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誰提供一下與銷售人員簽訂合同的文本謝謝啦急
銷 售 合 同 甲方: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為乙方) 甲、乙雙方為發揮各自優勢,聯合開拓甲方之 成吉思汗 系列高檔白酒的銷售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本著誠信、開拓市場、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達成協議如下: 一、確定銷售關系: 1、甲、乙雙方根據本合同確立銷售關系,不經甲方特別書面授權,乙方只有銷售甲方產品的權利,乙方無權代甲方做出任何承諾或立下任何債務。 2、乙方與甲方的合作性質為 經銷商。 二、銷售區域、期限: 1、乙方銷售甲方產品,僅限于在 (以行政區域劃分)內進行銷售,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 2、乙方若需開辟其它區域市場,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3、銷售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銷售產品: 1、銷售產品為甲方現有 等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2、甲方開發其他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合同為準。 3、乙方同意按照雙方約定的價格體系銷售產品(價格體系見附表)。 四、銷售目標: 1、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內完成銷售目標(指乙方累計購貨金額)(見下表)。乙方合同期限內進貨金額不得低于 萬元/年。分月銷售目標分解(見下表)(以當月25日前貨款到甲方賬上為準): (單位:萬元) 產品 (第一年) 年(分月比例) 合計金額 (萬元)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1% 5% 8% 9% 6% 5% 6% 10% 8% 9% 10% 合計 2、乙方須完成銷售目標,如乙方連續三月購貨低于銷售目標金額的70%,或至該月累計未完成目標的70%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備注:全年分解應按上表所列比例。新開戶商家第一次進貨,應在此次基礎上增加20萬元作為首批進貨。) 五、付款方式: 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需將訂貨總金額的全額貨款以現金或匯票先行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六、交貨和運費方式: 1、交貨時間:甲方在確認貨款到賬后十天內發出貨物,若乙方訂貨超過1000件,甲方以不影響乙方銷售為原則分批分期發運。 2、運輸工具:經甲乙雙方同意以經濟安全的運輸工具為主,運輸手段和工具的選擇由甲方決定,但一天以上的長途運輸工具以火車運輸為主。 3、費用承擔:本合同所列雙方結算價格已包含貨物運到乙方所在地最近鐵路到站運費以及貨運保險,到站后費用,如中轉費、掏箱費、裝卸費、短途運輸費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提貨驗貨: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于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鐵路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文件三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超過五日視為乙方無異議。 5、乙方在領貨憑證上簽收后,產品所有權即從甲方轉到乙方。 若無甲方書面簽章公文許可,甲方任何人員不得隨意調貨或借貨。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鋪貨及貨款回收風險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后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并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后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甲方交貨正確。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權利: (1)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2)對乙方的經營管理進行指導,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范或配合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直至終止合同。 (3)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4)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甲方調整產品價格無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對乙方對于調整產品價格提出的任何主張不承擔責任。 2、責任: (1)甲方提供之產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白酒行業產品質量生產標準,并保證長期、穩定的產品質量。 (2)協助乙方做好市場營銷工作。 (3)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持、包括給乙方的補償、獎勵、促銷品、廣告及營銷推廣支持。口頭承諾無效。 (4)按照乙方的訂貨要求(貨款到甲方賬戶后),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發運。 (5)如產品滯銷是由于甲方供貨延遲或根據合同約定甲方提前終止合同時,乙方剩余產品由甲方按原到岸價(根據甲方供貨時出具的單據,貨號和批次確定)全部收回,使乙方真正實現零風險經營,但包裝必須完好無損(以件為單位)。 (6)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正式書面通知乙方,書面通知應作為合同附件存查。 八、乙方的權利、責任 : 1、權利: (1)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乙方可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退貨,經國家質檢部門確認后,可以退貨。 (2)有權提出對推廣市場有益的經營建議。 (3)甲方如有違反本合同規定之條款,乙方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 日內據具體事宜進行書面答復,若甲方在約定的時間內不做出書面答復,乙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2、責任: (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組建15人以上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并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速提高服務終端能力。 (2)乙方應繳納一定金額的市場管理保證金,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銷售配送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銷售。(見第九條) (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簽訂的產品通路價格(附價格表),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4)乙方不得銷售假冒甲方產品及成吉思汗系列產品商標、專利之任何侵權產品,如發現有假冒偽劣產品出現,應在及時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傳真或信函),并協助甲方進行打假活動。 (5)乙方應積極、主動地搞好營銷工作,努力完成雙方確定的集團購貨銷售任務。 (見附件四) (6)做好促銷活動的協調、配合工作,包括各職能部門及終端的協調,協助對活動禮品、品嘗酒、形象小姐的管理。 (7)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和各月訂貨計劃,并作好市場銷售預測,確保足夠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現象發生。 (8)嚴格按照合同確定的終端數和目標進行鋪貨(鋪貨目標見附件)。 (9)乙方應按月提供產品銷售報表、庫存及對乙方進行考核所需的資料。 (10)乙方與終端簽訂銷售協議時,必須明確給終端配送的白酒產品,應包括成吉思汗所有系列酒,并主動協助成吉思汗系列酒的銷售。 (11)乙方應收集或配合甲方人員收集的當地市場動態,競品信息、資料傳給甲方。 九、市場管理保證金和保證金管理: 1、乙方承諾應在合同簽訂后10天內向甲方繳納市場管理保證金 萬元,未按期繳納保證金本合同自動終止。 2、保證金扣除: (1)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到批發市場,如發生,甲方第一次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并終止銷售協議。 (2)乙方應按雙方約定價格向各級客戶銷售產品,如低于該價格,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全額并解除銷售協議。 (3)乙方不得將產品銷售到約定區域以外的市場,如發生,第一次甲方有權扣除乙方保證金的20%,第二次有權扣除30%,第三次有權扣除50%并解除雙方的銷售協議。 (4)乙方將甲方產品與仿冒、假劣產品搭配銷售,或惡意低價銷售沖擊甲方重點市場的,甲方有權一次性扣除乙方全額保證金并解除雙方銷售協議。 3、對乙方市場管理保證金的扣除,不影響甲方對乙方違約行為和侵權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4、市場管理保證金不計息。 5、市場管理保證金退還:如乙方在合同期內無上述違約行為,甲方應于合同終止后10天內全額返還乙方保證金;否則,雙方在合同終止后10日內結清余下保證金。 十、商標及其它知識產權: 甲方的注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等一切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合同簽訂,但甲方并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專利、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知識產權,除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方將依法追究乙方侵權責任。 十一、 簽名及蓋章: 1、本合同或本合同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并有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 否則,該合同或文件無效。 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他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合同為準,對超出本合同約定且無甲方特別授權的任何行為產生的后果,甲方不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公司約定事項的依據,若確需增加內容,須經雙方同意,且以書面形式補充加蓋公章作為合同附件。 3、乙方在未取得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貸行為均屬于其個人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和責任,乙方有權向該個人追索其個人欠款。 4、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匯出首批進貨款,超過期限視為自動放棄,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確定首批進貨金額不低于 萬元。 十二、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關于價格和區域的約定,可以根據第九條的約定處理。 雙方的任何一方行為構成為違約,對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 3、解除合同的書面通知到達對方,合同解除。約定以外的其他原因需要解除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否則視為違約,賠償對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精神執行。 十三、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將取代合同生效前的雙方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合同和約定。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形成合同附件,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甲、乙方在經營合作過程中發生爭議和糾紛,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4、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稱: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名稱: 地 址:呼市烏蘭察布西路內蒙古飯店十六層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客戶經理: 電 話:(手提) 開戶銀行: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金盈支行 開戶銀行: 帳 號:20310016001001566 帳 號: 稅 號: 稅 號: 電 話:(0471) 6200908 電 話: 傳 真:(0471) 6205103 傳 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補充附件: 甲方: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誠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并作為甲、乙雙方 號銷售合同不可缺少之附件,同該銷售合同同時生效。本補充協議與原銷售合同有不符之處,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1、乙方首批進貨金額不得低于 萬元。 (1)乙方首批進貨明細: 單位:元 品名 規格型號 單價 數量 金額 備注 貨值合計:(小寫) 元 (2)乙方首批進貨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佰萬 拾萬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終端鋪貨風險及終端進場費支持:按首次打款進貨金額的30%給予乙方一次性補償。(第二次進貨時折貨補償,具體考核辦法見合同附件一) 3、獎勵:按合同期內乙方實際銷售金額的10%給予乙方獎勵。(具體考核辦法見合同附件二) 4、廣告支持: (1)中央電視臺、香港鳳凰衛視、部分地方級電視媒體(包括衛視)全年脈動式投放。 (2)全國及地方發行量大、有影響力的雜志、報紙廣告。 5、推廣支持: (1)開瓶費:開展酒盒回收活動,標準:【1】長生天每個盒蓋20元;【2】合罕每個盒蓋15元;【3】寶格德每個盒蓋10元。(上述半斤盒蓋和其它品種無開瓶費)。盒蓋由乙方統一回收,款項由甲方支付。(開瓶費管理辦法見合同附件三) (2)SP活動(促銷活動):根據當地市場工作進度及啟動情況,不失時機地開展行之有效的SP活動。(乙方可提供SP活動方案由甲方審核、審定后統一實施) (3)促銷禮品:甲方將統一制作針對不同通路、不同對象的各種促銷禮品,以確保SP活動的開展和市場營銷工作的推進。促銷禮品的投入不少于乙方全年進貨總額的3%。 (4)品嘗酒:用于SP活動的品嘗酒,甲方將根據活動的需求統一發放、執行。 6、鋪貨及進場: (1)乙方應按雙方共同確定的有效終端點數鋪貨,入市鋪貨前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準確的終端實數。 (2)物發到之日起為計算時間,要求乙方在45天以內使有效終端點數的鋪貨率達到100%。 如超過規定時間終端點數的鋪貨率未達到100%取消補償。 7、市場支持: (1)乙方應努力進行市場投入。甲方根據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的 實際進貨金額,按不同的費用比例進行市場支持和進行獎勵。市場支持比例和年度銷售獎勵標準如下: 實際進貨額(萬元) 市場廣告支持 年度銷售獎勵 其他 月度 季度 年度 總計比例 (2)在上表所列的市場支持的金額范圍內,由甲乙雙方協商制定促銷方案,并報經甲方相關部門批準認可后執行。乙方任何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而擅自執行的廣告促銷活動,甲方均不予認可。乙方按照甲方促銷活動管理的相關制度,提供促銷活動過程中的各類單據、表格和其他資料,按照規定流程報銷本條第一款所列相應市場支持費用。甲方有權對促銷活動執行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如發現違反方案的情況,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市場支持。 (3)所有促銷方案費用和年度銷售獎勵,甲方以等值成吉思汗系列產品或促銷酒的方式進行支持。該部分產品金額不再享受市場支持,也不計入乙方的購貨金額。 8、考核: (1)乙方完成銷售合同約定的月、季、年度進貨目標,并經甲方按第五條進行考核合格,按對應費用比例享受市場支持,并享受相應的年度銷售獎勵。如乙方經甲方按第五條考核不合格,則不對乙方進行任何市場支持并不給予年度銷售獎勵。 (2)市場支持部分,由乙方按照促銷方案先行投入,定期提供促銷活動的單據、表格及其它資料交甲方相關部門審核報銷,審核合格后將費用以產品形式支持到位。 (3)年度獎勵部分,甲方根據乙方合同期內進貨額對應的獎勵比例,于合同到期后1個月內,將年度銷售獎勵到位。 9、若乙方將甲方產品直接或通過下級客戶銷至銷售區域以外的市場、或違反甲方價格政策進行銷售,或將甲方產品銷至批發市場,則甲方有權取消乙方部分或全部市場支持及年度獎勵,直至取消銷售權。 10、乙方每次進貨應提前15天向甲方書面提報統一規范的訂貨單,乙方訂貨單須加蓋公章,需有甲方片區經理或其委托區域主管簽字認可,以便于甲方安排生產及聯系發運事宜。甲方不承擔因乙方未提前提報訂貨單而造成的市場后果責任。 11、乙方在合同簽訂后10天內應成立專職營銷甲方產品的組織,并提供運輸、倉儲條件,乙方專職營銷業務人員應不少于 人。 12、乙方在貨到后應完成所屬市場的鋪市目標如下,并應填寫甲方提供的終端客戶資料表,乙方簽字蓋章并經甲方片區經理簽字確認做為本合同附件。 時限 類型 數量 備注 時限 類型 數量 備注 時限 類型 數量 備注 天內 大型賣場 天內 大型賣場 天內 大型賣場 大型超市 大型超市 大型超市 中型超市 中型超市 中型超市 星級酒店 星級酒店 星級酒店 A類餐廳 A類餐廳 A類餐廳 B類餐廳 B類餐廳 B類餐廳 其它場合 其它場合 其它場合 銷售場所 銷售場所 銷售場所 合計 家 合計 家 合計 家 13、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本附件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并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附件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其它: 甲方: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簽章)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客戶經理: 電 話:(手提)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附件一:首次進貨30%補償,終端鋪貨風險、進場費補償考核辦法 (一)補償辦法 1、按首次打款進貨金額的30%給予一級商終端鋪貨損失及進場費一次性補償。 2、補償方式:第二次進貨時折貨補償。 (二)目的: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及營運成本、增強經營終端的信心。 (三)考核辦法: 1、乙方應按雙方共同確定的有效終端點數鋪貨。入市鋪貨前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報準確的終端實數。 2、貨物發到之日起為計算時間,要求乙方在45天以內使有效終端點數的鋪貨率達到100%,如超過規定時間終端鋪貨率未達100%,取消補償。 3、首期進貨金額:8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 4、公司將派出專業人員赴各市場抽查鋪貨率,一但查實有虛假舞弊,則一級商不能享受此政策。 備注:首次進貨品項的比例;長生天不低于首次進貨金額的20%。 附件二:10%年終獎勵考核辦法(2-1) (一)方式: 1、 年 月至 年 月 日按乙方實際進貨金額給予10%的獎勵。 2、 年 月對乙方綜合考核評估后,一次性獎勵。 3、考評標準:(滿分為100分) ·鋪貨率(14分) ·區域控制能力(18分) ·配合度(10分) ·價格控制(18分) ·社會關系營銷及團購開發(30分) ·目標任務達成(10分) 4、超額完成目標任務部分將另行獎勵。 (二)考核辦法: 1、對一級商的綜合考評,每月進行一次。 2、年終由甲方根據每月考評記錄進行全年綜合考評。 (三)獎勵條件: 經甲方考評90分以上者方可享受此獎勵,90分以下者不予獎勵。 附件二:一級商獎勵考評月表(獎勵額度為全年實際銷售額的10%)(2—2) 附件三:開瓶費管理辦法 (一)解決方式:在各市場已完成鋪貨的目標酒樓、酒店、賓館開展回收盒蓋活動。 (二)目的: 1、刺激已鋪貨的目標酒店服務員的推薦積極性。 2、促成產品同目標消費群體的首次接觸。 (三)管理細則: 1、活動時間: 年 月至 年 月; 2、開瓶費標準:長生天:20元/瓶,合罕:15元/瓶,寶格德:10元/瓶。 3、開瓶費的發放,憑酒盒盒蓋兌換。 4、商場、超市、賣場、團購、批發不開展此項活動 5、兌換方式;由業務代表上門兌換或酒店服務員到乙方兌換。 6、因考慮個別終端點有嚴格要求不準服務員收取開瓶費的情況,此類規定的酒店將不能參與此項活動。 7、制作宣傳卡由業務代表直接發到酒店服務員手中。 8、嚴格以盒蓋作為兌換依據。 9、開瓶費由乙方先期兌付,每月10日前憑盒蓋實數向甲方提報,提報前須經甲方點驗核實、城區經理簽字、省區經理審核簽字后,統一兌付(開瓶費兌換數量應不大于該市場酒店實際銷售數量)。 備注:對開瓶費的說明 僅限于500ml長生天和合罕及寶格德有開瓶費用。 附件四:團購銷售考核辦法 (一)確立品牌的重度目標群范圍:首期溝通目標群。 (二)確立重度目標對象之意見領袖。 (三)重點接觸意見領袖。 采用特殊的接觸方式,與意見領袖建立良好關系,并保持經常性的溝通。 (四)品牌文化的有效傳達,與意見領袖個人情誼的增進。 在與意見領袖的接觸過程中,要將企業文化、品牌文化介紹給他們,使其對成吉思汗歷史和文化有深刻的感知和認同。 (五)通過具體行為,樹立企業和品牌人格,促進意見領袖的消費欲望,最后達成消費為一位社會關系營銷人員,其一言一行、一顰一笑都應洋溢著成吉思汗人獨有的個性特征,用心去感受對象,用心去感動對象,用心去感嘆對象,把企業文化、產品文化真正融入他們的消費文化之中,讓意見領袖成為品牌良好口碑的傳播者。 (六)過程中迅速實現團購。 (七)社會關系營銷之團購銷售,從到貨之日起5個月內,必須完成全年銷售額的 10%。一級商因社會關系營銷而達成的團購,憑發票存根及當日銷售出庫單 作依據。 附件五:終端鋪貨數及目標 附件六:產品進、銷指令價 成吉思汗品牌共享利益共同體加盟意向書 主辦方:內蒙古成吉思汗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加盟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乙方在滿足“成吉思汗品牌共享利益共同體”條件的前提下,自愿加盟;甲方同意乙方加盟,達成以下意向: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滿足甲方所制訂的加盟條件,并正式加盟“成吉思汗品牌共享利益共同體”。 二、乙方享有“成吉思汗品牌共享利益共同體”的以下權益: 1、注冊辦理 省(區) 市成吉思汗酒業銷售有限責任公司; 2、 m2成吉思汗專賣店; 3、 m2成吉思汗大酒店; 4、注冊成為成吉思汗酒業網站會員,并查詢、登錄、發布相關信息; 5、根據乙方市場需求,共同開發適應當地市場的成吉思汗專供酒,并享受該酒的獨家經銷權; 6、乙方若需成吉思汗酒出口,甲方向乙方無條件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各種外貿手續,并協助辦理出口貿易; 7、乙方需要草原旅游、成吉思汗人文文化、影視廣告和其它為成吉思汗品牌延伸的各種資源支持,甲方采用成本價或無償提供乙方; 8、甲方舉辦的出國培訓、營銷咨詢,優先吸納乙方員工參加,甲方只收取實際成本費,不予贏利; 9、成吉思汗酒的銷售環節,甲、乙雙方可以采取靈活的方式,減少為最少環節,最低稅賦,最低交易成本選擇交易方式,使乙方獲取更大的利益; 10、甲方在乙方所屬區域開展各種新聞、媒體、廣告、宣傳、公關活動,乙方無償享有冠名權。甲方在全國開展上述內容的活動時,優先考慮宣傳乙方。 三、乙方自愿遵守“成吉思汗品牌共享利益共同體”的各項規定,不得有損害成吉思汗品牌的任何行為。 四、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利益,不得有損害乙方應得利益的任何行為。 五、甲、乙雙方原則商定于 年 月 日在 簽署“成吉思汗品牌共享利益共同體”正式加盟協議書。 六、有關具體條款待協議書簽訂時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星河灣酒業要求員工簽銷售協議如果沒有完成銷售任務就自動
該公司這種做法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該法規定,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具備法律所要求的單位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如果僅僅以銷售指標作為考核的話,單位還需證明該勞動者不能勝任該工作且已經培訓或調崗后仍不勝任時才可以!另外,勞動者主動辭職且辭職原因非因單位違法的,那么單位可不給于勞動者經濟補償的。所以建議你慎重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