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廠12月發生以下業務,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發生以下業務

1,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發生以下業務

增值稅銷項稅=1496+2040=3536 10296/1.17*17%=1496 200*6*10*17%=2040 應繳納的消費稅=3200+14500+3600=21300 10296/1.17/(1-20%)*20%=2200 1000*2*0.5+2200=3200 (5*6000*(1+10%)+5*2000*0.5)/(1-20%)=47500 47500*20%+5*2000*0.5=14500 200*6*2*0.5+200*6*10*20%=3600
1)(3+0.2)÷(1-20%)×20%+0.5×4×2000÷10000=1.2萬 2)12日,84×20%+0.5×140×2000=3.08萬9÷1.16×20%=1.55萬22日,140000÷1.16×20%+30000×0.5=39137.93元合計消費稅為85437.93
1。產生進項稅 3.98萬元(26.91//1.17+1x7%=3.98萬元) 2。產生進項稅1.36萬元 3。產生銷項稅10.2萬元(70.2//1.17x17%=10.2) 4.產生進項稅額轉出2.72萬元(1.36x2=2.72) 本月應納增值稅==10.2-3.98-1.36+2.72=7.58萬元

某酒廠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0月份發生以下業務

2,關于計算消費稅的題目會的高手請進

白酒實行復合計稅,且外購已稅酒精生產的白酒,不準予扣除外購部分已納消費稅;藥酒仍實行原來的從價計稅方法。 (1)對外購糧食和薯類、糠麩等多種原料混和生產的白酒,按糧食白酒稅率征稅從量計征的消費稅=1 × 2000 × 0.5=1000元=0.1(萬元) 〔注:1噸=1000公斤=2000斤〕 從價計征的消費稅=3.8×25%=0.95(萬元) (2)銷售白酒: 從量計征消費稅=4×2000×0.5 =4000(元)=0.4(萬元) 從價計征消費稅=[20+0.2÷(1+17%)]×25% =5.04(萬元) (3)以自產白酒繼續加工藥酒銷售: 白酒不交消費稅,藥酒實行從價計征消費稅,藥酒應納消費稅=7.2÷(1+17%) ×10% =0.62(萬元) (4)外購白酒勾兌低度酒銷售,外購白酒已納消費稅不得扣除。低度白酒按糧食白酒征收消費稅。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1000 ×0.5=500(元)=0.05(萬元) 從價計征消費稅=2.5 × 25% =0.625(萬元) (5)視同銷售的白酒: 從量計征的消費稅=2000×2 ×0.5 =2000元=0.2(萬元) 從價計征的消費稅=15 ×2000 ×(1 +10%)÷(1- 25%)×25%=11000(元)=1.1(萬元) (6)本月應納消費稅合計=0.1+0.95+0.4+5.04 +0.62+0.05+0.625+0.2+1.1=9.085(萬元)

關于計算消費稅的題目會的高手請進

3,財政與稅收的題目幫忙盡快回答感謝越詳細越好

1.押金是價外收費,如果題目沒有說明,價外收費一律視為含稅價,還換算成不含稅價計算。另外,除黃酒和啤酒外,其他酒類的押金收入,一律于收到的當日視為收入。[20+0.2/(1+17%)]*25%*10000+4*2000*0.5=54427.35 元【在這里,要注意萬元單位的換算,樓上兩位沒有將單位換算成一致】2.嚴格來說,以白酒為酒基生產的其他酒,是視為白酒計算消費稅的。但此題目估計是考核你的藥酒計算方法,所以不考慮白酒酒基的問題了7.2/(1+17%)*10%*10000=6153.85 元3.按最后的銷售數量計算,購進酒類的消費稅,不得用于抵扣2.5*25%*10000+1000*0.5=6750 元【注意萬元單位的換算】匯總相加:54427.35+6153.85+6750=67331.2 元
1、 (20+0.2)*25%+4*1000=白酒銷售時 各種包裝物押金租金等價外費用都并入銷售額計算消費稅2、 7.2*10%= 白酒屬于其他酒類 按照從價計稅方法3、2.5*25%+1*1000=酒類產品連續加工再銷售 不得扣除外購已經繳納過的消費稅答案請自己敲計算器咯~~~ 這只是我的解答 未必就是標答哦
1)業務招待費扣除標準一為10*60%=6萬元標準二為700*0.5%=3.5萬元,孰低原則,納稅調整增加額=10-3.5=6.5萬元2)利息標準100*14%=14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20-14=6萬元3)稅收滯納金5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5萬元4)贊助支出共30萬元,納稅調整增加額30萬元廣告性質的贊助13萬元,限額標準為700*15%=105萬元,允許扣除。5)支付企業領導子女的高中學費15萬元,屬于與生產經營收入無關支出,納稅調整增加15萬元6)2萬元的國庫券利息為免稅收入,納稅調整減少額2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5+6.5+6+5+30+15-2=45.5萬元企業所得稅額=45.5*25%=11.375萬元
1、(20+0.2/1.17)*25%+4*2000*0.5,包裝物租金一般是含稅金額,要換算為不含稅的2、7.2/1.17*10%,最后銷售的是藥酒,按藥酒規定繳納消費稅,普通發票上的金額是含稅金額3、2.5*25%+0.5*1000

財政與稅收的題目幫忙盡快回答感謝越詳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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