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請問有誰知道貴州懷莊酒業公司的懷莊白年鴻福特制 53度濃香型白
成本價很低1 O;零售價在1O0
你說呢...
2,懷莊酒業的董事長是誰
法定代表人為 :陳果董事長 懷莊酒業全名為貴州懷莊酒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于1983年,是茅臺鎮最早的民營釀酒企業。而懷莊的總部正是位于茅臺鎮,那里是醬香型白酒的原產地。懷莊集團注冊資金5088萬元,發展至今員工1000余人
3,合同相關問題咨詢
貴公司和客戶已經形成服務合同關系,現在想轉讓債務即把自己的會員全部轉讓給其他公司,即使其他公司同意接受,也必須要取得會員的同意。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和會員協商,取得諒解
你是有限公司是吧?這樣的話您可以將你們手中的股份賣給另一家公司,你們可以退出該公司有別的股東接管,同時還不需要注銷該公司。
讓那家公司兼并或收購你的公司,那么權利義務就合法轉移了。
4,貴州懷莊酒業集團公司大嗎酒質好嗎主產醬香型酒嗎
懷莊集團是仁懷最早的民營企業,遵義市五強企業,酒質較好,空杯留香,回味悠長,主要以生產醬香白酒為主而得名。
貴州懷莊集團有限公司是仁懷市最早的民營企業,遵義市五強企業,酒質較好,空杯留香,回味悠長,主要以生產醬香白酒為主而得名。公司三大基地,近幾年發展良好。懷莊之醉系列酒口碑不錯!
懷莊酒業創建于1983年,是茅臺鎮建廠較早的民營釀酒,也是較大的民營釀酒企業,企業有37年的直接歷史,有三百多年的歷史文化溯源。茅臺鎮產量和銷量為首的民營釀酒企業,茅臺鎮榮獲各級部門獎章最多的民營釀酒企業。旗下知名品牌懷莊之醉、懷莊1983、懷莊53等都非常不錯。
誰有廠家的直接電話
直接到酒廠提貨價在100以內,看數量而定
5,商標侵權糾紛協議范文
商標侵權糾紛協議甲方:××市××制衣廠乙方:××有限公司××××商場甲方系“×××”(第25類)注冊商標在中國大陸的使用許可人,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在其商場銷售商品過程中加冠“×××”作為商品名稱對外銷售,侵犯了甲方的注冊商標使用權。甲方就乙方的侵權行為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訴訟,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1.乙方一次性賠償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乙方因侵權行為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賠償款。2.乙方保證在協議生效后,不再從事侵犯“×××”注冊商標的侵權行為。3.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后,不再追究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前的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責任(含訴訟、媒體曝光等)。4.若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后,繼續從事侵犯“×××”注冊商標的侵權行為,甲方仍享有追究乙方侵權責任的權利。5.本協議由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調解書,經甲乙雙方特別授權代理人簽字后生效。若乙方不按調解書及時支付賠償款,甲方則按起訴標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壹份。甲方: 乙方:時間: 時間:
新《商標法》規定了商標侵權糾紛自行協商解決的程序,其目的一是鑒于有些侵權行為僅僅侵犯了注冊人的利益,并未給他人帶來損害,注冊人自行協商,可化解因此產生的爭議。二是可適當減少商標糾紛當事人為解決糾紛所投入的精力。三是當事人通過協商減少商標案件數量,使執法部門更有效地利用好現有的執法資源。但應當注意,自行協商的商標侵權糾紛首先是未構成刑事犯罪行為的糾紛,對以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為主業且數額達到犯罪立案標準的行為人,必須追究刑事責任。其次,自行協商解決的糾紛案件,其侵權行為一般情節比較輕微,后果不嚴重,可以免予行政處罰,即行政責任可予以免除。第三,對侵權行為的查處主要目的是保護權利人的民事權益不受侵害,協商解決即意味著權利人自己已經認為未對本權利造成危害或者危害后果不嚴重,從而放棄了對侵權人追究民事責任的權利。在執法實踐中可按如下原則掌握: 1、除商標注冊人投訴的案件外,一般情況下,工商機關查辦的商標侵權案件,不主動要求當事人進行協商。如果當事人主動要求協商,可給其一定的期限自行協商,到期未提供已經協商解決的證據,則宜按照商標侵權案件進行行政處理。 2、工商機關接受商標權利人投訴的案件,應當視為權利人已經放棄協商或者已經協商不成了,立案工商部門不再主動進行當事人之間的協商和解工作。 3、就商標糾紛已經立案的工商機關,應涉案當事人請求,在未就該案件做出行政處理決定之前,涉案當事人又經協商同意和解的,若其和解未危害社會公共利益,工商機關可以應其書面請求做出撤案(銷案)處理。
6,企業與公司的區別
企業在現代漢語中的基本用法,主要指獨立的盈利性組織,并可進一步分為公司和非公司企業,后者如合伙制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在20世紀后期中國大陸改革開放與現代化建設,以及信息技術領域新概念大量涌入的背景下,“企業”一詞的用法有所變化,并不限于商業性或盈利組織。
公司是指一般以營利為目的,從事商業經營活動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組織。根據現行中國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公司均為法人(民法通則36條),投資者可受到有限責任保護。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記于法定登記機關的一類營利性法人團體。根據方流芳教授的考證,公司曾被稱為"公班衙",是對英國東印度公司的專屬稱呼。在百多年的歷史中,中文"公司"詞義在不斷的誤讀和重新詮釋中逐漸明確為現今含義。
公司是企業的一種形式 1、公司與獨資企業 獨資是由單獨一人出資設立,由一人擁有和控制,并由一人承擔無限責任的企業。獨資企業與公司的財產關系不同,獨資企業的財產由獨資企業主所有,企業本身不享有所有權,而公司有自己獨立的財產,它形成與股東的出資。在股東出資之后,股東便不再享有對該出資的所有權,而由公司享有對該出資的所有權。 獨資企業由獨資企業主承擔無限責任,即企業主應當以其個人的全部財產而不是僅以其投資與該企業的財產對債務負責,而公司對其債務以其擁有的資產獨立承擔責任,其股東只承擔出資額范圍內的有限責任。 2、公司與合伙 合伙是指兩人以上按合伙協議,各自出資,共同經營組成的營利性組織。合伙包括個人合伙與合伙企業兩種。合伙的財產歸全體合伙人共有,而公司的財產卻并不是由股東共有的,而是由公司作為一個獨立的主體對財產享有所有權。在責任的承擔上,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無限責任,即當企業財產不足以清償合伙債務時,合伙人須以各自所有的財產對其應分擔的債務負責。而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的是有限責任。 企業與公司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七個方面: 1、成立的基礎不同。公司以章程為基礎而成立,而企業是以合伙協議為基礎而成立的,當然,合伙協議的約定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2、當事人之間的關系不同。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之間是典型的資合關系,雖然有限責任公司具有一點人合性,但由于有限責任制度的存在,資合的色彩更重。企業的合伙人之間就是靠人合關系成立的,具體說就是靠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基礎來成立的,所以合伙人之間依附性關系比較強,信用度也要求得比較高。 3、主體地位不同。公司是法人企業,它能夠以自己的財產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所以它不能對外以企業的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企業的財產不夠償還債務時,還要靠合伙人的個人財產來償還。 4、承擔責任的責任方式不同。公司的股東都是承擔有限責任,而合伙人承擔的是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5、規模大小不同。企業一般規模都比較小,因為它靠人的信用基礎來成立,其規模不可能太大。而公司特別是股份有限公司,規模會很大,股東也人數眾多。當然,也會有些合伙企業的規模會比較大,但一般的合伙企業的規模都小于公司。 6、出資方式不同。企業的合伙人可以用勞務出資,而公司的股東卻不行。 7、注冊資本的要求不同。設立企業沒有最低注冊資本限額的規定,而設立公司卻有資本最低限額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最低注冊資本額為10萬元—5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冊資本額是1000萬元
7,經濟法簡單案例分析考試題現場幫我做一下經松拿高分
1. 不能設立 因為不能達到首次出資額的標準
2. 不能 我國公司法有明確規定勞務不能作為有限公司的出資方式
3. 不能 我國公司法有明確規定股權不能作為有限公司的出資方式
4. 不用經過丙同意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 有限股權可以在股東之間內部轉讓 而不用告知其他股東
5. 要經過丙同意 此規定與上一問的都是公司法72條
6. 以各自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1.可以退貨 店內公告明顯對消費者不利 根據消法規定 此種條款無效
2.可以與商家和解 與商家達成仲裁協議去申請仲裁 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可以申請消協調解 還可以上法院起訴
3. 可以要求更換 退貨 賠償損失
1.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條件
《公司法》第七十七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
2.不合法,勞務是不能當做出資進行入股的
3.不能以公司股份入股
4.不需要,股東之間的股份買賣是不需要得到其他股東的同意
5.需要,把股份轉讓給第3人需要所有股東的同意
6.自己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就按各自的份額承擔連帶責任
1、 根據《公司法》第八十一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法律、行政法規對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有較高規定的,從其規定。
因此,A公司的性質不能是股份有限公司,其性質只能是有限責任公司。
2、 丁的出資方式不合法。在《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勞務不屬于“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不能作為對公司的出資,如果可以出資,A只能是作為一個合伙企業(根據《合伙企業法》,有有限的合伙企業與普通的合伙企業兩種)而不能稱之為“公司”。
3、 戊的出資方式合法。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
第二十八條…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戊以股權出資,應當辦理股權的轉移手續。
4甲將所持A公司的全部股權轉讓給乙,無需要征得丙的同意。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
5、甲欲將把持A公司的合部股權轉讓給第三人李某,需要征得丙的同意。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6、A公司32萬元的債務,對外以其公司財產承擔責任,對內,甲乙丙以其對公司的出資額承擔責任。
二、1、甲可以要求A超市退貨。A超市銷售的食用油已過保質期,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
“本店商品離店概不負責”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
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2、解決爭議方式可以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
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甲可以主張的權利有: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方式承擔民事責任。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
可選擇其中的退貨、退還貨款或賠償損失,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依據第四十一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者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答1:股份有限公司的特點在于: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其設立要件有:
1、主體。公司法79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注冊資本。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五百萬元。其也可分期繳納,但首次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3、出資方式,與有限責任公司一樣。
所以,A公司不可以注冊為股份有限公司
答2:丁可以勞務出資.A公司實質上是合伙組織,依據合伙企業法,第三人可以以勞務出資入伙,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訂立書面的合伙協議.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3:不合法,以B公司的股權出資,使得A公司作為B公司的股東,主體不適格.
答4:須經丙的同意,甲轉讓股權,乙丙都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必須經過丙的同意.
答5:需要.因為甲轉讓股權,乙丙都有優先購買權,為維護乙丙的權益和維護公司的經營穩定,須經丙同意.
答6:先按份責任,對于不足的部分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二:
答1:可以,要求退貨.因為合同法規定,類似于”溫馨提示:本店商品離店概不負責”屬于強制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答2:向消協投訴,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等
答3:合同的解除權(這個題我不敢肯定)
1不能注冊成股份有限公司 有注冊資本的要求
2要正得丙的同意,合伙企業甲乙沒有權利私自轉讓公司
3出資方式不合法 不能用其他公司 的股份作為資本入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