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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在標簽上改用GBT275882011的標準需要辦什么手續
- 2,調酒師需要哪些條件
- 3,代理白酒不開店面只做銷售都辦理什么證件辦理個體戶營業執
- 4,配制酒的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 5,在重慶酉陽辦一個小灶自產自銷的白酒生產和銷售需要哪些證件
- 6,學調酒需要什么條件
- 7,酒類銷售的手續
1,94在標簽上改用GBT275882011的標準需要辦什么手續
網上搜綿柔型的代碼號是GB/T220406-2008,這是香型代碼,在標簽上香型是是固液法白酒執行標準,是說明“勾調白酒”執行的是“固液法白酒標準”,
2,調酒師需要哪些條件
調酒分為花式調酒和英式調酒首先你得了解各種常見的酒的味道,這需要你自己實踐了,積累點經驗花式調酒的技巧在調酒學校應該能學得到調酒師的工資在不同的工作場所和個人水平不同有一定差異一般在2400-4000之間
要做一個調酒師所需要的條件:有四種能力是調酒師必須具備的: 第一是激情,在調酒界有這樣一句話:好的調酒師既會調酒又會“調情”———品酒的人就是在品味情調和生活; 第二是記憶力,會調越多的酒就要記住更多的調酒配方; 第三是色覺,要在感官上取悅客人就要合理地搭配顏色;第四是性格,作為調酒師要性格開朗,善于與大家溝通,營造輕松的氛圍其次是專業的知識,好的修養,攻關能力和溝通能力。
3,代理白酒不開店面只做銷售都辦理什么證件辦理個體戶營業執
注冊公司或者個體工商戶都是可以的。還需要辦理食品流通許可證。白酒銷售公司稅種有: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城市建設維護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地域不同還會有個別的小稅種,例如調格調控基金等。
個體工商戶不需要注冊資金和驗資報告,辦理的證件有負責人的健康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食品流通許可證大概就這幾樣。交稅的話是根據你經營的開票多少來核定的,開票多繳稅也就多了。
正常程序,租賃店面應帶租賃合同和房東的房產(土地)證復印件,身份證即可辦理個體營業執照。如遇特殊情況(房屋改造沒有房產證),可以到當地街道辦事處開該房子所有權證明替代房產證(效力較低)。
4,配制酒的生產許可證需要哪些材料
一、 品生產許食可申請書; 二、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或資格證明復印件; 三、 擬設立食品生產企業的《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必須有明確的住所并與企業安全承諾書上承諾的住所一致);四、 平面圖:(一) 食品生產加工場所及其周圍環境平面圖;(二) 生產加工各功能區間布局平面圖;(三) 設備布局圖(可在車間布局平面圖中標示)五、 食品生產設備、設施清單;六、 食品生產工藝流程圖;七、 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名單:附:質量檢驗機構或專(兼)職質量檢驗人員檢驗資格和能力證明八、 食品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文本:九、 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一) 房屋、土地產權證明;(二) 租房、租地合同及出租方的房屋、土地產權證明;(三) 環保證明(環評報告、排污許可證或排污達標鑒定報告等)(四) 取水證明(抽取地下水作為生產原料的企業)(五) 食品安全承諾書注:新設立企業和遷址、改擴建企業須提供。其他換證企業不要求。
白酒是蒸餾酒配置酒許可證從概念上理解,可能只允許制作一些生產過程中不涉及發酵和蒸餾的酒像藥酒、預調雞尾酒建議還是去相關管理部門咨詢一下
5,在重慶酉陽辦一個小灶自產自銷的白酒生產和銷售需要哪些證件
不要亂說亂講。證事要辦的。不然被人舉報或被抓到,要被罰款的。酒廠是要辦生產許可證的。現在酒廠誰也開不了。因為國家通過產業政策調整,白酒生產許可證任你天大的本事也辦不下來。所以開酒廠是不行的。但開酒坊是可以的。因為是作坊,所以不用取得生產許可證就可生產。只要是從事食品生產的必須得到工商辦營業執照。因為你生產的是酒,先到酒類專賣局辦個酒類批發許可證,然后拿著這個證到工商局辦營業執照。具體辦法是:先給你的酒坊起個名,名稱中一定要寫xxx酒坊,然后到工商局辦名稱預先核準書,如果沒有重名,工商局發給你個帶公章預先的核準書,拿著它到酒類專賣局辦個酒類批發許可證,許可證的名稱要和核準書一致,一定也要是xxx酒坊,然后拿著許可證再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執照下來,就可生產了。生產后賣酒,要到酒類專賣局買酒類流通隨附單。如果辦的過程碰到“阻礙”,那是難為你,這是正常現象,意思一下,就歐了。
你好,根據我所知道的(因為我朋友以前在板溪開過小作坊做包谷酒),你可以先給相關部門打個招呼,然后因為你自己也不知道你這個作坊是不是可以健康的運營下去,辦些在那里沒有用。 還有你可以先開始做,到他們來問你的時候你再辦,不過有點冒險哈,最好是先找找熟人打個招呼比較好。 就知道這么多,希望可以幫到你!
先辦理營業執照啊,后來才是生產許可證
白酒生產線涉及產業政策,必須有省級以上(含省級)產業政策主管部門符合產業政策的證明,然后按程序辦理生產許可證.不能邊開業邊辦理,取得質監部門的行政許可受理決定書后可以試生產,但生產出來的產品上必須要打"試制品”三個字.
供應酒瓶、瓶蓋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6,學調酒需要什么條件
如果你愛好調酒,想做一名調酒師,有條件的話最好到正規的學校學習。當然在酒吧拜師學習可能接觸實踐的機會多些,但很多知識是酒吧里面學不到的。簡單說一下調酒師: 調酒師的工作離不開酒,對酒品的掌握程度直接決定工作的開展。作為一名調酒師要掌握各種酒的產地、物理特點、口感特性、制作工藝、品名以及飲用方法,并能夠鑒定出酒的質量、年份等。 此外,客人吃不同的甜品,需要搭配什么樣的酒,也需要調酒師給出合理的推薦。最后,因為雞尾酒都是由一種基酒搭配不同的輔料構成,酒和不同的輔料會產生什么樣的物理化學效應,從而產生什么樣的味覺差異,對于調酒師而言,是創制新酒品的基礎。 掌握調酒技巧 正確使用設備和用具,熟練掌握操作程序,不僅可以延長設備的使用時間、用具壽命,也是提高服務效率的保證。此外,在調酒時調酒動作、姿勢等也會影響到酒水的質量和口味。調酒以后酒具的沖洗、清洗、消毒方法也是調酒師必須掌握的。 了解酒背后的習俗 一種酒代表了酒產地居民的生活習俗。不同地方的客人有不同的飲食風俗、宗教信仰和習慣等。飲什么酒,在調酒時用什么輔料都要考慮清楚,如果推薦給客人的酒不合適便會影響到客人的興致,甚至還有可能冒犯顧客的信仰。 英語知識很重要 首先是要認識酒標。目前酒吧賣的酒很多都是國外生產的酒,商標用英文標示。調酒師必須能夠看懂酒標,選酒時才不會出差錯,因為所有物理性質都一樣的酒如果產地不同,口感會大相徑庭。而且調酒師經常會遇到客人爆滿的情況,此時如果對英文標示的酒標不熟悉,還要慢慢地找,會讓客人等得著急。其次,酒吧里的客人經常會有許多外國人,也要懂一些外語。 具備較好的氣質 調酒師對身高和容貌有一定的要求,當然也并非要求靚麗如偶像明星,關鍵是要有由得體的服飾、健康的儀表、高雅的風度和親善的表情展示出來的個人氣質。此外,天生心態平和,喜歡和人打交道對于順利從業也有很大的幫助。 職業名稱: 調酒師(英文名"bartander"或"barman") 職業定義: 是指在酒吧或餐廳配制酒水,銷售酒水并讓客人領略酒的文化和風情的人員! 樓主這么好的條件你一定能做到的,加油吧!希望你做一個很好的調酒師。
第一是激情,在調酒界有這樣一句話:好的調酒師既會調酒又會調情,品酒的人就是在品味情調和生活;第二是記憶力,會調越多的酒就要記住更多的配方;第三是色覺,要在感官上取悅客人就要合理地搭配顏色;第四是性格,作為調酒師要性格開朗,善于溝通,營造輕松的氛圍。
條件是有錢交學費那么可以拿證書
年齡不要太大,剛進入這行年齡太大了不行,四川有一個地平線,他們是專門教這個的,你可以去找他們了解一下
7,酒類銷售的手續
酒類流通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酒類流通秩序,促進酒類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利益,保護酒類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酒類是指酒精度(乙醇含量)大于0.5%(體積分數)的含酒精飲料,包括發酵酒、蒸餾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飲品。經國家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生產的藥酒、保健食品酒類除外。 本辦法所稱酒類流通包括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 第三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流通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酒類流通實行經營者備案登記制度和溯源制度。 第五條 商務部負責全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 備案登記 第六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的單位或個人(以下統稱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按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主管部門辦理備案登記。 第七條 酒類經營者備案登記程序如下: (一)領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登記表》可以通過商務部政府網站( www.mofcom.gov.cn )下載,或到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領取。 (二)填寫《登記表》。酒類經營者應完整、準確、真實地填寫《登記表》;同時認真閱讀《登記表》所附條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 (三)向商務主管部門提交下述備案登記材料: 1、按本辦法第七條第(二)項要求填寫的《登記表》一式兩份; 2、由法定代表人或業主簽字、蓋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衛生許可證復印件; 3、經商務部認可并由省級商務主管部門公示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第八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自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登記表》上加蓋印章。 第九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和保存酒類經營者的備案登記信息和登記材料,建立備案登記檔案,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報送,并可向社會公布。 第十條 登記表上的任何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酒類經營者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屬于工商登記事項的自工商登記變更之日起30日內)向商務主管部門辦理變更手續。 商務主管部門收到酒類經營者提交的書面材料后,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辦理變更手續。 《登記表》自酒類經營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銷登記或被吊銷營業執照之日起自動失效。商務主管部門應定期與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實注銷或吊銷情況。 第十一條 商務主管部門在辦理備案登記或變更備案登記時,僅可收取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工本費,不得收取其它費用。 第十二條 酒類經營者不得偽造、涂改、出租、出借、轉讓、買賣或騙取《酒類流通備案登記表》。 第三章 經營規則 第十三條 從事酒類批發、零售、儲運等經營活動應當依法執行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規定。 第十四條 酒類經營者(供貨方)在批發酒類商品時應填制《酒類流通隨附單》(以下簡稱《隨附單》),詳細記錄酒類商品流通信息。《隨附單》附隨于酒類流通的全過程,單隨貨走,單貨相符,實現酒類商品自出廠到銷售終端全過程流通信息的可追溯性。 《隨附單》內容應包括售貨單位(名稱、地址、備案登記號、聯系方式)、購貨單位名稱、銷售日期、銷售商品(品名、規格、產地、生產批號或生產日期、數量、單位)等內容,并加蓋經營者印章。 已建立完善的并符合本辦法要求的溯源制度的酒類經營者,經商務部認可,可以使用自行制定的單據,代替本辦法規定的《隨附單》。 第十五條 酒類經營者采購酒類商品時,應向首次供貨方索取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限生產商)、登記表、酒類商品經銷授權書(限生產商)等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對每批購進的酒類商品應索取有效的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復印件以及加蓋酒類經營者印章的《隨附單》或符合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二款規定的單據;對進口酒類商品還應索取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復印件。 酒類經營者應建立酒類經營購銷臺帳,保留3年。 第十六條 酒類經營者應當在固定地點貼標銷售散裝酒,禁止流動銷售散裝酒。 散裝酒盛裝容器應符合國家食品衛生要求,粘貼符合國家飲料酒標簽標準的標識,并標明開啟后的有效銷售期、經營者及其聯系電話。 第十七條 酒類經營者儲運酒類商品時應符合食品衛生管理、防火安全和儲運的相關要求。酒類商品應遠離高污染、高輻射地區,不得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等物品混放。 第十八條 酒類經營者銷售酒類商品應明碼標價,誠實守信。 第十九條 酒類經營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并應當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予以明示。 第二十條 禁止批發、零售、儲運以下商品: (一)使用非食用酒精等有害人體健康物質兌制的酒類商品; (二)偽造、篡改生產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酒類商品; (三)侵犯商標專用權等知識產權的酒類商品; (四)摻雜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超過保質期等的酒類商品和非法進口酒; (五)其他國家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酒類商品。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不得限制或阻礙合法酒類商品在本地區的流通。 第二十二條 商務主管部門在監督管理時,應出示有效證件,執法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在有證據或接到舉報等情況下,執法人員可以查閱賬冊或抽取樣品。抽取樣品的,應當向當事人出具有效憑證。 商務主管部門有義務為當事人保守商業秘密。 酒類經營者應配合商務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情況,不得擅自轉移、銷毀待查受檢酒類商品。 第二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應建立酒類流通監測體系,對當地酒類流通情況進行監測分析,建立酒類經營者信用檔案,并適時向社會公布。 商務部應用現代信息技術建立酒類流通管理和酒類商品安全信息系統,各級商務主管部門和酒類經營者應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第二十四條 商務主管部門可自行或會同有關部門對本地區銷售的酒類商品進行抽樣檢驗,并可向社會公布檢驗結果。 商務主管部門出具或認可的酒類鑒定結論應以國家法定檢測機構檢測結果或被侵權企業的鑒別報告為依據。 第二十五條 鼓勵酒類行業組織建立和完善行業自律制度。 第二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個人有權向當地商務主管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有關部門舉報、投訴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七條 違反本辦法第六條、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對酒類經營者處二千元以下罰款,并可向社會公告。 違反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的,可視情節輕重,處一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并可向社會公布;拒不改正的,可視情節輕重,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并向社會公告。 第二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六、十七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并可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處兩千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或會同有關部門沒收非法商品,并可視情節輕重處三萬元以下罰款;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及侵犯商標專用權的,移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處理;違反其他法律法規的,移送相關機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由商務主管部門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可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三條 商務主管部門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四條 已依法實行酒類流通行政許可管理的地區,應繼續執行許可證制度,酒類商品流通按本辦法實行溯源制度,酒類流通許可證書視同《登記表》。 第三十五條 《登記表》和《隨附單》由商務部統一制定,省級商務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可以依法委托相關機構從事酒類流通監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商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自施行之日起設立三個月過渡期。在過渡期內,酒類經營者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備案登記和建立酒類流通溯源制度
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 一、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酒類零售經營者從事酒類商品零售交易活動應具備的經營條件與應實行的經營管理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酒類商品的零售經營者。 二、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是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2757 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 GB 2758 發酵酒衛生標準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 10344 飲料酒標簽標準 GB/T 17110 商店購物環境與營銷設施的要求 GB/T 17204 飲料酒分類(GB/T 17204----1998, eqv OIV:1996) 三、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一) 酒類商品零售 alcohol commodities retail以直接向最終消費者銷售酒類商品的交易活動方式。 四、經營條件 (一) 經營資質 1. 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的要求。 2 應取得合法的營業執照、食品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酒類零售許可待其他證明 (二)經營場地 酒類零售經營者應有相對固定的、與經營規模或經營技術條件相適應的經營場地,持有房屋產權證或經營場地租憑合同。經營場地符合食品衛生管理、消防和建筑設計防火要求。 1 選址 應符合酒類商品特性要求。 2 銷售場所 (1) 應設于建筑物內,具備完整、符合商品零售所必需的照明、空氣調節、空間通透的條件。 (2) 應明亮、整潔、具有商品展示、交易的功能,主通道和貨架間具備GB/T 17110 規定的要求。 (3) 與倉儲設施分開。 3 倉儲設施 (1) 應有相對固定的倉儲設施。 (2) 應遠離高污染和高輻射地區,遠離熱源或采取必要措施使其不受熱源的影響。 (3) 應設于建筑物內,地面平整 ,干燥通風,能夠滿足所經營酒類商品的溫度等要求。 3 經營設備 (1) 商品陳列設備 應有獨立、穩固的商品陳列、資金結算要求的設備,并保持設備功能的正常。 (2) 資金結算設備 應具備國家有關規定要求的資金結算設備。 4 專業人員 應擁有具備酒類知識,熟悉國家有關規定和有關標準的人員。 五、經營管理要求 (一)采購管理 酒類零售經營者應保證所選擇的供應商具備合法的經營主體資質條件,采購的商品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要求,采購過程信息記錄完整、真實。 1 供應商的選擇 (1) 酒類零售經營者就保證所選擇的酒類商品供應商具備合法的主體資質條件,認真審核其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或準產證、批發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國空規定的其他證明等,對進口酒類商品還要審核其國家出入境檢疫部門核發的《進口食品衛生證書》和《進口食品標簽審核證書》 (2) 酒類零售經營者對在政府指定的企業信用檔案系統中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的企業不應作為供應商。 2 采購商品的質量控制 酒類零售經營者應執行GBl0344相關條文,對采購的酒類商品的品種、規格、數量、標識、產地、出廠檢驗證明等進行審核,執行GBl0344、GB 2757、GB 2758、GB 10343、GB/T 17204等相關條文,應有對酒類商品的質量進行初步鑒別的控制流程。 3 采購過程信息記錄的管理 (1) 酒類零售經營者應建立采購過程信息管理臺賬,保證采購過程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并完整保存三年。 (2) 采購過程信息管理臺賬應記錄下述信息: ——供應商基本信息(如企業名稱、注冊地址、目前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許可證代碼、聯系電話 等); ——采購商品基本信息(如名稱、種類、數量、批次、標準、價格等); ——商品質量信息(如質量證明文件、質量檢查或鑒定等); ——“索證索票”狀況信息; ——采購商品入庫信息。 (二) 銷售管理 1 酒類零售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質量合格的商品,不應銷售假冒偽劣商品,并有明確的流程控制加以保證。 2 酒類零售經營者不應向未成年人銷售酒類商品。 3 酒類零售經營者應向消費者提供銷售小票或發票。 4 所售酒類商品應明碼標價。 5 酒類商品不應與有毒、有害、污染物(源)、腐蝕性物品等混放。 (三)人員管理 1 直接接觸酒類商品的人員應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 2 配備經過專業培訓,并按國家或行業規定取得崗位資格證書的人員。 (四)廣告管理 酒類商品的宣傳廣告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有關規定。 麻煩采納,謝謝!
同是新疆人!!嘿嘿··先預祝您生意興隆!! 首先要申辦營業執照,,在銷售的時候還要有進貨部門開具的票據!!(如:進貨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賣該酒的授權)以備工商部門定期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