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白酒稅額計算
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拙葡M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消費稅是在對貨物普遍征收增值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收的一個稅種,主要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消費方向,保證國家財政收入。法律依據:《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下同)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六條規定主管稅務機關應將白酒生產企業申報的銷售給銷售單位的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年銷售額1000萬元以上的各種白酒,按照本辦法附件2的式樣及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逐級上報至國家稅務總局。稅務總局選擇其中部分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栋拙葡M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第八條_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標準如下:(一)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二)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其中生產規模較大,利潤水平較高的企業生產的需要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稅務機關核價幅度原則上應選擇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60%至70%范圍內。
2,白酒最新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從營改增之后,增值稅就成為了企業經營的主要繳納稅種之一,在相關的法規中,不同的行業,不同的項目,增值稅在稅率上也有所不同.那么,對于各個行業的稅率大家了解嗎?本章我們來看一下白酒最新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吧?白酒最新的增值稅稅率是多少 白酒的增值稅稅率需要看納稅人的類型: 一般納稅人,銷售白酒的增值稅稅率為13%. 小規模納稅人,銷售白酒的增值稅稅率為1%(正常為3%,疫情期間稅收優惠). 政策規定: 自2017年7月1日起,簡并增值稅稅率結構,取消13%的增值稅稅率. 當前,一般納稅人適用的稅率有:13%、9%、6%、0%等. 適用13% 稅率的情況如下: 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 另外,銷售白酒還需要繳納消費稅: 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稅,采用從量與從價復合計征方式進行征收.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每斤0.5元,比例稅率為20%.對應的計算公式為:消費稅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酒類銷售的稅種及稅率是多少? 1、增值稅 不含稅銷售額*17% 2、消費稅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規定,凡購進食用酒精所用原料無法確定的,其配制的米酒比照糧食白酒征收消費稅,即依25%比例稅率和0.5元/斤(500克)定額稅率計征消費稅. 不含稅銷售額*適用稅率+數量*單位稅額 3、城市維護建設稅=(增值稅額+消費稅額)*7%(市區7%,郊區、縣城、建制鎮5%,農村1%) 4、教育費附加=(增值稅額+消費稅額)*3% 5、如簽訂銷售合同,交印花稅=合同銷售金額*萬分之三 6、可能有地方教育費附加=(增值稅額+消費稅額)*1%左右 7、凈收益要與企業其余收益合并后,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5% 1、消費稅: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 2、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生產或銷售白酒,增值稅稅率是17%;小規模納稅人生產或銷售白酒,增值稅稅率是3%。
3,現在銷售白酒的消費稅的稅率和計算方法是怎么樣的啊
現在銷售白酒的消費稅的稅率和計算方法是怎么樣的啊? 白酒消費稅是屬于 復合計征 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 稅費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一、消費稅的概念: 消費稅是對在我國境內從事生產、委托加工及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就其銷售額或銷售數量而征收的一種稅。 二、消費稅的計稅方法: 按照現行消費稅法的基本規定,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實行從價定率、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算三種方法。 1、從價定率: 在從價定率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取決于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適用的稅率兩個因素。基本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 2、從量定額: 在從量定額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取決于消費品的應稅數量和單位稅額兩個因素?;居嬎愎綖椋簯{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 3、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算: 現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只有卷菸、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方法?;竟綖椋簯{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數量×比率稅率 三、征稅范圍: 現行消費稅的征收范圍主要包括: 煙,酒,鞭炮,焰火,化妝品,成品油,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實木地板,摩托車,小汽車,電池,涂料 等稅目,有的稅目還進一步劃分若干子目。 白酒和紅酒組合銷售,除了紅酒按白酒消費稅率計稅外,還要按白酒的定額稅率計算定額的消費稅嗎? 酒的消費稅稅率如下: 一、定額稅率和比例稅率同時征收: 1、糧食白酒:定額稅率每斤0.5元,比例稅率25%; 2、薯類白酒:定額稅率每斤0.5元,比例稅率15%; 二、采用比例稅率 酒及酒精中的其他酒,稅率為10% 三、采用定額稅率 黃酒稅額:240元/噸; 啤酒稅額:銷售價格在3000元/噸以下(不含增值稅)的為220元/噸; 銷售價格在3000元/噸以上(不含增值稅)的為250元/噸。 沒錯。不同酒類組合,基本原則就是“從高”。單銷售紅酒當然沒有,但和白酒組成禮盒,也要按0.5元/斤征消費稅。 銷售白酒的包裝物押金消費稅的計算 消費稅細則第十三條規定 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以及在會計上如何核算,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繳納消費稅。如果包裝物不作價隨同產品銷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項押金則不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征稅。但對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裝物不再退還的或者已收取的時間超過12個月的押金,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按照應稅消費品的適用稅率繳納消費稅。 因此, “收取銷售白酒的包裝物押金1170元”已于產品銷售時進行了賬務處理?,F僅對“沒收到期未退還白酒包裝物的押金500元”進行處理。 500為含稅價 不含稅價=1500/(1+17%)=427.35 應納消費稅=427.35*白酒消費稅稅率20%=85.47元 因此 “這里面的應交消費稅192.31”是計算不正確得出的,應納消費稅實際為85.47元。 消費稅對卷菸和白酒的計稅方法是如何規定的? 2009年最新菸草消費稅1、卷菸分類標準 財稅[2009]84號規定:價格70元/條(含)以上的為甲類卷菸,其余為乙類卷菸。 2、卷菸從價稅率 財稅[2009]84號規定:甲類卷菸稅率調整為56%,乙類卷菸的消費稅稅率調整為36%,雪茄煙的消費稅稅率調整為36%。 3、卷菸納稅范圍 財稅[2009]84號規定:在卷菸批發環節加征一道從價稅,稅率5%。即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卷菸批發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凡是批發銷售的所有牌號規格卷菸的,都要按批發卷菸的銷售額(不含增值稅)乘以5%的稅率繳納批發環節的消費稅。方案一: 20%的從價稅率不變,改變白酒征收的稅基,最終上交的稅額要增加一倍。 方案二: 溢價達到400%以上由國稅審批,溢價200%以上則由當地省國稅審批 卷菸消費稅實行從量定額和從價定率相結合計算應納稅款的復合計稅辦法,其應納稅額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定額稅率+銷售額×比例稅率。計稅依據中銷售額分別為:生產銷售卷菸的,為卷菸的調撥價格或核定價格;進口卷菸、委托加工卷菸、自產自用卷菸的,為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或組成計稅價格(具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之第七、八、九條規定)。計稅依據中銷售數量具體如下:生產銷售卷菸的,為實際銷售數量;進口卷菸、委托加工卷菸、自產自用卷菸的,分別為海關核定的進口征稅數量、委托方收回數量、移送使用數量。 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的繳納采用復合計稅辦法,即“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的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断M稅暫行條例》規定稅務機關一般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 ~ 70%范圍內自行核定。已核定最低計稅價格的白酒,生產企業實際銷售價格高于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申報納稅。實際銷售價格低于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的,按最低計稅價格申報納稅。 已知銷售20噸白酒,白酒消費稅稅率0.5元500克,那么它的消費稅是多少?(只算從量的) 你自己都知道啦, (白酒消費稅稅率0.5元500克)1元1千克 20噸是20*1000千克,所以20噸白酒的從量稅是20000元 如何確定白酒的消費稅稅率 問:我廠生產白酒耗用的外購原料既有糧食、薯類酒,又有其他原料酒,工藝復雜,難以劃分。請問如何確定白酒的適用消費稅稅率?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09號檔案)規定:(一)對以糧食原酒作為基酒與薯類酒精或薯類酒進行勾兌生產的白酒應按糧食白酒的稅率征收消費稅。(二)對企業生產的白酒應按照其所用原料確定適用稅率。凡是既有外購糧食、或者有自產或外購糧食白酒(包括糧食酒精),又有自產或外購薯類和其他原料酒(包括酒精)的企業其生產的白酒凡所用原料無法分清的,一律按糧食白酒征收消費稅。 現行消費稅政策規定,白酒的消費稅稅率是多少 目前的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消費稅從價比例稅率20%,從量定額稅率是0.5元/500克 消費稅對卷菸、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的計稅方法是如何規定的? 1.卷菸:甲類卷菸 56% 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乙類卷菸 36% 加0.003元/支(生產環節) ;批發環節 5%;雪茄煙 36%;菸絲 30% 2.酒及酒精:白酒 20% 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是復合計稅 ,即從量,又從價,另外,卷菸在批發環節還有一道5%的消費稅。 消費稅(Consumption tax/Excise Duty)(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征稅物件的各種稅收的統稱。是 *** 向消費品征收的稅項,可從批發商或零售商征收。 消費稅是典型的間接稅。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中新設定的一個稅種。消費稅實行價內稅,只在應稅消費品的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因為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因此不用再繳納消費稅,稅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 消費稅的納稅人是我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零售和進口《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規定的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