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編現代企業管理書第58頁案例二分析曾老板的經營戰略存在什么問題
一、中小企業戰略管理的現狀 盡管戰略管理對中小企業來說很重要,但到目前為止,企業的戰略管理現狀仍然不容樂觀.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l、企業對戰略管理缺乏認識 企業戰略是對企業的整體謀劃,決定著企業的發展方向。涉及企業與環境的關...
2,經濟法案例分析題
答案在擔保法那一張中對最后一種擔保方式-定金的描述中,像這種肯定要追加定金賠償
甲公司行為違反了《合同法》第114條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乙公司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對違約金予以增加。
3,市場營銷案例分析二
哈慈的門檻較低,所謂的“強場磁化”其實就是磁鐵磁場的一個量化,開發和研制都談不上有什么超越性的構思。所以“開發一代、研制一代、構思一代”這3句話只是包裝。銷售網絡的建設,只要前期舍得投入,很容易建起來的。
自然留給我們的東西太多太多,在未知的世界里面探索生命的相關信息的產品還有很多,下一步哈慈不能僅僅圍繞磁鐵磁場做文章做產品,而要真正做到“銷售一代、開發一代、研制一代、構思一代”。
哈慈是個失敗的市場營銷案例,要注意從其失敗中總結經驗。
4,找一則體現市場營銷觀的成功或失敗的案例進行分析急急急
2002年以前,從表面看,紅色罐裝王老吉(以下簡稱“紅罐王老吉”)是一個活得很不錯的品牌,在廣東、浙南地區銷量穩定,盈利狀況良好,有比較固定的消費群,紅罐王老吉飲料的銷售業績連續幾年維持在1億多元。發展到這個規模后,加多寶的管理層發現,要把企業做大,要走向全國,就必須克服一連串的問題,甚至原本的一些優勢也成為困擾企業繼續成長的障礙。
而所有困擾中,最核心的問題是企業不得不面臨一個現實難題——紅罐王老吉當“涼茶”賣,還是當“飲料”賣? 自己分析吧
5,案例分析
1 不妥之處,她越權了燕子只不過是一個提出方案的人,最后拍板的還得是經理所以這個問題讓經理很生氣。2 換做我,首先把方案逐個分析最后請老板選擇,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覺得這樣可能會好些。3 燕子是個新人是非常富有培養性的人,但是如果做的過火了就會樂極生悲,干勁是好的但是也要考慮到其他人員(同事)的心理,踏踏實實做事才是關鍵。
能把案例出處和具體情況說說嘛?哪個省?哪個市? 連接給個? 刑罰可靠考慮情節和具體情況,罪名不會隨便改的。
6,案例分析5
1 構成犯罪 。李 王 二人輕信自己可以 控制 黃某的行為 對事情 過于自信造成 黃某死亡 作為成年人 對未成年人 沒有起到 很好的監護 作用 反而 釀成悲劇 因此 李王 二人 已經觸犯刑法 構成 過失致人死亡2 李王 二人 不構成 共同犯罪 。 因為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他們二人 不是 犯罪組織 和集團 也沒有 固定 所以 根據 共同犯罪的定義來看 不構成共同犯罪
我覺得,這是意外
構成過失犯罪,過失致人死亡罪,過失犯罪無共犯說,不能夠構成共同犯罪
7,破產法的案例分析題麻煩幫忙做一下
(1)乙企業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根據規定,對于破產申請受理前成立而債務人和對方當事人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應當履行,但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擔保。本題中,管理人決定繼續履行與乙企業的合同,因此乙企業有權要求管理人提供一定的擔保。 (2)管理人決定解除與丙服裝廠的合同后,對于造成的違約金不再予以支付;對于造成其5萬元損失,可以由丙廠依法申報債權。根據規定,管理人解除合同的,對方當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產生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申報債權。可申報的債權以實際損失為限,違約金不作為破產債權。 (3)人民法院受理了貿易公司的破產案件后,稅務機關對該批貨物的扣押應當解除。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案件后,有關債務人財產的保全措施應當解除,執行程序應當中止。 (4)該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最短不少于30日,最長不超過3個月。本題中,從發布受理申請公告之日至債權期限屆滿的時間超過了30日,短于3個月,是符合規定的。 (5)工商銀行和丁公司共同申報債權的方式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債務人清償債務的,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但是,債權人已經向管理人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本題中,工商銀行已經向管理人申報了全部債權,因此,丁公司就不能再以將來求償權申報。 (6)對于甲公司無償轉讓的150萬元財產,管理人的做法是符合規定的。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1年內,破產企業無償轉讓財產的行為,管理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本題中,貿易公司在2006年11月1日無償轉讓財產,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前1年內,因此管理人是有權依法撤銷的。 (7)破產費用=15+30=45(萬元);共益債務=100+12+20=132(萬元)。 (8)①貿易公司財產變現價值總額=150+132+120+150+1500+500=2552(萬元) ②優先清償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后的財產額=2552-1000=1552(萬元) ③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后的財產額=1552-45-132=1375(萬元) ④清償工資和法定社會保險費后的財產額=1375-200=1175(萬元) ⑤清償稅款后的財產額=1175-100=1075(萬元) 該剩余財產額用于支付普通債權。 (9)①普通債權額=5+1200+1530=2735(萬元) ②清償率=1075/2735×100%=39.31% ③A企業可以獲得的清償額=525×39.31%=206.3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