1噸=2000斤,50×2000,換算成斤,也就是500克。50×2000×0.5,50噸的定額稅,50×2000×0.5÷10000,換算成單位萬元。
當然可以啊,考會計從業資格證是沒有要求的,不過要考三門,會計基礎、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會計電算化,會計專業的學生在畢業后兩年只要一門財經法規與職業道德,不過你是大一新生還早的很,就今年報名考吧,不要等到畢業,畢竟會計證也不是很難。
1. 首先解釋10000。因為定額稅率的稅率是元,除以1萬是為了把單位從元轉化為萬元。2.其次是2000。一噸=1000g。定額稅率0.5元/500g. 50噸中有幾個500g呢? 50*1000*2

6,消費稅題目求大神

原發布者:要快樂人生4             【例題·計算題】甲企業從農戶收購了高粱140000千克,3元/千克,總價42萬元;所收購的高粱當月全部委托乙公司生產白酒35000千克,收到乙公司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5萬元,稅額0.85萬元。當月收回的白酒全部銷售,收取了不含稅價款100萬元。  根據以上資料,按下列順序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合計數。  【例題2·計算題】某市煙草集團公司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持有煙草批發許可證,2018年3月購進已稅煙絲800萬元(不含增值稅),委托M企業加工甲類卷煙500箱(250條/箱,200支/條),M企業每箱收取0.1萬元加工費(不含稅),當月M企業按正常進度投料加工生產卷煙200箱交由集團公司收回,集團公司將其中20箱銷售給煙草批發商N企業,取得含稅銷售收入86.58萬元;80箱銷售給煙草零售商Y專賣店,取得不含稅銷售收入320萬元;100箱作為股本與F企業合資成立一家煙草零售經銷商Z公司。    說明:煙絲消費稅率為30%,甲類卷煙生產環節消費稅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據以上資料,按以下順序回答問題,每問需計算出合計數。  【例題2·計算題】(2016年)  其他相關資料:企業當期通過認證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8萬元,消費稅稅率為10%。  要求:根據上述資料,按照下列序號回答問題,如有計算需計算出合計數。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9月經營狀況如下:  (1)生產食用酒精一批,將其中的50%用于銷售,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當月應納消費稅=(4000×50+4500×10+4800×5)×10%+4800×20×10%=36500元,相應的會計處理: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36500 貸:應交稅費—應交消費稅 36500
開嗎

7,關于啤酒包裝物消費稅的問題

對于應稅消費品包裝物押金,如果是不再退還和收取1年以上的,應并入應稅消費品一并征收消費稅。但是,有一樣是特殊的,那就是酒類生產企業,“除啤酒、黃酒”以外的包裝物押金,無論怎樣核算,都要并入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也就是說,酒類產品中,啤酒和黃酒包裝物押金,按一般消費品包裝物押金的規定確定是否征消費稅;而除這兩樣之外的其他酒類,包裝物押金一律征消費稅。題目中沒有特殊說明啤酒的包裝物押金已超過一年或不再退還,所以視為正常押金,不征收消費稅。
是的,可以這樣理解。對于啤酒的包裝物押金是不計算繳納消費稅的,因為啤酒從量定額征收消費稅。這個問題您這樣把握一下:(1)除啤酒、黃酒以外的酒類包裝物押金,不論是否逾期,在銷售時一起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與消費稅; (2)其他貨物的包裝物押金,應該視其是否逾期,如果沒有逾期,且在一年之內的,則不需要并入銷售額計征消費稅和增值稅,如果逾期或者超過1年不再退還的,則需要換算為不含稅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和消費稅。(3)而對啤酒、黃酒的包裝物押金,由于消費稅是從量計征,包裝物押金即使過期,也不存在計征消費稅的問題。 但是注意:包裝物押金需要在確定適用稅額(220元或250元)時并入啤酒的銷售價格,例如:每噸啤酒出廠價格不含包裝物押金時可能小于3000元(適用220元/噸),將包裝物押金并入后可能價格就超過3000元從而適用250元/噸的稅額了。祝您學習愉快!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三條規定: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銷售的,無論包裝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收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 對既作價隨同應稅消費品銷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裝物的押金,凡納稅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退還的,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43668&flag=1 二、但對酒類產品生產企業銷售酒類產品而收取的包裝物押金,從1995年6月1日起,無論押金是否返還與會計上如何核算,均需并入酒類產品銷售額中,依酒類產品的適用稅率征收消費稅。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1423&flag=1三、啤酒出廠價格包含包裝物及包裝物押金http://202.108.90.146/guoshui/action/GetArticleView1.do?id=12114&flag=1銷售150噸的啤酒收取1170元的押金,平均每噸7.8元,加上2900元不足3000元,因此啤酒的定額稅率為22元/噸。四、60000×0.5+105000×20%(白酒為定額稅率加比例稅率,定額稅率為每斤0.5元,比例稅率為20%,白酒原比例稅率為25%,從2006年4月1日調減為20%)4680÷1.17×20%+9360÷1.17×20% (4680為價外費用,9360為包裝物押金,均應并入收入征收消費稅,由于是收取的全部金額因此要換算出不含增值稅銷售額)150×220(啤酒實行從量定額,由于加上包裝物售價為2907.8元/噸,不足3000元/噸,因此定額稅率為220元/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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