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銀麥啤酒是否被青島啤酒收購 珠江啤酒呢有沒有被收購
青島啤酒成功收購了山東新銀麥啤酒有限公司100%股權及杭州紫金灘酒業有限公司80%股權,購買了廣東活力啤酒的資產,并在兩個工廠啟動了技改擴建工程,提升其產能和技術水平。在廣東揭陽新建年產30 萬千升啤酒項目已開工建設,使其在國內市場布局上保持領先。
青島啤酒
2,山水啤酒在廠址在什么地方電話多少
青島山水啤酒是由北京青島啤酒三環有限公司生產的,這個廠在北京市密云縣密云鎮果元西路9號。010-69043019
電話怎么打不通,你們的山水啤酒里面有雜質,希望你們來處理一下,我是牡丹區沙土鎮,電話;15054085766
青島啤酒平原有限公司,
揚州,馬鞍山,蕪湖都有山水啤酒生產廠,馬鞍山0555-2100911
揚州,馬鞍山,蕪湖都有山水啤酒生產廠,馬鞍山0555-2100911
山水啤酒有青島山水,1.山水啤酒由青島啤酒出品.廠址在登州路啤酒街,2.青島啤酒(菏澤)有限公司山水啤酒菏澤市牡丹南路56號
聯系人:劉女士、楊女士 電話:0530—5503030
3.青島山川啤酒有限公司,總部奉蔚位于普鉤礙青島市嶗山高新技術開發區
3,青島啤臺州代理是誰
青島啤酒(臺州)有限公司前身為浙江海爾波酒業有限公司,始建于1914年,1967年開始生產啤酒,是浙江省最早生產啤酒的企業之一。2000年12月加盟青島啤酒集團,成為青島啤酒在浙江的第一家全資子公司。企業現擁有固定資產6955.45萬元,員工400人,總占地面積5.5萬平方米,擁有了國內先進的糖化、釀造、濾酒及灌裝設備。自加盟青啤以來,青啤臺州公司引進青啤管理模式和技術工藝,并在原料配比上,選用優質進口大麥,嚴格按照青啤公司的質量要求,將傳統工藝與現代科學技術完美結合,兼收并蓄、博采眾長。所生產的“青島啤酒”、“山水”等系列啤酒,風味獨特,膾炙人口,具有泡沫潔白細膩、掛杯持久、酒液清亮透明,口感醇厚宜人,并帶有濃郁純正的麥芽香味和酒花香味等特點,深受廣大消費者的喜愛。二OO三年十二月份,公司 “8°P海爾波啤酒”被中國食品工業協會評為“中國啤酒著名創新產品獎”稱號。且“青島啤酒新100”、“海爾波”啤酒多次在青啤公司內部產品質量檢評中名列前茅。樹立品位高雅、卓越超群的產品形象,是我們的一貫追求,為公司進一步提高產品的知名度,大力開拓市場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聯 系 人:蔡小姐 任小姐電 話:0576-88310088電子郵箱:聯系地址: 椒江區柵浦富強郵政編碼: 318013公司網站:
沒有總代理 所謂總代理是假的
4,青島啤酒 公司規模 介紹
1903年8月,古老的華夏大地誕生了第一座以歐洲技術建造的啤酒廠——日爾曼啤酒股份公司青島公司。經過百年滄桑,這座最早的啤酒公司發展成為享譽世界的“青島啤酒”的生產企業——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并進入國際資本市場,公司股票分別在香港和上海上市,成為國內首家在兩地同時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青島啤酒入選中國世界紀錄協會中國出口世界最多國家的啤酒企業,青島啤創造了多項世界之最、中國之最。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后期,青啤公司開始全面實施“大名牌戰略”,確立并實施了“新鮮度管理”、“高起點發展、低成本擴張”、“市場網絡建設”等戰略決策,以“名牌帶動”式的資產重組,率先在全國掀起了購并浪潮,被稱為中國啤酒業“從春秋到戰國”行業整合潮流的引導者。對購并企業,青島啤酒推行“系統整合,機制創新”獨特的管理模式,用青島啤酒企業文化來整合子公司管理的管理模式和理念。
目前,青島啤酒公司在國內18個省、市、自治區擁有55家啤酒生產廠和麥芽生產廠,構筑了遍布全國的營銷網絡,基本完成了全國性的戰略布局。現啤酒生產規模、總資產、品牌價值、產銷量、銷售收入、利稅總額、市場占有率、出口及創匯等多項指標均居國內同行業次席。面對新的百年,青啤公司將不斷創新,打造學習型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創建國際化大公司,做國際市場的價值專家、中國啤酒市場的領導者和超級明星,譜寫新百年的輝煌篇章!
5,侵權屬于經濟法么
看侵權行為的性質特征,比如侵犯個人名譽權,是屬于民法的著作權法的,侵犯個人財產權的也可以屬于經濟法的調節范疇,但大部分侵權屬于民法調節的范疇
不
侵權是民法范疇
一、案件來源 2010年4月22日,安岳縣工商局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訴稱:安岳縣小周酒水經營部銷售的青島品牌純生啤酒,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經局領導安排,執法人員對該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經營部經營者周廣地涉嫌銷售侵犯“青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啤酒。為進一步查清事實,安岳縣工商局于同年4月22日立案進行調查。 二、案情介紹 當事人周某某,男,漢族,現年28歲;經營場所:安岳縣岳陽鎮普州大道北段178號附54號,《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正在申辦之中。 現查實,當事人周某某于2010年3月25日,從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購進“青島品牌純生化”啤酒3392件,購貨款54200元。當事人購回該批啤酒后,以每件20元的價格在安岳縣境內批發銷售了1000件,獲銷貨款20000元。經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訴,本局調查查明:該批啤酒實際商標名為“五月風”啤酒,由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委托山東天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加工生產,在包裝裝潢上未標明生產廠名、廠址,而該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無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登記資料中無生產啤酒的經營范圍。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在委托加工生產該批啤酒時,使用的酒瓶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印有“青島啤酒”注冊商標和“tsingtao”英文注冊商標的專用酒瓶,將“青島品牌純生”作為其商品名稱,在瓶身標識和外包裝箱上不加區別地突出使用,瓶身標識和外包裝箱上所使用的標志、圖案與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島啤酒純生”圖案及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第3888383號注冊商標相近似,當事人周某某在銷售該啤酒時對外宣稱是“青島品牌純生啤酒”,以此誤導公眾,使消費者誤認為該批啤酒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島純生”啤酒。當事人周廣地銷售啤酒的行為,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侵權行為,已侵犯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青島”中文商標以及“tsingtao”英文商標專用權。 三、案件處理 當事人周某某銷售侵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啤酒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規定構成要件,已構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規定,經研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處罰: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扣留在案的侵權啤酒2337件。 四、案情分析 接到投訴后,我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全面調查,基本鎖定了當事人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尚未銷售的涉嫌侵權啤酒采取了扣留強制措施。當事人不服,隨即以我局強制措施違法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在互聯網上發布輿論,稱我局對商標侵權行為無管轄權,采取強制措施違法。我局高度重視,先后召開了案情分析會,案審會,對本案的最終定性進行確認。在定性過程中先后出現兩種不同觀點的爭議:一鐘觀點認為,本案當事人銷售的啤酒與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啤酒在名稱、包裝、裝潢上相近似、其行為屬傍名牌行為,應當用《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規范其行為,同時可根據該《若干規定》第六條認定當事人銷售的商品屬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另一種觀點認為,本案當事人雖然銷售的啤酒與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啤酒在名稱、包裝、裝潢上相近似,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啤酒名稱已注冊為商標,且屬馳名商標,當事人的行為按照《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不適用以《若干規定》來規范,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對于傍名牌行為是否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認定商標侵權行為,在認定過程中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第十條規定的原則進行調查取證,并通過案審會討論認定。執法人員按照第二種觀點,調整調查方案,補充完善了向青島工商機關協查、向山東禹城市工商機關協查、消費者調查等多項證據,本案于2010年6月30日查清了案件事實。本局案審會通過討論分析,一致認定:本案當事人應當定性為銷售侵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啤酒行為。 由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以本局勝訴告終。本案之所以能最終結案,主要取決于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認真克服難點,運用“抽絲剝繭,先易后難,由外及內逐步深入”的方法與技巧,注重查明案件的來龍去脈,從而理清了本案的事實與性質。值得一提的是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商標侵權的原則,通過對消費者調查,最終以案審會討論認定當事人銷售的啤酒侵犯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這是我局在查處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中的創新嘗試,切實維護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 本案的成功查處,得到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度稱贊,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本案的查處具有典型意義,其查處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6,馳名商標侵權案例經濟法
一、案件來源 2010年4月22日,安岳縣工商局接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訴稱:安岳縣小周酒水經營部銷售的青島品牌純生啤酒,侵犯了其商標專用權。經局領導安排,執法人員對該經營部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經營部經營者周廣地涉嫌銷售侵犯“青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啤酒。為進一步查清事實,安岳縣工商局于同年4月22日立案進行調查。 二、案情介紹 當事人周某某,男,漢族,現年28歲;經營場所:安岳縣岳陽鎮普州大道北段178號附54號,《個體工商營業執照》正在申辦之中。 現查實,當事人周某某于2010年3月25日,從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購進“青島品牌純生化”啤酒3392件,購貨款54200元。當事人購回該批啤酒后,以每件20元的價格在安岳縣境內批發銷售了1000件,獲銷貨款20000元。經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訴,本局調查查明:該批啤酒實際商標名為“五月風”啤酒,由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委托山東天意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加工生產,在包裝裝潢上未標明生產廠名、廠址,而該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無生產許可證,營業執照登記資料中無生產啤酒的經營范圍。青島海島啤酒有限公司在委托加工生產該批啤酒時,使用的酒瓶為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印有“青島啤酒”注冊商標和“TSINGTAO”英文注冊商標的專用酒瓶,將“青島品牌純生”作為其商品名稱,在瓶身標識和外包裝箱上不加區別地突出使用,瓶身標識和外包裝箱上所使用的標志、圖案與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島啤酒純生”圖案及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第3888383號注冊商標相近似,當事人周某某在銷售該啤酒時對外宣稱是“青島品牌純生啤酒”,以此誤導公眾,使消費者誤認為該批啤酒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青島純生”啤酒。當事人周廣地銷售啤酒的行為,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侵權行為,已侵犯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的“青島”中文商標以及“TSINGTAO”英文商標專用權。 三、案件處理 當事人周某某銷售侵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啤酒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規定構成要件,已構成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罰款數額為非法經營額3倍以下;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罰款數額為10萬元以下”規定,經研究決定對當事人作出處罰: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2、沒收扣留在案的侵權啤酒2337件。 四、案情分析 接到投訴后,我局立即組織執法人員進行全面調查,基本鎖定了當事人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違法行為,對當事人尚未銷售的涉嫌侵權啤酒采取了扣留強制措施。當事人不服,隨即以我局強制措施違法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并在互聯網上發布輿論,稱我局對商標侵權行為無管轄權,采取強制措施違法。我局高度重視,先后召開了案情分析會,案審會,對本案的最終定性進行確認。在定性過程中先后出現兩種不同觀點的爭議:一鐘觀點認為,本案當事人銷售的啤酒與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啤酒在名稱、包裝、裝潢上相近似、其行為屬傍名牌行為,應當用《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九條規定規范其行為,同時可根據該《若干規定》第六條認定當事人銷售的商品屬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另一種觀點認為,本案當事人雖然銷售的啤酒與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啤酒在名稱、包裝、裝潢上相近似,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生產銷售的啤酒名稱已注冊為商標,且屬馳名商標,當事人的行為按照《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不適用以《若干規定》來規范,應當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二條第(二)項規定。對于傍名牌行為是否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并可處以罰款。”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認定商標侵權行為,在認定過程中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第十條規定的原則進行調查取證,并通過案審會討論認定。執法人員按照第二種觀點,調整調查方案,補充完善了向青島工商機關協查、向山東禹城市工商機關協查、消費者調查等多項證據,本案于2010年6月30日查清了案件事實。本局案審會通過討論分析,一致認定:本案當事人應當定性為銷售侵犯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啤酒行為。 由于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程序合法,當事人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以本局勝訴告終。本案之所以能最終結案,主要取決于執法人員在辦案過程中,認真克服難點,運用“抽絲剝繭,先易后難,由外及內逐步深入”的方法與技巧,注重查明案件的來龍去脈,從而理清了本案的事實與性質。值得一提的是本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認定商標侵權的原則,通過對消費者調查,最終以案審會討論認定當事人銷售的啤酒侵犯了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這是我局在查處侵犯商標專用權案件中的創新嘗試,切實維護了權利人的知識產權。 本案的成功查處,得到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高度稱贊,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本案的查處具有典型意義,其查處的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程序合法、處罰適當。
名詞解釋:經濟法主體、股份有限公司、要約、馳名商標 經濟法主體亦稱經濟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依法享受權利(權力)和承擔義務的社會實體。 股份公司是指公司資本為股份所組成的公司,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中國馳名商標是指經過有權機關(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商標評審委員會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認定為“馳名商標”的商標。
7,股票收益率和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
不一樣,股票收益率=稅后利潤/投入資金x100% 而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是只計算構成上證綜指股票的收益率 前者可以使中小板的股票 深圳的股票 但上證綜指一定必須是構成它的那些股票有特定對象。
股票指數是指數投資組合市值的正比例函數,其漲跌幅度是這一投資組合的收益率。但在股票指數的計算中,并未將股票的交易成本扣除,故股民的實際收益將小于股票指數的漲跌幅度,股票指數的漲跌幅度是指數投資組合的最大投資收益率。
股市上經常流傳的一句格言,叫做牛賺熊賠,就是說牛市中股民盈利、在熊市中虧損,但如果把股民作為一個投資整體來分析,牛市中股民未必能贏利。
1.如果一個牛市是可逆轉的,股民只賠不賺。我國上海股市上證指數的中間點位約為600點,在1993年初的牛市中,滬市曾突破過1500點,后在1994年的7月跌回到300多點; 1994年9月,滬市又沖上1000點,但不久又跌到600點以下。從這幾年的指數運行來看,上證指數總是從600點以下開始啟動,形成一個牛市后又回到600點,可以說上海股市的所有牛市都是可逆的。
當上證指數從600點沖上1000點又回到原地,對于個別股民來說,可能有賺有賠,相互間進行了財富的轉移。但對于股民這個群體而言,他們不但無所得且還有所失。
其一,不管是在那一個點位上交易,股民都需交納交易稅和手續費。股票指數從600點上揚再回到600點,對于股民這個整體來說,除了要開銷交易成本外,沒有任何投資回報。而上海股市在這個點位以上的成交量至少要占總成交量的一半以上,對于股民來說,量少一半以上的手續費和交易稅的支出是圖勞無功的,因為投資股票的目的是企圖在股票的上揚中得到收益。
其二,股民為配股和新股的發行付出了額外的代價。配股和新股的發行總是參照二級市場的價格進行的,二級市場的股價越高,發行價就越高,當指數又回到600點以下時,對于在此點位以上配股或購買新股的股民來說,就相當于套牢,而這種套牢又不同于二級市場的套牢,因為二級市場的套牢只是股民間的轉手而已,資金并無損失。但高價配股或購買新股后,其資金就流向了上市公司,一級市場的這種套牢對股民這個整體就是巨大損失。如青島啤酒的發行,每股的成本約為12.8元,但其凈資產每股只有2元,也就是說股民花了12.8元只買到了2元的凈資產,不管該只股票后來的上市開盤價如何,股民這個整體為每股青島啤酒股票還是花了12.8元的代價。如果股民用買一股青島啤酒的錢去投資國庫券或存銀行,每年至少能獲得1.3元的收益,而不論青島啤酒如何前程似錦,它每年的平均收益是難以達到如此之高水平的。所以對一個可逆的牛市,把股民作為一個投資整體來看,股民只賠不賺。
2.即使是大牛市,股民也不一定就能盈利。股票指數的漲跌幅度是股民的投資收益率,但這個投資收益率是名義上的,是沒有扣除交易成本的。對于西方一些較為成熟的股市,因為其年換手率一般只有30%左右,其交易成本一般可忽略不計。而我國股市,由于股民的頻繁倒手,最近兩年的換手率一般都在700左右,如果將交易成本計入,我國股民的收益實際上是一個負數。
1994年,滬深股市流通股部分共為股民產出了近50億元的稅后利潤,但這兩股市這一年的總成交額卻高達8200億,按單位成交額買賣雙方各需繳納3I的交易稅和近4.5I的手續費計算,股民累計將支出120億元的交易成本,收益和支出相比,股民還將倒貼70億元。
雖然滬深股市的綜合指數比開始計點時的基數100點上揚了許多,但據初步估算,到 1995年止,滬深股市的上市公司在5年中一共只為二級市場上的股民產出了100億元的稅后利潤,而股民在該階段支出的交易費、稅卻高達200億元。
相對于1990年,雖然滬深股市現在也還是牛市,但股民這個整體卻是虧損的,因為上市公司給予股民的回報難以抵消股票交易的開支。
3.如果一個牛市使股價偏離了它的投資價值,股民的盈利是虛擬的,且部分股民的盈利都是奠基在他人的虧損基礎上的。在短期牛市中,股市可能造成一種錯覺,即股民人人都是盈利者,其實這種盈利是虛擬的,因為股票的整體價值是以部分股票的成交價來計算的。當一支股票以較高的價格成交時,一些未交易的股票市值都將以成交價來計算,其結果是持有該種股票的股民帳面價值都升高了。如我國上市公司現在大概有70%以上的國家股或法人股未上市流通,一些人士卻經常以股票的市場價格來計算國有資產的價值,股價上漲以后就認為國有資產增值了。但若上市公司的所有股票都進入流通,由于股票的供給量急劇增加,股票的價格就難以炒到現今股市這種高度。所以股市中的盈利不能以他人的成交價格來計算,而只能以賣出時實現的成交價來計算。另外,當股價脫離其投資價值時,某些股民的盈利是以其它股民的虧損為前提的。如某支股票的每年的稅后利潤為0.1元,現一年期儲蓄利率為10%,故這支股票的理論價格應為1元。
樓上好復雜啊,我看兩者的區別就是計算所參考的目標數據不一樣,二計算原理一致:
股票收益率,是把標的股票在你持有期內的所有利得相加,除以你初期持有成本;
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是參考一攬子股票組合,從而計算收益:將所有對上證綜指漲跌有貢獻的股票的收益率,分別乘以其在上證綜指中所占比率,然后逐個相加匯總得到的,是市場平均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指投資于股票所獲得的收益總額與原始投資額的比率。股票得到投資者的青睞,是因為購買股票所帶來的收益。股票的絕對收益率就是股息,相對收益就是股票收益率。
股票收益率=收益額/原始投資額
其中:收益額=收回投資額+全部股利-(原始投資額+全部傭金+稅款)
當股票未出賣時,收益額即為股利。
衡量股票投資收益水平的指標主要有股利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和拆股后持有期收益率等。
1.股利收益率
股利收益率,又稱獲利率,是指股份公司以現金形式派發的股息或紅利與股票市場價格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
該收益率可用于計算已得的股利收益率,也可用于預測未來可能的股利收益率。
2.持有期收益率
持有期收益率指投資者持有股票期間的股息收入與買賣差價之和與股票買入價的比率。其計算公式為:
股票沒有到期日,投資者持有股票的時間短則幾天,長則數年,持有期收益率就是反映投資者在一定的持有期內的全部股利收入和資本利得占投資本金的比重。持有期收益率是投資者最關心的指標,但如果要將它與債券收益率、銀行利率等其他金融資產的收益率作比較,須注意時間的可比性,即要將持有期收益率轉化為年率。
3.持有期回收率
持有期回收率是指投資者持有股票期間的現金股利收入與股票賣出價之和與股票買入價的比率。該指標主要反映投資回收情況,如果投資者買入股票后股價下跌或是操作不當,均有可能出現股票賣出價低于買入價,甚至出現持有期收益率為負值的情況,此時,持有期回收率可作為持有期收益率的補充指標,計算投資本金的回收比率。其計算公式為:
4.拆股后的持有期收益率
投資者在買入股票后,在該股份公司發放股票股利或進行股票分割(即拆股)的情況下,股票的市場的市場價格和投資者持股數量都會發生變化。因此,有必要在拆股后對股票價格和股票數量作相應調整,以計算拆股后的持有期收益率。其計算公式為:
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分布具有尖峰和厚尾的特性,實際中指數收益率服從正態分布的假設是不合理的。用能反映尖峰厚尾特征的t分布進行擬合。得出上證綜合指數收益率符合t3分布.比較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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