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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來失業已領取兩年失業金現在在另外一個單位第二次失業可以
看你失業保險的交費時間交費滿1年,2個月,依此類推,最長還是不超過2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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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茅臺酒的年份可以驗證嗎
那得看年份,年份越是接近,驗證越是困難。
如果想開瓶驗證,很多品酒的能品出來;
如果不開瓶驗證的話,建議找專門搞收藏的人士鑒定。或者也許茅臺酒公司可以驗證,除此之外,很難確定,就像古董一樣,是很困難的,常會以假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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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數學題目一種藥品經過2次降價藥價從原來每盒60元降至486元
設每次降價x
48.6×(1+x)的平方=60
(1+x)的平方=1.23
1+x=1.1
x=0.1=10%
平均每次降價的百分率是10%(60-60x%)x%=48.6
x^2-100x+8100=0
x=10
平均每次降價的10%
10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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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一個月以后一年以內自己提出工傷認定的后續的鑒定費和檢查費該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鑒定費,未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的企業,費用由企業承擔;已繳納工傷保險費用的企業,由工傷保險條例統籌機構承擔。 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鑒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鑒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鑒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鑒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為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初次鑒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鑒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后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并向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
5,工傷鑒定下來后 我可以辭職嗎
可以辭職。辭職以后還應該賠償你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6,工傷鑒定五級后沒上班單位每月按時發工資一年后單位停發工資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五級傷殘職工,應當由單位安排適當工作,不能安排工作的,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工傷津貼。你可以申請仲裁,但仲裁不會支持你不上班享有原工資的主張,你只能主張合適的工作,單位不能安排的才會發給工傷津貼。 工傷支付條例 第二十三條 職工因工傷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醫療終結期規定,由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評定傷殘等級后仍需治療(含舊傷復發)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準,五至十級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和停工留薪期待遇;一至四級的,享受傷殘津貼和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貼按本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二款規定標準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工傷職工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康復性治療的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間生活不能自理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7,我工傷申請已經15天了請問一般大概需要多久來了另外工傷鑒定必須
樓上的回答我不太同意。傷殘鑒定必須等固定拆除手術(二次手術)做完后恢復幾個月穩定才能鑒定。主要看你恢復后留下的殘疾情況,是否影響功能。所以有內固定手術的必須等鋼針、鋼板取出并恢復至少2~3個月后才能鑒定。另外,工傷申請和傷殘鑒定申請不一樣,是兩件事兒。工傷申請后,證據事實清楚,按理應15日內作出認定決定,最長應在60日內作出決定。傷殘認定應在60日內作出決定,特殊情況,延期不應超過30日。我是專門辦這方面事兒的。呵呵。工傷申請、認定是一個非常繁瑣的過程,請耐心等待吧鋼板永久內置的,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需要取出的,因為沒有取出之前不屬于傷情相對穩定狀態,不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2)不用等到鋼板取出,只要病情基本穩定就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