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對于白酒行業中“年份酒”這一概念,普通消費者一般認為是指窖藏時間,年份越長酒越醇香。實際上,市場上的年份酒只是一種概念區分,或者說是生產企業的說法,“只是為了區分口感”。市場上的年份酒并不是指酒瓶內的酒都是陳年老酒,而是指這瓶酒中勾兌有“部分”陳釀老酒。比如說“陳釀三十年”,如果說是原酒,任何人都喝不下去,只有經過勾兌的酒,才適合消費者飲用。
5月21日,2020年全國兩會在北京開幕。江蘇綜藝集團董事長昝圣達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向大會提交了《關于“年份酒”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建議》提案。提案聚焦白酒行業“年份酒”亂象,并就白酒行業“真年份”酒的生產銷售提出可行性建議,為中國白酒行業發展,起到積極作用。
《關于“年份酒”與國際標準接軌的建議》這一提案,聚焦國內白酒行業“年份酒”市場存在的概念不清、指標不明、規范不嚴等問題,從“年份酒”標準與國際接軌、提供外部保障、加強行業監管三個維度提出可行性建議,以期使“年份酒”問題引起更多關注,從而推動“年份酒”市場良性發展。
該提案圍繞近年來“年份酒”負面新聞不斷的亂象,期望中國白酒行業“年份酒”市場能夠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由于國內年份酒生產缺乏系統管理規范,界定、稱謂、宣傳等都是企業行為。洞藏、陳貯、陳釀、窖藏等等概念不一而足。
不僅叫法不一,而且界定更是無從考證,存在隨意行為。更有一些企業以假充好、以次充好,消耗了市場信任,使得整個市場出現了劣幣驅逐良幣的局面。
反觀國際市場,“年份酒”一直是個嚴肅的話題,無論葡萄酒、威士忌、白蘭地等酒種,都有明確的規范制度,有的還將其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在蘇格蘭威士忌領域,即有《蘇格蘭威士忌法》,其對年份酒年限、不同年份的基酒勾兌乃至生產工藝、產地,甚至貯存容器都做了硬性規定。此規定被寫入英國和歐盟法律當中,昝圣達認為,推動中國白酒年份酒標準與國際接軌,將有利于中國白酒更好地走出國門,走向世界,更易于被國外消費者所接受。同時也能減少概念性炒作,減少侵害消費者利益行為,從而達到淘汰虛假,起到正本清源之效。
近兩年來,國內一大批白酒企業,包括郎酒、酒鬼、舍得、國臺、貴州醇等企業都將“年份酒”作為產品主打賣點,持續推動“年份酒”市場,使得“年份酒”成為2020年白酒行業發展的一種潮流。
前不久,在四川召開的“四川白酒團體標準體系建設座談會”上,四川省白酒行業將引導龍頭白酒企業加強合作,共同制定國內指標最嚴、要求最高的年份酒團體標準,以標準引領四川白酒產業高質量發展。
年份酒市場的規范不只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更有賴于技術的跟進。截至目前,雖然中國白酒產業已出現多種年份酒檢測方法,但均未獲得行業公認,這也就決定了年份酒的鑒定,目前任然是一道難題,如何解決關于年份酒檢測技術的突破,將對國內年份酒市場格局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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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酒業報道
文章來源:酒海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