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茅臺酒廠有子公司嗎專做茅臺的
中國貴州茅臺酒廠有限責任公司是以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為核心公司的大型國有企業,參與參股產業有20多個,下轄子公司--------習酒公司,保健酒業公司,茅臺酒廠技術開發公司,啤酒公司(在遵義),昌黎葡萄酒業公司(在河北昌黎)
我就在股份公司,屬茅臺酒的產能公司。
2,公司組織結構圖
職能制組織結構
組織結構是更好的為實現公司的目的而搭建起來的團隊服務系統,不同類型的企業要采取的組織結構圖是不同的,要看你的主營業務目的,以銷售為導向的公司的結構圖會有總部型、事業部型。以生產為導向的公司又有不同,請簡述公司的業務類型,以便更準確的答案。
3,貴州茅臺酒年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貴州茅臺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稱 :Kweichow moutai Co.,Ltd. 注冊地址 :貴州省仁懷市茅臺鎮 板塊類別 :釀酒食品(貴州) 上市日期 :2001-08-27 發行方式 :上網定價 中簽率(%) : 1.1306% 組織結構首日換手率:56.83% 法人代表 :袁仁國
4,急求公司人事管理架構圖及部門崗位職能責工作流程 搜
一、人力資源部職責二、部長(副部長)崗位職責三、員工管理室職責四、員工管理室主管職責五、員工管理崗位職責六、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崗位職責七、員工培訓管理崗位職責八、員工考核管理崗位職責九、勞動組織室職責十、勞動組織室主管崗位職責十一、勞務用工管理崗位職責十二、勞動組織管理崗位職責十三、工資保險室職責十四、工資保險室主管崗位職責十五、工資管理崗位職責十六、獎金管理崗位職責十七、勞動保險管理崗位職責
5,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結構的職權內在關系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結構中均包含了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其中決策機構為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執行機構是由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的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監督機構是指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擴展資料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1、特征不同有限責任公司的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以出資證明書證明股東出資份額,不能發行股票,不能公開募股,股東的出資不能隨意轉讓,財務不必公開。股份有限公司的資本劃分為等額股份;通過發行股票籌集資本;股東以其所認購的股份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股票可以自由轉讓;財務公開。2、出資額不同有限責任公司是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50萬元;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30萬元;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有限責任公司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組織結構中均包含了決策機構、執行機構、監督機構。其中決策機構為由兩個以上的董事組成,是公司對內執行業務、對外代表公司的常設理事機構,向股東大會負責。董事會的職權主要有:代表公司對各種業務事項做出意見表示或決策,以及組織實施和執行這些決策;除股東大會決議的事項外,公司日常業務活動中的具體事項,均由董事會決定。執行機構是由總經理及其助手組成的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監督機構是指對董事會執行的業務活動實行監督的機構。它是公司的常設機構,由股東大會從股東中選任,不得由董事或經理兼任。擴展資料:有限責任公司的特點:有限責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國企業實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種組織形式,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登記注冊。其優點是設立程序比較簡單,不必發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賬目,尤其是公司的資產負債表一般不予公開,公司內部機構設置靈活。其缺點是由于不能公開發行股票,籌集資金范圍和規模一般都比較小,難以適應大規模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因此,有限責任公司這種形式一般適于中小型非股份制公司。對于創業來說,有限責任公司是比較適合創業的企業類型,大部分的投融資方案、VIE架構等都是基于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設計的。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有限責任公司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股份有限公司
同問。。。
股份有限公司是根據《公司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的條件成立,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金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一)應為5人以上作為發起人,其中半數以上應在中國境內有住所。國有企業改建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可以少于5人;(二)全部資本分成若干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數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并確定其權利的大小;公司以其全部資產為限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三)公司股份體現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可在股票市場上發行和流通;(四)公司具有較嚴密的內部組織機構。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分別行使公司重大事項決策權、經營管理權和監督權。公司的議事規則及辦事程序均有明確規定。組織機構較充分地體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資合公司,公司信用完全建立在資本的基礎上。它具有其他公司形式所不具備的優勢,一是可以吸收社會上的閑散資金,融資能力強,二是股份可以自由流動,較大程度上分散了投資人的投資風險。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責任公司比較,設立條件及程序更為嚴格。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方式可分為發起設立和募集設立兩種,募集設立可通過向社會公眾發行股份而募集到更多的資金,其設立程序比發起設立更為嚴格。有限責任公司,又稱“有限公司”。指由50人以下股東共同出資, 每個股東以其所任繳的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依照我國《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具備如下法律特征:(一)有限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公司的股東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二)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是有嚴格限制的。各國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數的規定不盡相同。我國《公司法》規定股東人數為50人以下。(三)有限責任公司是資合公司,但同時具有較強的人合因素。公司股東人數有限,一般相互認識,具有一定程度的信任感,其股份轉讓受到一定限制,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須得到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四)有限責任公司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公司資本,不能發行股票。(五)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條件和程序相對股份有限公司而言較為簡單和靈活。如組織機構、審批程序都比股份有限公司簡單。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的一種,是指由一個股東發起成立的特殊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東應當一次足額繳納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額。 一個自然人只能投資設立一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的條件:⑴股東符合法定人數⑵股東出資達到法寶資本最低限額⑶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⑷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⑸有公司住所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程序⑴申請名稱預先核準⑵出資及開設銀行賬戶⑶驗資⑷審批⑸申請設立登記⑹簽發出資證明書和置備股東名冊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的義務⑴足額繳納出資.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⑵補交出資差額.⑶不得抽逃出資.⑷遵紀守法,依法行使股東權利.有限責任公司注冊條件注冊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法定人數是指法定資格和所限人數兩重含義。法定資格是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可以作為股東的資格。法定人數是《公司法》規定的注冊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限定為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一人有限公司為一個股東。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 公司必須有充足的資金才能正常運營。股東沒有出資,公司就不可能設立。股東出資總額必須達到法定資本的最低限額。即: (1)以生產經營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2)以商品批發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五十萬元; (3)以商業零售為主的公司人民幣三十萬元; (4)科技開發、咨詢、服務性公司人民幣十萬元。 特定行業的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需高于前款所定限額的,由法律、行政法規另行規定(如拍賣業至少需100萬元注冊資本)。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以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作價出資的金額不得超過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對國家采用高新技術成果有特別規定的除外。科學技術部、國家工商局《印發〈關于以高新技術成果出資入股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科發政字[1997]326號)規定,以高新技術成果向有限責任公司出資入股,作價總金額可以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但不得超過百分之三十五,作價金額超過公司注冊資本百分之二十的,需報省級以上科技管理部門認定,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有關登記。 3.股東共同制定章程。 制定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是設立公司的重要環節,公司章程由全體出資者在自愿協商的基礎上制定,經全體出資者同意,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除其名稱應符合企業法人名稱的一般性規定外,還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是指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機構的組成、產生、職權等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要求。公司的組織機構一般是指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經理或股東會、執行董事、一至二名監事、經理。股東人數較多,公司規模較大的適用前者,反之適用后者。 5.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和必要的生產經營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