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典酒業集團運營二部,就是客戶的老總名下有兩個公司 下單用一個公司名我司送貨單上面用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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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是客戶的老總名下有兩個公司 下單用一個公司名我司送貨單上面用另

可以直接找收獲單位支付款項。
我是來看評論的

就是客戶的老總名下有兩個公司 下單用一個公司名我司送貨單上面用另

2,一個藝人可以簽兩個完全不同的公司么比如說一個續約繼續一個組

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協約
bukeyi

一個藝人可以簽兩個完全不同的公司么比如說一個續約繼續一個組

3,手機老是收到10086的已點播北京雷霆萬鈞公司的流行經典業務2

先打10086反應你現在的情況,為了避免在出現這樣的情況,建議你關閉夢網短信業務。關閉的方法是:發送5011到10086即可。這樣在有什么夢網業務的話10086會提示你為授權,這樣就好叻。
打10086人工服務就行了,叫他幫忙取消。
中病毒了。
兩種可能。1,你手機里面有軟件或某個按鍵像一鍵上網或某個連接和這個公司有綁定,只要你一用就會點播了,這個是手機出廠的時候就內置在里面了的,一般很隱蔽,是廠商,第三方公司和移動公司三方的一個暗地勾當,就是坑人錢的,特別是智能機和山寨機特別嚴重,這就是現在很常見的手機吸費現象,自己用的時候注意點就好了;2,是移動公司自己強加給你的,那打10086人工服務問下就能知道了,然后打移動投訴熱線投訴他們就好了。。。
打10086詢問下!這種惡意扣費對他們也有好處的!你不說他們不會幫你解決的!
你好你是不是裝了惡意軟件了?你用的是什么電話呢?如果你對我的回答還滿意請采納謝謝

手機老是收到10086的已點播北京雷霆萬鈞公司的流行經典業務2

4,四計算分析題 甲公司本期主營業務收入2 200 000元主營業務成

(1)營業利潤=480000(2)利潤總額=420000(3)應稅所得額=390000(4)應納所得稅=97500(5)凈利潤=224500(6)年終應結轉的所得稅費用=195500
營業稅金及附加是多少,我看的不是很懂,你自己算吧 (1)借:主營業務收入 800 貸:本年利潤 800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350 管理費用 40 銷售費用 67 營業稅金及附加(2)所得稅額=(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營業稅金及附加)*0.25(3)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繳稅費-應交所得稅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費用(4)如有利潤則作如下分錄,虧損,做相反分錄 借: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5)凈利潤*0.1=盈余公積金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應付股利

5,我和公司簽了2年合同現在才做滿一年公司理由說我不適合這份工

樓主好。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員工自己辭職的,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單位提出解聘,并勞動者同意的,單位須依法根據員工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所以,如果公司采取這種方式辭退你對你來說是比較好的。 根據你在追問中的陳述,現在公司絞盡腦汁以你工作失誤為由來解除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的規定,只有員工在有法定的過錯情形時,單位才能在不承擔經濟賠償的情況下解雇員工。第39條規定如下: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公司以你存在過錯為由解雇你的,公司應當依法承擔舉證責任。 綜上,你不要提出辭職,根據公司對你做出的處理再采取對策。 以上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你好,主動辭職的一般是拿不到經濟補償的。所以你還是堅持上班等公司辭退你,如果公司確實是違法解除勞動關系,這樣你能拿到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在該單位工作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為標準)如果對你有幫助,望采納。

6,勞動爭議我來公司滿2年以前是計時工資26天X8h月薪4000元

公司的勞動時間是違反國家法律規定的,你如果有證明證明你每個月上了26天,那單位每個月應當支付你26天-20.83天的加班費,如果沒有支付,你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加班班,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這樣你還能得到一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同意繼簽勞動合同的,沒有終止勞動合同補償;用人單位約定超時工作的違法,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資的違法。 參考相關法律規定: 1、現行《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條 用人單位在下列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節;(三)國際勞動節;(四)國慶節;(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休假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2、現行《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7,我在公司工作2年多每月工資2400元現在公司要辭退我公司應該

用人單位解除與你的勞動關系(辭退)分以下三種情況,你自己對照下屬于哪種情況,應該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而沒有支付給你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詳細咨詢可以聯系我:  1、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理由,也沒有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的,你沒有《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于《勞動合同法》八十七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你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個月的本人工資;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情形與你解除勞動關系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四十六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個月本人工資;  3、你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法》四十七條等略,我百度空間與QQ日志有勞動法領域相關法律法規
cxd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勞動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另外,你公司未依法為你繳納社會保險金,屬于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行為,你有權利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及,公司拖欠了你一年的工資,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勞動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襥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你的公司多處違反了我國現行的合同法,所以建議你去當地的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申請仲裁,一定能夠維護自己作為勞動者的權益。祝好運。ypm14
按你的敘述: 1、因公司搬遷勞動合同訂立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若經公司與你協商,你不愿意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單位應當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如果單位未經協商變更勞動合同內容,系違法解除,應當支付雙倍經濟補償金。 2、若剛好滿10年,應當支付你10個月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若勞動合同未約定工資標準,則按前十二個月本人平均月收入計算。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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