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

1,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

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 1、到戶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離婚起訴書。訴訟的時候要提交證據。 2、訴訟離婚一定是先調解再判決,所以不能缺席審判。不過法院會發傳票給當事人的,只需要向法院提供當事人的詳細地址和聯系方式。如果沒有聯系方式和地址,法院也不會受理這個案件。超過兩年,沒有任何音訊的,可以向法院申請下落不明,再申請缺席判決。 3、法院的收費是50-300元不等,財產分割涉及20萬元以上,還要加收。訴訟費用也是先調解再判決。一般是雙方分攤或者由拿到財產特別多的一方,或者有重大過錯方負責。 4、一審一般是6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15個月。對方上訴的話,一般三個月內審結,最長不超過6個月。 另外,如果有財產分割、小孩等問題的話,最好找律師。

女方想離婚男方不愿意該怎么做

2,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如何做

我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于,夫妻雙方自愿離婚并對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已經達成協議的情況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而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于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那么這樣看來一方不同意離婚,就只能通過法院訴訟方式離婚。女方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離婚起訴狀,法院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需要注意的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受理男方提起的離婚訴訟的。小孩撫養問題,法院會考慮到誰更有撫養能力,小孩跟誰更有利于小孩的成長和發育。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并且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后,才會判決。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如何做

3,女方想離婚而男方不肯應該怎么做

起訴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協商不成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請求離婚訴訟離婚,可以去管轄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起訴離婚需要準備的材料:1.寫民事訴狀,第一部分寫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寫訴訟請求a.請求離婚;b.小孩的撫養問題;c.財產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寫事實與理由,把何時結婚、何時生小孩,因為什么原因離婚等情況寫明。訴狀最好打印,但最末處必須手簽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層法院(區或縣法院)起訴,在立案庭辦理立案手續;3.立案的時候遞交民事訴狀2份、結婚證、夫妻兩人的身份證(至少帶上自己的)、小孩的戶口或出生證原件,如果有財產需要法院分割,還要帶上財產相關證據,如房產證、機動車行駛證等。證據需要交2套復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發給對方一份);4.立案庭審查后,繳費;
一方起訴離婚,要提交:1.起訴狀:寫清楚訴訟請求:判令準予原被告離婚;子女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2.原告身份證:丟失的,向派出所開戶籍證明或提交戶口本;3.戶口本;4.結婚證:丟失或被對方藏匿的,可以向民政局查詢婚姻檔案,開證明蓋章;5.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對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6.共同財產的證據:房產、車輛、存款;7.撫養子女的證據:有固定收入的證明。

女方想離婚而男方不肯應該怎么做

推薦閱讀

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