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我國關于旅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知道的M一下
- 2,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
- 3,就業的政策法規
- 4,公安類專業國家就業政策是什么
- 5,中國制定和實施哪些殘疾人政策法規
- 6,殘疾人都有什么優撫政策
- 7,軟件企業認證的政策法規
- 8,如何做好稅收法規工作
- 9,怎樣寫無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限制情形的保證書
1,我國關于旅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知道的M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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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旅游方針政策與法規
作者:北京市朝陽區職教中心教研部主編
ISBN:7-5032-0386-2
價格:4.00
發行地:北京
出版社:中國旅游出版社
出版時間:1991
頁數:196頁
開本:19厘米
2,大學生就業政策有哪些
1、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政策、法規主要有哪些? ⑴教育部及有關部委關于畢業生就業的規范,如教育部1997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 ⑵各地就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出臺的有關畢業生就業的規范性文件,用于規范指導本地區的畢業生就業. ⑶高等學校結合學校實際,根據國家的就業方針、政策和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工作意見,制定的本校工作實施辦法細則. ⑷與畢業生就業相關的法律、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等。 2、現行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主要辦法是什么? 按照教育部教學[1999]2號和人事部人辦發[1999]11號文件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在國家就業方針、政策指導下就業。 畢業生就業堅持“公開、公正、擇優、自愿”的原則,其就業機制為“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 畢業前通過供需見面會與雙向選擇落實單位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派遣到接收單位;未落實單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有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就業指導機構推薦或自行聯系工作單位。各市地、縣(區)要結合本地實際,通過舉辦畢業生就業洽談活動、計劃指導下的雙向選擇、指令性安置和考試錄用等各種措施,積極幫助未就業的畢業生落實工作單位。 3、特殊畢業生的就業政策是什么? ⑴委培生、定向生的就業政策:定向生原則上按入學時的合同就業。如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回原定就業單位的畢業生,須征得原單位的同意,報就業主管部門批準,并交納相應的違約金和培養費后,可調整就業單位。 ⑵享受國家專業獎學金及享受艱苦行業、地區或特殊崗位定向獎學金的畢業生就業政策:享受師范、農林、民族、體育、航運等國家專業獎學金,及享受艱苦行業、地區或特殊定向獎學金的畢業生,原則上按國家計劃就業,對不服從就業計劃自謀職業的,必須補交在校期間普通專業的學費并返還定向獎學金、專業獎學金。 ⑶結業生的就業政策:結業生就業必須在,《就業報道證》上注明“結業生”字樣;在規定時間內未就業的,由學校將其檔案戶籍關系轉至家庭所在地(家在農村的保留非農業戶籍)自謀職業。 ⑷有病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學校應在畢業生畢業前認真負責地對畢業生進行健康檢查,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讓其回家休養。一年內治愈的(需經學校指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的)可以隨下一屆畢業生就業;一年以后仍未痊愈或無用人單位接受的,戶籍關系的檔案材料轉至家庭所在地,自謀職業。 ⑸畢業生自費出國留學的政策:畢業生可以申請自費出國留學,申請自費出國的畢業生不參加就業,憑國(境)外大學的錄取通知書,在學校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經學校教務處和畢業就業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后,不列入就業計劃。畢業生集中離校時未辦妥手續的,原則上將其戶口轉至家庭所在地,繼續辦理出國手續。 ⑹高職畢業生的就業政策:高職畢業生的就業政策原則上與其他專科畢業生就業政策相同,但必須在“報到證”上注明“高職”字樣。 4、跨省、跨系統就業應辦理哪些手續? 畢業生就業遵循“自主擇業,雙向選擇”的方針,原則上不受行業和區域限制。但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要注意按就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⑴到省外就業的畢業生按接收地就業政策辦理手續; ⑵師范類畢業生到非教育系統就業,協議書應經接收地教育局簽章,非師范類畢業生到教育系統就業,協議書須經接收地教育局簽章、人事局鑒證后才能生效; ⑶畢業生到省直、部隊、中央駐魯單位就業的,非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協議應由接收單位到省人事廳鑒證,師范類畢業生的就業協議由學校統一到省教育廳鑒證。 二、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問答 5、應屆畢業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將享受哪些鼓勵政策? 應屆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除國家限制的行業(包括建筑業、娛樂業以及廣告業、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門批準其經營之日起,1年內免交登記類和管理類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有條件的地區由地方政府確定,在現有渠道中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創業小額貸款和擔保。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免交的具體收費項目主要包括: ⑴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收費項目,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含原國家計委、原國家物價局)批準的收費項目。 A工商部門收取的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包括開業登記、變更登記、補換營業執照及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管理費、集貿市場管理費、經濟合同鑒證費、經濟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費。 B稅務部門收取的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C衛生部門收取的民辦醫療機構管理費、衛生監測費、衛生質量檢查費、預防體檢費、預防接種勞務費、衛生證工本費。 D民政部門收取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費(含證書費)。 E勞動保障部門收取的勞動合同鑒證費、職業資格證書費。 F公安部門收取的特種行業許可證工本費。 G煙草部門收取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費(含臨時的零售許可證費)。 H國務院以及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的涉及個體經營的其他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及個體經營的登記類和管理類收費項目。 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應當向工商、稅務、衛生、民政、勞動保障、公安、煙草等部門的相關收費單位出具本人身份證、高校畢業證以及工商部門批準從事個體經營的有效證件,經收費單位核實無誤后按規定免交有關收費。 同時,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可將人事關系存放在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勞動或人事部門人才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將為其辦理人事關系接轉人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以解除自主創業、靈活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后顧之憂。 6、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將享受哪些政策優惠? 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公安機關將積極放寬建立集體戶口的審批條件及時便捷地辦理落戶手續。用人單位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所聘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其合法權益。從事個體經營和自由職業的高校畢業生要按當地政府的規定,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交納社會保險費。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工商和稅收部門簡化審批手續,積極給予支持。 勞動、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將為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集體戶口人事代理、存放人事關系等服務,同時還將為這些畢業生辦理人事關系接轉從事檔案管理、轉正定級、黨團關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社會保險金繳納等服務,實行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務,解除到非公有制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的后顧之憂。 對于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就業以及到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將按照有關規定,在工資支付、社會保險、勞動爭議處理等方面維護其合理權益。 7、如何進行失業登記? 畢業半年以上未能就業并要求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可持學校證明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城市或縣勞動保障部門辦理失業登記。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和街道勞動保障機構應免費為其提供就業服務。對已進行失業登記的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城市、社區可組織其參加臨時性的社會工作社會公益勞動,或到用人單位見習,給予一定報酬。對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無法工作并確無生活來源者,由民政部門參照當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給予臨時救助。 8、落戶限制等阻礙人才合理流動的障礙是否已解除? 為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消除人為限制畢業生跨省就業的障礙,近來國家有關部門出臺了多項鼓勵人才合理流動的政策: ⑴落實企業用人自主權的規定,鼓勵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多招聘高校畢業生。 ⑵取消對接收高校畢業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費、出省(自治區、直轄市)費、出系統費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費政策。 ⑶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放開對吸收高校畢業生落戶的限制。省會以上城市也要根據需要,積極放寬高校畢業生就業落戶規定,簡化有關手續。公安部門對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和高校畢業生所持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辦理其落戶手續;對非應屆畢業生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勞動合同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辦理其落戶手續。 三、畢業生到特殊行業、地區就業問答 9、什么是國家公務員(工作人員)?有國家級、省級、城市級這樣的層次劃分嗎? 國家公務員指的是國家行政機關里除工勤人員外的行使行政職能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特指黨群部門除工勤奮人員外的工作人員。把國家公務員劃分為各種層次是不夠準確的,因為所有公務員都是行使國家行政職能的人員,都稱之為國家公務員。 為什么會出現上述說法?這主要是因為組織招考的部門不同而產生的誤解。組織招考國家公務員的部門有:中組部,國家人事部,各省省委組織部,各省人事廳,各地市市委組織部,各市地人事局。 10、國家公務員的報考條件是什么?考試類型和內容有哪些? 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本科生,大專生(包括計劃內自費生,不含委培,定向生)均可報名。報名條件: ⑴遵守國家法律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校期間未受到任何處分; ⑵學習成績優良,基礎理論扎實,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⑶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在校期間被評為“三好學生”或擔任學生干部,獲得過獎學金; ⑷符合招考職業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⑸身體健康,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省、市每年招考國家公務員的有關事項及具體條件和要求,由省、市人事部門確定)。 考試類型包括三種: ⑴中央,國家機關面向社會的公開考試; ⑵中央,國家機關面向大學生的錄用考試; ⑶中央部門垂直管理單位的公務員錄用考試。 考試內容包括三部分: ⑴知識測驗,包括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兩部分; ⑵智力測驗或叫能力測驗; ⑶智能測驗。 《國家公務員錄用暫行》規定,國家公務員的考試采用筆試和面試的方式,測試應試者的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水平以及其他適應職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種。公共科目由國務院人事部門統一確定,由人事部門按照管理權限組織實施;專業科目由國務院人事部門和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按照權限分別確定或批準,可由人事部門組織實施,也可委托用人部門組織實施。 公務員考試公共科目的內容,共包括6個部分:馬克思列寧主義;鄧小平理論;法律;行政管理;歷史、國情國力和公文寫作與處理;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試。 11、什么是“三支一扶”計劃?如何參加?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的意見》(中辦發[2005]18號),中央組織部、人事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共青團中央決定,聯合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簡稱“三支一扶”。 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服務期限為2年,“三支一扶”大學生應按照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須經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三支一扶”辦)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服務內容主要是到鄉鎮一級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工作。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學生,其戶口可留在原學校管理,也可根據本人意愿轉至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應按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檔案原則上統一轉至服務單位所在地的縣級政府人事部門,黨團關系轉至服務單位。 具有以下條件的省內普通高校和本省生源外省普通高校的應屆畢業生均可報名: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學習成績合格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具有敬業精神,遵紀守法,作風正派,身體健康。定向、委培生和已經落實就業單位(簽署就業協議)的高校畢業生不能報名。 組織招募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遵循以下程序: ⑴自愿報名。畢業生以自愿原則,根據省“三支一扶”辦公布的招募計劃,按照招募工作的要求通過網絡方式進行報名。 ⑵考核考試。各市“三支一扶”辦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根據招募崗位的要求和報名情況進行條件審核,通過考試或考核確定初步人選。 ⑶確定人選。省“三支一扶”辦對各市提出的初步人選統一組織體檢,經審核確定“三支一扶”大學生人選,并組織其簽署《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登記表》和《山東省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協議書》,將名單報全國“三支一扶”辦備案。 ⑷崗前培訓。省“三支一扶”辦統一組織“三支一扶”大學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然后派遣到各服務單位。 12、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可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⑴對服務期滿要求扎根基層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就業上的優惠政策:鼓勵服務期滿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扎根基層。原服務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應優先考慮接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縣,鄉各類事業單位,有職位空缺需補充人員時,也應該拿出一定職位專門招聘這部分畢業生。服務期滿自主創業的,可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小額貸款擔保和貼息等有關政策。應屆畢業生自愿到我省30個經濟欠發達縣、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數達到5年以上,并符合相應條件的,可享受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⑵對服務期滿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研究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的優惠政策: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3年內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以在筆試總分中增加4分;報考我省事業單位的,可以通過適當增加分數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優先錄用;3年內報考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工作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兩年學籍。 ⑶對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就業上的優惠政策:各級人事部門為“三支一扶”大學生建立專門的人才庫,廣泛收集各類用人單位的崗位需求信息.
3,就業的政策法規
大力開發人力資源,消除勞動力市場的分割。勞動力市場的第一重分割是城鄉分割;第二重分割是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的分割。這一分割通過把人分成不同身份而拒其于特定的市場之外。消除勞動力市場的多重分割,才能整合出一個能更加有效地配置勞動力資源統一的市場。
4,公安類專業國家就業政策是什么
公安大學 刑警學院11年之前是參加針對兩所學校的特設職位資格考試 考過后和各地來校招生的公安局簽約 11之后是和社會考生一起參加公務員競爭考試 沒有優惠政策了 其他地方警校是雙向選擇 自主擇業 沒有優惠政策
公安類專業畢業生就業按國家政策規定
5,中國制定和實施哪些殘疾人政策法規
主要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殘疾人無障礙條例等具體上中國殘聯網站看看
1、為全面促進殘疾人就業,中國已經相繼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進一步明確了政府在促進殘疾人就業方面的責任,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形成了比較完整的促進殘疾人就業的法律體系和政策體系。 2、在稅收方面:殘疾人提供勞務免征營業稅;殘疾人個人所得可以申請減征個人所得稅。
6,殘疾人都有什么優撫政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和《殘疾人就業條例》規定,主要在殘疾人就業、教育、培訓、康復、創業、出行等等方面給予優惠。其余的相關優惠政策可以到各自省殘聯的網站“政策法規”欄目進行了解細讀。由于各地的執行情況又有所不同,因此還要結合當地的政策。
對返鄉創業的有關政策,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已制定“農民工返鄉就業創業優惠政策”,現發送到您的email里,請參閱,如有疑問請與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通過向民政局了解,回鄉創辦企業的殘疾人,按有關手續創辦企業運營后,可以向民政部門申報福利企業,經民政部門審核,符合福利企業條件,可批準為福利企業,并能享受國家有關稅收優惠政策。詳情可咨詢民政部門。此復。
7,軟件企業認證的政策法規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9號《關于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認定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對2011年1月1日后按照原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在財稅[2012]27號文件所稱的《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公布前,凡符合財稅[2012]27號文件規定的優惠政策適用條件的,可依照原認定管理辦法申請享受財稅[2012]27號文件規定的減免稅優惠。在《集成電路生產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軟件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公布后,按新認定管理辦法執行。對已按原認定管理辦法享受優惠并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企業,若不符合新認定管理辦法條件的,應在履行相關程序后,重新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申報納稅。
8,如何做好稅收法規工作
1、進一步加強稅收法制建設,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規范稅務人員執法行為。規范稅收征、管、查各環節工作崗位、工作規則、工作流程;明確職責分工,完善崗責體系。制定、建立、完善各項業務管理制度,規范基層稅務機關征收管理行為;通過規范執法行為,有效制止執法不嚴、執法不正的情況。 2、進一步加強執法檢查工作,牽頭征管、稅政、發票和計會各部門有針對性地開展執法檢查工作,確保嚴格執行各項稅收政策,強化對稅務人員執法行為的監督,杜絕“人治”和權力的異化。 3、全面推行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要在明確執法部門職責、規范執法程序的基礎上,對不履行職責或執法不當行為追究當事人責任。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盡量減少或避免工作失誤,更好地文明辦事、高效行政。嚴格過錯責任追究,提高執法水平。 4、認真做好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貫徹工作。根據省、市局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的工作部署,緊密結合我區地稅工作實際,認真做好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貫徹工作,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奠定基礎。 5、繼續認真落實《行政許可法》,把實施行政許可工作提高到一個更高的水平。
9,怎樣寫無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限制情形的保證書
這種情況,需要根據保證書的內容來決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一般來說,如果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情形,書寫保證書的過程不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保證書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認真學習道路交通安全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提高自身交通法制觀念和交通安全意識,為學生樹立起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良好形象. 2,對學生開展經常性的交通安全教育,每周利用晨夕會,班會等時間,進行1-2次交通安全方面專項教育或專項檢查總結,并要采用教學掛圖,黑板報,宣傳欄等形式堅持經常地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法規和交通安全常識教育,教育學生文明行路,主動防范交通安全事故,自覺拒絕乘坐農用車,報廢車,拖拉機及無牌無證無運營手續和超載車輛. 3,利用家長會等有利時機,搞好對學生家長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同時請家長配合做好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 4,嚴格執行路隊值班制度,在學生上學和放學時堅持值勤,疏導交通,監督引導學生按交通規則行走,并做好值班記錄,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5,做好學生與班級的交通安全保證書簽定工作,配合學校做好家長與學校的交通安全保證書簽定工作. 6,及時發現,掌握學生在交通安全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向學校匯報,努力進行整改.做好車輛的摸底排查工作,發動學生及學生家長向學校和有關部門進行舉報. 以上各項我保證做到,請領導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