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散裝白酒需要多少手續賣,賣散裝酒需要辦什么手續

1,賣散裝酒需要辦什么手續

法律分析:一、辦理酒類零售許可證的流程及材料1、辦理酒類零售的前提必須先拿到食品流通預包裝食品(不含熟食鹵味)、才可以辦理酒類零售許可證。2、地址的房產租賃合同以及房產證的復印件3、地址必須為商用4、拿到營業執照后憑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酒類許可二、申領《酒類零售批發許可證》者,需具備以下條件:1、經營主體應是獨立的法人或合伙企業;2、注冊資金,經營場所和倉儲設施符合有關規定,其中:注冊資金人民幣50萬元以上,倉儲面積80平方米以上,經營場所面積50平方米以上;3、企業營業執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門核準的企業名稱;4、有兩名以上掌握酒類商品知識的專業人員和管理制度;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 違反本法規定,未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從事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以及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明知從事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仍為其提供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其他條件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當與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者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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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賣散裝白酒需要酒類商品零售許才可以買賣的。一、許可條件:有與經營規?;蚪洜I技術條件相適應的經營場所;經營場所須符合衛生、消防要求;配備熟悉酒類專業知識和身體健康的經營人員;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二、相關業務:(一)申辦新證1、填寫《XX市酒類商品零售許可告知承諾書》和《申請報告》。2、提供有效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營業范圍需有餐飲、酒的銷售)。3、提供《食品衛生許可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公章)、4、提供法定代表人(業主)證件(復印件加蓋公章)5、提供經營場所證明(產權證及租賃協議原件/復印件加蓋公章)6、如非法定代表人辦理,需提交《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法律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六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第七條 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1、 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2、 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3、 經商務部認可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賣散裝白酒需要什么手續

3,賣散裝白酒需要什么手續

開一家散裝白酒專賣店需要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1、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三)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2、營業執照辦理:(一)確定公司類型、名字、注冊資本、股東及出資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現場或線上提交核名申請。(二)核名通過后,確認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經營范圍,在線提交預申請。在線預審通過之后,按照預約時間去工商局遞交申請材料。(三)攜帶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辦理人身份證原件,到工商局領取營業執照正、副本。應提交的材料:(一)申請人提交書面申請報告;(二)申請人身份證明;1、城鎮待業青年和其他無業人員,應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待業證明;2、退、離休人員應持退、離休證,提前退休憑單位退休證明;3、辭退職(包括留職停薪)人員,應持有原單位批準的證明;(三)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申請表;(四)經營場地證明: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應遞交房產產權證明,產權人把此房作為經營用房的證明;2、利用自用公房應遞交房管部門的住改非證明;(五)申請從事國家有關專項規定的行業或品種的生產經營,應提交許可證或有關部門的審批文件;(六)聘用從業人員的,應提交與從業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明;(七)登記機關認為應提交的其他證明文件。法律依據:《酒類流通管理辦法》第六條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第七條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兜怯洷怼房梢酝ㄟ^商務部政府網站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1、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2、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3、經商務部認可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第八條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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