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月應交稅金額專加普本年累計銷售額0008本年累計應納稅
本年累計數這一列中應納稅合計就為(15萬),期初未繳稅額(假設20萬為多交了唄, 問題可能處在今年元月份繳納了去年12月的增值稅稅額,
申報表有再看看別人怎么說的。
2,小規模所得稅年報附表5稅收優惠明細表第46行資產總額如何
=(資產年初余額+資產年末余額)/2.
他和職工人數一樣,用于判斷是否滿足小型微利企業條件,與是不是小規模納稅人無關。
資產負債表新辦企業即使無業務發生,那么左側的資產總全,應該等于右側的負債與所有者權益的總和。企業注冊時,都有注冊資金的,至少該有注冊資金的數額呀。不可能為0的
資產總額是你上年和本年資產負債表中資產總計之和除以2所得數,應該是確定的.填少當然好,他是為了確認你是否為小型微利企業
3,關于預收賬款和繳稅問題
1、對方開具的發票金額小于我們實際預收款的金額;
按實際收款額入賬,票面金額可以大于實際付款,但不能小于。這樣你的稅金也按實際支付計算。
2、對方幫我們把稅交了,稅款錢是從哪里出?
從支付給你的款項出唄,他們不會那么傻,給你們交稅的。但這樣你們怎么入賬?。慷惤鸨仨氂赡銈冑~戶繳納的。如果對方答應出稅款,可以把稅款計入給你們的收入中,你們再交,他們無法把稅金交到你的納稅賬戶。
還是從預收 賬款里面減出來?怎么做分錄呢?
借:預收賬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營業稅
收入入賬時把這塊兒減掉,就解決你后面的問題了。
4,稅收優惠明細表中的46行資產總額全年平均數是取年末的資產總額
應嚴格按照“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的規定執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所指小型微利企業的“資產總額”標準,一律“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
七、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第(一)項和第(二)項所稱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按企業全年月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月平均值=(月初值+月末值)÷2
全年月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總額(年初數+年末數)/2
那個數簡單些就行,(年初數+年末數)/2
一種簡單平均, (年初數+年末數)/2
一種加權平均 (年初數/2+1月+2月+------11月+12月/2)/12
5,6甲公司208年有關所得稅資料如下 1甲公司所得稅采用資產
(1)(500-60-20+10+30+60+50-70+40)×25%=135(萬元)(2)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37.5-15+60×25%+50×25%-70×25%+40×25%=42.5(萬元)遞延所得稅負債余額為0.借:所得稅費用 130 遞延所得稅資產 5 貸: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 135
應納稅所得額:1 000-40+50+70+20+8+8+(100-0)-140-120=956萬元應交所得稅:956*25%=239萬元本期增加遞延所得稅資產:(8+8+100-0)*25%=29萬元本期轉回遞延所得稅資產:(140+120)*25%=65萬元年末遞延所得稅資產余額:75+29-65=39萬元借:所得稅費用 275萬元借:遞延所得稅資產-預提費用 2萬元借:遞延所得稅資產-預計負債 2萬元借:遞延所得稅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25萬元貸:遞延所得稅資產-存貨 35萬元貸:遞延所得稅資產-未彌補虧損 30萬元貸: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239萬元
6,營業額5103883元應交稅多少要計算過程
如果是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是3%,應交稅費是:增值稅:51038.83/1.03*3%=1486.57元附加稅費(城建稅7%、教育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1486.57*(7%+3%+2%)=178.39元。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稅率是17%,公式一樣,稅率替換成17%即可。
目前,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到三萬的不要交稅 根據《關于進一步支持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1號、以下簡稱《通知》)規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下同)到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對月營業額2萬元至3萬元的營業稅納稅人,免征營業稅。 此外,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2014年第57號)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3萬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其中,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和營業稅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規定免征增值稅或營業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月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營業稅。 《通知》適用于除按次納稅的個人以外的所有營業稅納稅人。
7,舉例說明資產負債計稅基礎的確定及其含義
1.資產的計稅基礎
舉例說明,企業擁有一項資產(比如說存貨),賬面價值80萬元,企業為了收回賬面價值80萬元的存貨,必然將其賣出(轉讓),這樣企業就取得了經濟利益,假如說得到的經濟利益為90萬元。企業得到這90萬元的經濟利益應該上交企業所得稅,如果讓企業按90萬元直接乘以所得稅稅率(假定為25%),企業肯定是不樂意。正確的做法應該是用90萬元的主營業務收入減去80萬元的主營業務成本后的余額1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然后再乘以所得稅稅率,所得到的結果就是該企業應該上交的所得稅。這樣做企業才會覺得合理。那么這里被稅前扣除的80萬元,就是稅法規定的這項存貨的計稅基礎。
舉過例子后,我們回過頭來,再理解資產計稅基礎的定義可能就會感覺到相對容易一些了。
所謂資產的計稅基礎,就是指企業收回資產賬面價值的過程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以自應稅經濟利益中抵扣的金額。如果有關的經濟利益不納稅,則資產的計稅基礎即為其賬面價值。
仍然接著上面的例子,假如,這批存貨已經提取了存貨跌價準備2萬元,按照會計的處理,存貨的賬面價值應該是80萬元減去2萬元,也就是78萬元,因此,我們在結轉主營業務成本時也應該是78萬元。那么,這筆轉讓存貨的會計利潤就是12萬元(90-78)。在這種假設情況下,這項存貨的計稅基礎是否也是78萬元呢?答案是否定的。因為在我國稅法上除了允許“壞賬準備”在稅前扣除(也僅僅是部分允許扣除,有規定比例5‰),其余資產的減值準備都不允許在稅前扣除,因此在這種情況下,這筆存貨的計稅基礎依然是80萬元。
2.負債的計稅基礎
仍然先舉例子,比如說某單位生產電視機,大家知道電視機都有保修,保修屬于售后服務,而售后服務又稱為產品質量保證,在會計上屬于或有事項,企業應當根據產品以往保修費的使用情況以及當年的銷售數量進行預計負債的確認。假如2008年全年確認的預計負債為60萬元,并將此列做了當年的銷售費用,于是當年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60萬元(假定該項以前沒有余額,同時當年也沒有使用任何保修費)。按照會計上的處理,既然列作了銷售費用,在計算會計利潤時,就可以作為利潤的減項,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稅法上卻規定:該項保修費要在未來實際發生時才能在稅前列支(扣除),由于今年沒有使用這筆保修費,因此這筆60萬元的保修費今年就不能在稅前扣除,只能將來逐步扣除。按照負債計稅基礎的定義,該項預計負債的計稅基礎為0。
看了上面的例子,再來理解一下負債計稅基礎的含義:負債的計稅基礎,是指負債的賬面價值減去未來期間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照稅法規定可予抵扣的金額。
預計負債的賬面價值為60萬元,由于今年沒有使用保修費,今年計稅時就不扣除任何保修費,也就是說這筆保修費要在未來計稅時扣除,所以,該筆負債的計稅基礎=賬面價值60萬元-未來計稅時可予抵扣的金額60萬元=0。
資產,負債的計稅基礎的計算,主要是為進行納稅調整,由于會計和稅法對該項資產或負債的具體規定不同,而采取的對差異進行的調整。
資產的計稅基礎=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資產成本-本期及以前期間已稅前扣除的金額
例如,某固定資產賬面原值200萬,已按計提折舊100萬
則該資產的計稅基礎=200-100=100(萬)
負債的計稅基礎=負債的賬面價值-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
例如:企業因售后服務而計提了一項預計負債100萬
如果年末,未發生售后服務有關的支出
則其計稅基礎=100-100=0萬 【第二個100為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
如果第二年發生了30萬的有關支出
則第二年末該項負債的計稅基礎=100-70=30萬 【70=100-30為未來期間可稅前扣除的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