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個月工資只有3000年終獎一般是多少
不滿一年的員工,一般是沒有年終獎的。
年終獎一般3000-9000左右
2,年度優秀員工獎金該發多少
不同的企業年終獎發放的形式與多少還是不一樣的。1、工資,優秀的員工用貨幣的形式予以表彰與發放;2、物質獎勵,比如,油、米、面等進行獎勵;3、其他形式的獎品,比如,被子等。以貨幣的形式去體現年終獎的做法,是受大眾所歡迎和接受的
3,年終獎怎么算
本來就不是很公平的事情又遇到這不公平的時節··
但是·年終獎本來就是用人單位根據企業效益為嘉獎突出的貢獻和業績而發放的特殊的薪資。獎金發放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即單位可以自行決定發不發獎金,發獎金的條件和標準。
所以一切都要看開··如果有好點的工作·就可以換了···
不公平,這世道我覺得不公平的事情太多了
4,年終獎發多少
年終獎一般都是雙薪,最低也是一個月工資,不過要看你公司老板的覺悟了,對員工的關心,福利了,如果老板是一個會做事,能夠抓住員工心理的話,能更好的激勵員工的話,年終獎也是個很好的方法.按理說,過年了,年終獎都是要發的,發多發少,要合同的按合同來,沒有的,要看老板的心意了,如果我是老板,我就最少也是一個月工資,多了,那就無法說了,我認為,年終獎多給點員工,員工就會感覺,工作有激情,也有信心,說白了,年終獎也是老板對員工的一種激勵的方式,能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這種方法可以說是一劍雙雕.
不發
5,你們年終獎都發多少啊
年終獎一般都是雙薪,最低也是一個月工資,不過要看你公司老板的覺悟了,對員工的關心,福利了,如果老板是一個會做事,能夠抓住員工心理的話,能更好的激勵員工的話,年終獎也是個很好的方法.按理說,過年了,年終獎都是要發的,發多發少,要合同的按合同來,沒有的,要看老板的心意了,如果我是老板,我就最少也是一個月工資,多了,那就無法說了,我認為,年終獎多給點員工,員工就會感覺,工作有激情,也有信心,說白了,年終獎也是老板對員工
獎金是用人單位根據企業效益為嘉獎突出的貢獻和業績而發放的特殊的薪資。獎金發放屬于用人單位的自主權,即單位可以自行決定發不發獎金,發獎金的條件和標準。 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必須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發放工資,但沒有規定必須發放獎金。年終獎一般是由單位對員工進行考核后發放的,如果單位對其考核不符合發放獎金的條件,那自然可以不發放其獎金,如果員工離職了,由于未對其進行考核,也就不發放年終獎,畢竟發放獎金是單位自己的事情。 在以下情況下,員工有權要求單位發放獎金,而不論其是否即將或者已經離開單位。 1、勞動合同中約定了獎金的具體計算辦法的。 2、根據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發放獎金,且有具體金額或者計算獎金的方法。 3、單位已經對員工做出了對其發放獎金以及具體獎勵辦法決定的。如果單位借口反悔,員工則可以依法要求單位發放獎金。
6,年終獎怎么算
1、績效管理體系較完善的企業是最容易算出年終獎的,首先,這樣的企業每年年初時會制定企業的經營計劃目標,然后將公司層面的目標進行分解成為對各部門進行考核的,各部門再將各自部門的KPI分解給各個崗位進行考核,這樣年度業績目標就非常明確,然后再轉化成季度或月度考核。每個人最終的年度業績就由KPI和季/月度計劃完成情況組成,做得再好一點的還可以再多加一個維度的考核——即員工的工作態度。最后,每個人的年終獎金額度就直接與公司的年度經營業績、部門年度工作業績、個人的KPI、季/月度計劃完成及工作態度掛鉤,當然還有設計合適的計算公式和各部分業績所占的權重。
2、績效管理體系不完善的企業,年初基本上沒有制定年度目標計劃,年終發獎金時沒有發放的業績依據,這種情況下可以有采取年度工作總結或職述報告的方式對員工一年來的工作業績進行歸納總結,普通管理人員做年度工作總結,中高層干部則要做述職報告,企業就可以根據他們的業績完成情況發獎金,至于發多少各個企業的情況就不一樣了。
3、對于完全沒有目標計劃或績效管理概念的小企業來說,最好辦法就是設計一張年度考核表,考核的內容包括: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重點工作業績3個維度。其中每個維度又細分不同的子維度,工作態度包括團隊精神、責任心、主動性、進取心;工作能力包括:基本素質(溝通能力、創新能力、壓力管理、組織協調能力、時間管理能力)、專業技能(勝任崗位所需要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和經驗);重點工作業績主要包括年度完成的重點工作項目。把考核維度設計好后,再設計好計算公式及各考核維度的占的權重,這樣就可以計算每個員工的年終獎了
7,年終獎發放標準是什么
年終獎作為員工獎金的一部分,是員工薪酬所得,屬于企業應該發放的范疇,至于是否發放,發放多少,既要根據企業效益情況,也要根據企業與員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而定。所以不是每個企業年底一定都要發年終獎的。
年終獎,顧名思義是一年年終用人單位所發的獎金,如何發放年終獎以及年終獎的發放范圍和標準?都是企業與員工最關心的話題之一。對企業來說,發放年終獎不僅是對員工一年努力工作的承認,對為企業作出的貢獻給予獎勵;同時也是為了激勵員工繼續為企業努力工作,當然也是留住人才的砝碼之一。對于員工來說歲末將至,辛勤工作了一年,總算到了收獲的時候,自然希望能獲得一份豐厚的年終獎勵,這也是企業對自己全年工作的認可。
年終獎是單位等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下一年度發展規劃,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其中也包括年終加薪、年終雙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四條規定:“工資總額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一)計時工資;(二)計件工資;(三)獎金;(四)津貼和補貼;(五)加班加點工資;(六)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第七條規定:“獎金是指支付給職工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包括:(一)生產獎;(二)節約獎;(三)勞動競賽獎;(四)機關、事業單位的獎勵工資;(五)其他獎金。”、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二條規定:“關于獎金的范圍……(一)生產(業務)獎包括超產獎、質量獎、安全(無事故)獎、考核各項經濟指標的綜合獎、提前竣工獎、外輪速遣獎、年終獎(勞動分紅)等。……”
由此可見,年終獎是獎金的一種,它是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的范疇。
年終獎金分配方案一般由每個用人單位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自主制訂,有在年初制定的,也有在年未制定的,這屬于企業自主管理范疇。一般來說,如果勞動關系雙方在勞動合同或集體合同中未作約定,企業規章制度中也沒有相關內容,企業可以根據本年度的綜合經營狀況、發展狀況以及勞動者個人年度工作表現決定是否發放年終獎,按照什么標準發放以及發放員工范圍等。也就是說,在既沒有合同約定,也沒有相關規章制度對年終獎金作出規定的情況下,企業應當有權選擇發或不發年終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