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川省廣元市白龍湖風景區管理局辦公室在哪里
四川省廣元市白龍湖風景區管理局辦公室位置是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新民街232號。四川省廣元市白龍湖風景名勝區管理局,成立于2019年,位于四川省廣元市,宗旨和業務范圍是“對白龍湖風景名勝區內湖區水面、旅游景點、道路、碼頭、建設用地、自然生態環境保護和風景名勝資源等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開發、統一管理”。
2,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白龍鎮下轄村委會有哪些
四川省廣元市劍閣縣白龍鎮下轄村委會包括龍洞社區居民委員會、魯班社區居民委員會、三灣社區居民委員會、臨津社區居民委員會、石灘村村民委員會、春風村村民委員會、槐樹村村民委員會、廟埡村村民委員會、古樓村村民委員會、小碑村村民委員會、松柏村村民委員會、山峰村村民委員會、先鋒村村民委員會、廣坪村村民委員會、健康村村民委員會、前途村村民委員會、遠大村村民委員會、劍峰村村民委員會、紅巖村村民委員會、三尖村村民委員會、黃林村村民委員會、山嶺村村民委員會、唐家村村民委員會。
3,廣元市白龍湖亭子湖保護條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白龍湖、亭子湖湖區保護范圍(以下簡稱湖區)的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防治環境污染和資源破壞,促進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風景名勝區條例》《四川省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湖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湖區從事規劃、建設、保護、利用和管理,應當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按照功能和保護要求,湖區保護范圍劃分為一般保護區和核心保護區。 白龍湖的保護范圍是指白龍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范圍,核心保護區是指白龍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劃定的核心景區,一般保護區是指白龍湖風景名勝區總體規劃劃定的除核心景區外的區域。 亭子湖一般保護區和核心保護區由亭子湖總體規劃劃定。 湖區保護范圍由管理機構在湖區顯著位置設置界樁、標識標牌。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飲用水水源保護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四條 湖區保護應當遵循科學規劃、統一管理、嚴格保護、永續利用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和蒼溪縣、劍閣縣、青川縣、利州區、昭化區人民政府應當將湖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保護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第六條 市人民政府和有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湖區生態環境、資源保護投入和補償機制,依法用于湖區水土保持、生態修復、污染防治、產業扶持等環境資源保護。第七條 建立跨湖區行政區域聯動協調機制和聯席會議制度,協調解決湖區規劃、建設、保護、利用和管理中的重大事項。第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湖區生態環境和資源的義務,并有權對違法行為進行勸阻和舉報。 市人民政府和有關縣區人民政府可以對在湖區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 管理機構和職責第九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負責湖區保護工作,有關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湖區保護工作。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湖區(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負責湖區保護、利用和統一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和有關縣區人民政府規劃建設、環境保護、公安、國土資源、交通運輸、安全監管、水務、農業、林業、文物保護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湖區保護工作。 沿湖鄉鎮人民政府負責轄區內湖區保護工作,落實管理人員開展日常管理和保護。 鼓勵湖區內的村民委員會(社區)和村(居)民小組通過制定村規民約等方式,組織和引導村(居)民參與白龍湖、亭子湖保護。第十條 市人民政府確定的湖區(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和貫徹湖區保護有關法律、法規; (二)協助相關部門編制白龍湖湖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亭子湖湖區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協調編制湖區各類專項規劃、修建性詳細規劃、重大單項工程規劃,按法定程序報批各類規劃; (三)指導、監督湖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及各類專項規劃的實施; (四)制定白龍湖、亭子湖保護管理措施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五)設置湖區標識、標牌; (六)統籌協調市級有關主管部門開展湖區環境保護、安全生產、水土保持等聯合執法; (七)統籌協調湖區漁業發展規劃、捕撈管理、船舶管理以及水質監測預警工作; (八)建立健全湖區保護管理制度; (九)對湖區資源統籌進行普查、登記、建檔;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縣區湖區管理機構按照市湖區(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和縣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做好湖區保護工作。第三章 環境和資源保護第十一條 湖區保護、建設、利用應當遵循湖區總體規劃,服從統一管理。 湖區各類專項規劃應當相互銜接、協調統一、多規合一。 湖區規劃經批準后應當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第十二條 市人民政府和有關縣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環境保護、水務、農業、林業、氣象等有關部門及湖區管理機構開展生態環境監測和調查,完善湖區生態環境監測、預警體系,建立監測數據共享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