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稅負,安徽口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小企業嗎

1,安徽口子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小企業嗎

當然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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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購公司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問題

以資產并購形式吸收合并。 只會涉及到印花稅。 稅率萬分之五。

收購公司股權轉讓涉及的稅費問題

3,我公司是商貿類行業賣手機的交稅的稅負率最低要達到多少適宜

一般來說商貿企業增值稅稅負在1%左右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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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口子窖6年四十一度價格

41°口子窖6年陳 450ml 市場價: 188.00 品 名:41°口子窖6年陳 單 位:瓶(一箱6瓶) 凈含量:450ml 配 料:水 高粱 小麥 玉米 口 味:綿柔型 廠 家: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

5,誰知道這瓶1999年安徽古井貢酒股份有限公司出的古井二千年多少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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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某股份有限公司企業所得稅率25當年取得的銷售收入1800萬元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項目-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 其中: 收入總額:1800+500+50+100+15+5=2470 免稅收入:50(國債利息收入)+15(技術轉讓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65 各項扣除:1200(成本)+30+15+5+3+32+4.5=1289.5 扣除項目中: 直接向老年福利院捐贈10萬元——應算作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以外的支出(沒有通過公益型社會團體或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因此不可扣除 向某協會贊助支出5萬元——贊助支出不可扣除 從1289.5中減去不可扣除的項目:1289.5-10-5=1274.5 應納稅所得額=2470-65-1274.5=1130.5 應納所得額=1130.5*282.625 我也在考資格證啊……練習冊上就給了個答案,好多解法都得網上搜,真心好苦逼T T

7,如何做好稅務管理與籌劃

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于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后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一、私營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于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后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在征稅時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利用組織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是每個“準納稅人”在注冊登記前必須考慮的,這就要求投資人在確定組織形式前充分調研,搜集經營地的行業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綜合分析所得稅稅負,依靠納稅籌劃贏在起跑線上。私營企業不同組織形式的所得稅稅負比較如表(見附表)。假定全年應納稅所得額為Y元,可以計算不同組織形式的選擇區間:30%Y-9750=20%Y,求得Y=97500元,稅負無差別點的應納稅所得額為97500元,當全年應納稅所得額97500元時,選擇私營有限責任公司或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稅負較輕,只要符合小型微利企業的認定條件,還可以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上述臨界點的計算并未考慮私營公司的股東獲得工資薪金、股息紅利征收個人所得稅,以及股東的工資薪金稅前扣除可以降低企業所得稅稅負,因此在實際測算時,投資者應預估公司的盈利水平、利潤分配情況,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及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投資額等因素,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企業組織形式,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二、查賬征稅與核定征收方式的籌劃所得稅的征收有兩種方法: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采用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范圍,同一行業最低比例與最高比例差異較大,有利于稅務機關操作,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準,隨意性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如果企業經營多業的,稅法規定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可能導致適用較低應稅所得率的業務按照較高的應稅所得率征稅。此外,實行核定征收的企業,不能享受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賬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稅收優惠待遇,涉稅風險較小,便于投資者和稅務機關全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不少私營企業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營企業為逃避稅收,縮小規模,異地經營,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經營的個體戶狀態,放棄查賬征收的方式。私營企業規模小,無法形成產業優勢,會計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水平,綜合權衡,私營企業選擇查賬征收方式,不僅降低涉稅風險,而且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這需要企業依照國家規定設置賬簿,核算收入、成本、費用,并按期辦理納稅申報。三、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并不可取。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采用“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設定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由于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是否合理,都不允許全額扣除,首先,企業應控制并壓縮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不要把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董事費等其他開支混入業務招待費,企業參加產品交易會、展覽會發生的餐飲費、住宿費,應作為業務宣傳費列支。其次,企業可以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增加費用的稅前扣除金額。例如,將某些餐飲招待費改為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在禮品上印上企業的名稱或標志,附帶企業的宣傳資料,或者邀請客戶參加企業舉辦的產品推介會,要求參會人員簽到,并為參會人員提供餐飲和住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四、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進行籌劃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私營業主熱心公益事業。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利潤總額只能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才能計算出來,而捐贈是在年度期間發生的,如果企業捐贈前不進行納稅分析,可能使企業因捐贈背負額外的稅負,而將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獲得節稅收益。如某私營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2011年5月打算以公司的名義通過中華慈善總會向西部農村義務教育捐贈400萬元,公司2010年利潤總額2800萬元,該董事長獲得紅利280萬元,預計2011年利潤總額3000萬元,該董事長可獲得紅利300萬元,按照規定,公司捐贈的扣除限額為360萬元(3000×12%),剩余40萬元捐贈支出很可能不允許稅前扣除,額外增加企業所得稅10萬元。如果該董事長以公司名義捐贈360萬元,以個人名義從紅利所得中捐贈40萬元,按照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通過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準予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前的所得額中全額扣除。由于企業所得稅法設定了公益性捐贈的扣除比例,不少私營企業以公司名義捐贈得少,而以投資者個人名義捐贈得多,這是一種理性的做法。從股東利益出發,企業限定捐贈金額是必要的,作為補充舉措,大股東以個人名義追加捐贈,這樣既表達了愛心,又減輕了稅負,是理性的商業與帶有感情色彩捐贈的最好結合。五、注意劃分企業經營支出和投資者個人支出目前不少私營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要求財務人員報銷其個人或家庭消費性支出,將企業資金用于個人或家庭購買汽車、住房也不進行納稅申報,或者以借為名公款私用偷稅漏稅,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會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如某五金加工有限責任公司的老板,2010年12月以消費性支出名義從公司支出買房款100萬元,2011年5月25日稅務機關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了這個問題,稅務人員認為該筆支出與公司開展業務無關,應視同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20萬元,同時調增企業所得稅25萬元,由于該老板少繳了稅款,稅務機關責成其補繳相應的稅款、滯納金并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老板對此很不理解。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上述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原標題:高頓研究院:稅務籌劃重在事前規劃和整體稅負在現代經濟條件下,稅收作為企業的客觀理財環境之一,如何依法納稅并能動地利用稅收杠桿,謀取最大限度的經濟利益,成為企業理財的行為規范和基本出發點。對于追求財富最大化的企業來說,如何在稅法的許可下,實現稅負最低或最適宜,也就成為企業稅收籌劃的重點所在。而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和稅務機關有可能因為一些問題形成各種爭論。如何解決這些爭論,也是稅收籌劃成功與否的關鍵。企業的存在就是要盈利,而稅收作為企業成本,是與企業利益密切相關的,合理、有效地控制企業成本,取得利潤最大化,是每個企業的經營目標。要達到這個目標,只有進行稅務籌劃。由于稅務籌劃目前在中國還算是新生事物,尚處于摸索、學習和推行的初級階段。因此企業對于如何通過稅收籌劃,進而合理、合法、有效地減少企業的稅務負擔,提高資本回收率,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為企業的進一步發展創造生機,還不是特別明確。甚至現在絕大多數的企業還沒有自己單獨的稅務部門,只有一些具有實力的跨國企業設有自己單獨的稅務部門和稅務經理。隨著國家稅收政策的不斷調控和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稅務籌劃工作對企業經濟效益的影響越來越大,也日益成為納稅人理財或經營整體中不可缺少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稅務籌劃的誤解對企業而言,經營的主要目標是保證企業有足夠的競爭力和追求利潤最大化。從企業內部看,企業如果想要增加利潤,使資產增值,固然可以通過調整商品價格、增加銷售數量、提高產品質量等途徑增加收入,但價格的上漲又可能導致企業失去市場的風險,從而迫使了企業在盡量降低成本、減少消耗、減輕稅負上下功夫。但往往在這個時候,企業采取了偷逃稅或者避稅的做法,并認為這就是稅務籌劃,把合理的納稅籌劃理解為逃稅和避稅。但這種方式,必將受到法律的懲處,其結果不但不能免除納稅義務、減輕稅收負擔,相反會增加企業的納稅支出,影響企業的形象和信譽,削弱市場競爭力。其次,納稅籌劃必須在事先進行規劃、設計和安排。納稅籌劃可以貫穿整個生產經營活動的始終,但決不是在事后進行籌劃。在經濟活動中,納稅義務通常滯后于應稅行為,如果交易行為發生之后才繳納增值稅或消費稅,收益實現或分配后才繳納所得稅等等,這時有的企業不是在發生應稅行為或納稅義務之前聘請注冊稅務師進行籌劃,而是等到納稅義務已經發生或已被稅務機關查出問題時,才想起向注冊稅務師咨詢進行納稅籌劃,再想方設法尋找少繳稅的途徑。那么這樣的做法無異于亡羊補牢,不能認為是納稅籌劃。另外,一個好的籌劃方案,并不一定是納稅最少就好。納稅籌劃的目標是選擇低稅負和遞延納稅,是獲得稅收利益,然而納稅籌劃不能只局限于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應著重考慮整體稅負的輕重,因為納稅人的經營目標是獲得最大的稅后利潤,這就要求它的整體稅負最低。在考慮整體稅負的同時還要著眼于生產經營業務的擴展,即使多繳納稅了,但從長遠看資本的回收率能增長,對投資者、納稅人有利,這樣的納稅籌劃方案還是可取的。根據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制定稅務籌劃稅收籌劃一定是根據企業未來的發展方向制定的。應該從經營角度,看這個經營方式是否適合公司本身的發展,再從稅的角度看這樣的模式是否支持公司的商業模式,然后在此基礎上進行稅務籌劃。這樣就不是單純為籌劃而籌劃。因此從稅的角度來說,我們不單純是看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公司,而是從整個集團去看,有些策略也許從公司的角度來說是不劃算的,但是從集團的角度來講是有益處的。以前企業都比較注重納稅申報,看重籌劃。但是現在是要在做交易和決定之前做籌劃,因為當決定下了,合同簽了,再去做籌劃的時候,很多事實已經不能更改了,可能會造成公司多付稅等情況的發生。所以現在越來越多的cfo也意識到,在做稅務籌劃和框架之前,應該讓稅務部門也參與進來,和他們及時溝通,聽取他們的意見,以避免企業不必要的稅收浪費。而且現在越來越多的企業也開始陸陸續續招聘稅務經理,專門去了解稅務方面的政策知識,站在宏觀的角度為企業管控稅務的風險,從整體大局出發,真正做到通過稅務籌劃為集團的長遠發展謀取最大化的利益。不同類型的企業如何進行稅務籌劃不同組織形式的企業在稅收方面有著不同的特點,投資者對企業不同組織形式的選擇,其投資收益也將產生差別,進而影響企業的整體稅收和獲利能力。因此,在企業設立之時,很有必要在組織形式的選擇上進行一番積極籌劃。我國對公司企業和合伙企業實行不同的納稅規定。國家對公司營業利潤在企業環節上課征公司稅,稅后利潤作為股息分配給投資者,個人投資者還需要繳納一次個人所得稅。而合伙企業則不然,營業利潤不交公司稅,只課征合伙人分得收益的個人所得稅。在不考慮其主要因素的情況下,單就合伙企業和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合伙企業要優于股份有限公司,因為合伙企業只征一次個人所得稅,而股份有限公司還要再征一次企業所得稅;如果綜合考慮企業的稅基、稅率、優惠政策等多種因素的存在,股份有限公司也有有利的一面,因為,國家的稅收優惠政策一般都是只為股份有限公司所適用。其次,在測算兩種性質企業的稅后整體利益時,不能只看名義稅率,還要看整體稅率,由于股份有限公司的“整體化”措施一般情況下要優于合伙制企業,“整體化”就意味著重疊課征的消除,稅收便會消除一部分。第三,如合伙人中既有本國居民,又有外國居民,就出現了合伙企業的跨國稅收現象,由于國藉的不同,稅收將出現差異。一般情況下,規模較大企業應選擇股份有限公司,規模不大的企業,采用合伙企業比較合適。此時,當一個企業要進行跨地區經營時,常見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區設立下屬機構,即開辦子公司或分公司,從法律上講,子公司屬于獨立法人,而分公司則不屬于獨立法人,它們之間的不同在于:一是設立手續不同,在外地創辦獨立核算子公司,需要辦理許多手續,設立程序復雜,開辦費用也較大,而設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較簡單,費用開支比較少。另外,核算和納稅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獨立核算并獨立申報納稅,當地稅務機關比較喜歡,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由總公司進行核算盈虧和統一納稅,如有盈虧,分公司和總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納所得稅。當然稅收優惠也不同。子公司承擔全面納稅義務,分公司只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稅期限、優惠政策等在內的各種優惠政策;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法人,則不能享受這些優惠政策。如我國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的“兩免三減半”、“稅收優惠稅率”等優惠政策,則只能適用于獨立法人企業。如何與稅務機關協調溝通在稅收籌劃中,稅務人員與公司其他部門以及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了籌劃是否順利進行。稅務人員應該多和公司其他部門的人進行溝通,尤其是財務方面的人員,多做拓展,不能等到最后出現問題再去解決,因為在絕大數情況下,已經發生的事實是沒有辦法改變的,能夠做的就是把影響降低。但是如果能早一點和稅務部門的人溝通,早點發現問題,盡早解決,就可以完完全全避免風險了。比如說一個公司想要購買一個企業,但是應該以何種方式購買,購買后以何種方式和模式經營,都是公司在購買前需要考慮的。這久需要財務人員盡早和公司內部的稅務部門溝通,把收購前的所有事項安排好,比如收購這個企業有沒有風險,如何解決等等。而與稅務機關的溝通,則要注意,并不是任何事情都是需要跟稅務機關講清楚的。因為企業和稅務機關對稅法的理解是不一致的,所以企業能夠做的就是,盡量早一些與稅務機關溝通,并且把企業對稅法的理解以及做法告訴稅務機關,而且也不會因為和稅務機關一點點的爭執而去做很過分的稅務籌劃。一方面,如果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企業觸犯了,就應該規規矩矩的補稅。但如果是企業和稅局對稅法理解有爭議的,那么企業應該準備好足夠的資料支持,去跟稅局解釋自己當初為什么要做那樣的決定。把背后的動機告訴稅法機關。這樣的做法是稅務機關比較喜歡的。因為現在不同于以前,稅務局的官員都很盡職盡責,越來越注重稅務的風險管理,他們現在更需要企業提供技術上和數據上的支持,供他們去做決定。對于在不同地區有子公司的企業來說,他們的稅務總監應該注意這樣一種情況。也許在和一個地方的稅局溝通的時候,會得到一個很好的處理結果。但若用同一種方式去和另外一個稅局溝通,就可能出現兩種后果,一種是這個稅局同意以前稅局的看法,但是另外一個后果就是,新的稅局會和之前的稅局溝通,然后把之前同意的推翻掉。所以,稅務經理應該衡量一下怎么操作。
稅務籌劃技巧與實務1、私營企業組織形式的籌劃私營企業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四種組織形式。私營有限責任公司和私營股份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有限責任,由于公司與其股東是兩個不同的法律主體,在征稅時對公司和股東實行雙重征稅,即對公司征收企業所得稅,對股東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分得的稅后利潤征收個人所得稅。私營合伙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在征稅時按照"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利用組織形式進行納稅籌劃是每個"準納稅人"在注冊登記前必須考慮的,這就要求投資人在確定組織形式前充分調研,搜集經營地的行業信息,估算盈利水平,綜合分析所得稅稅負,依靠納稅籌劃贏在起跑線上。綜合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稅負及企業的經營風險、經營規模、管理模式、投資額等因素,選擇適合自身實際情況的企業組織形式,實現投資收益最大化。2、查賬征稅與核定征收方式的籌劃所得稅的征收有兩種方法:查賬征收與核定征收。對財務會計制度較為健全,能夠認真履行納稅義務的單位,采用查賬征收的方式;對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的納稅人,采用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及其他核定征收方式。以核定應稅所得率的征收方式而言,對不同行業的應稅所得率僅規定了比例范圍,同一行業最低比例與最高比例差異較大,有利于稅務機關操作,但缺乏具體的認定標準,隨意性較大,很可能造成同一行業的企業稅負不均,增加企業的經營風險和稅負。如果企業經營多業的,稅法規定無論其經營項目是否單獨核算,均應根據其主營項目確定適用的應稅所得率,可能導致適用較低應稅所得率的業務按照較高的應稅所得率征稅。此外,實行核定征收的企業,不能享受所得稅的優惠政策,相比之下,查賬征收的方式可以享受部分稅收優惠待遇,涉稅風險較小,便于投資者和稅務機關全面掌握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不少私營企業經營規模小,會計核算不健全,只能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甚至一些私營企業為逃避稅收,縮小規模,異地經營,以大化小,退回小本經營的個體戶狀態,放棄查賬征收的方式。私營企業規模小,無法形成產業優勢,會計核算不健全,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的水平,綜合權衡,私營企業選擇查賬征收方式,不僅降低涉稅風險,而且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這需要企業依照國家規定設置賬簿,核算收入、成本、費用,并按期辦理納稅申報。3、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業務招待費是私營企業必不可少的日常支出,不少私營業主將個人及家庭餐飲、食品、娛樂支出的發票拿到企業報銷,這種人為增加企業費用的做法并不可取。稅法對業務招待費的扣除采用"兩頭卡"的方式,一方面,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只允許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將業務招待費中的個人消費部分去掉,另一方面,設定業務招待費最高扣除限額為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防止企業多找餐費發票甚至假發票沖賬,造成業務招待費虛高的情況。由于企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無論是否合理,都不允許全額扣除,首先,企業應控制并壓縮業務招待費支出金額,嚴格區分業務招待費與其他費用,不要把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費、董事費等其他開支混入業務招待費,企業參加產品交易會、展覽會發生的餐飲費、住宿費,應作為業務宣傳費列支。其次,企業可以將部分業務招待費轉化為業務宣傳費,增加費用的稅前扣除金額。例如,將某些餐飲招待費改為贈送給客戶的禮品,在禮品上印上企業的名稱或標志,附帶企業的宣傳資料,或者邀請客戶參加企業舉辦的產品推介會,要求參會人員簽到,并為參會人員提供餐飲和住宿,由此產生的費用作為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納稅年度扣除。4、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進行籌劃隨著經濟的發展和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的增強,越來越多的私營業主熱心公益事業。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扣除。利潤總額只能在會計年度終了后才能計算出來,而捐贈是在年度期間發生的,如果企業捐贈前不進行納稅分析,可能使企業因捐贈背負額外的稅負,而將私營公司的捐贈與個人捐贈結合起來,企業承擔社會責任的同時,也可獲得節稅收益。5、注意劃分企業經營支出和投資者個人支出目前不少私營企業會計核算不規范,要求財務人員報銷其個人或家庭消費性支出,將企業資金用于個人或家庭購買汽車、住房也不進行納稅申報,或者以借為名公款私用偷稅漏稅,一旦被稅務機關查實,會給企業和投資者造成嚴重的損失。稅法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利潤分配,并入投資者個人的生產經營所得,依照"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除上述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的個人投資者,以企業資金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與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及購買汽車、住房等財產性支出,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并且企業的上述支出不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此外,為了避免部分企業股東以"借"為名,挪用公款私用,偷逃稅款,稅法規定,納稅年度內個人投資者從其投資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除外)借款,在該納稅年度終了后既不歸還又未用于企業生產經營的,其未歸還的借款可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6、投資者分紅與工資、薪金所得的籌劃由于企業所得稅法取消了計稅工資的限制,私營公司的投資者領取的工資、薪金所得,只要是合理的工薪支出,允許稅前扣除,而投資者分得的股利紅利所得,屬于稅后利潤分配,不得稅前扣除,投資者可以在分紅與工薪所得之間進行選擇,合理降低所得稅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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