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錄一覽
- 1,如何鑒別酒的生產年份
- 2,白酒外包裝保質期應如何標識
- 3,貴州茅臺酒怎樣才能辨別生產年份
- 4,怎么看瀘州老窖的生產日期
- 5,從背面看五糧液瓶身的標簽上到底寫的是生產日期還是包裝日期
- 6,從酒壇的什么地方能夠看出酒的生產日期如果超過保質期就不可以
- 7,白酒生產日期標注錯誤如何處罰
1,如何鑒別酒的生產年份
最新研究結果,利用酒精的揮發度來測定酒的生產年份,既精確有捷.
2,白酒外包裝保質期應如何標識
1般是在商標標簽上標識
酒類產品保質期超過三年的應該可以不標注了吧。
沒聽說過白酒有保質期的
3,貴州茅臺酒怎樣才能辨別生產年份
注意是生產日期而不能說是年份!在酒包裝紙盒內部都有生產日期你說的代號是防偽碼可以電話查詢真偽的數字,年份酒都是印在商標上的,比如說15年30年都會看到而且外包裝都和飛天不同,所以你的酒不是年份酒即使是二十年前的也不是 年份酒是指在廠家用密封的方法用合適的溫度合適的地點窖藏發酵我們的酒就是再放50年也不是年份酒啊!
4,怎么看瀘州老窖的生產日期
生產日期在瓶貼標內側,如果是99年之間的是紅色的,2000年后的是黑色的,就圖片中的此款當時應該在138元左右!現在不太好說,應該也就值200元吧!而且,肯定是99年之前的,2000年后的不是此種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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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日期在瓶貼標內側,如果是99年之間的是紅色的,2000年后的是黑色的,就圖片中的此款當時應該在138元左右!現在不太好說,應該也就值200元吧!而且,肯定是99年之前的,2000年后的不是此種瓶。
從反面看瓶標,藍色的數字就是出廠日期,當時市場價也就在53元左右
5,從背面看五糧液瓶身的標簽上到底寫的是生產日期還是包裝日期
以前的提法是生產日期,后來改叫包裝日期 。因為酒的生產是一個長期性的過程,除了發酵、蒸餾等外,還有窖藏的時間等,所以叫生產日期是不科學的,所以后來改稱包裝日期。你說的情況可能是在兩種提法交替的期間,部分舊的包裝物尚未使用完畢,為避免浪費繼續使用所致~~~
標簽后面的二行是生產日期和批次號這二行不能作為真假識別的、如果這酒帶有rfid四個字母可以拿到五糧液專賣店去查詢 RFID標簽在酒瓶蓋的封口處你要看有木有
瓶子上有時間的
不是,2005年以后的五糧液是用斜線隔開的比如2013/02/18
6,從酒壇的什么地方能夠看出酒的生產日期如果超過保質期就不可以
一般都在瓶子的底部,如果過了保質期要看是什么酒,是純糧釀造的高度酒密封好了沒有問題,但要是勾兌的即使酒沒有變質里面的添加劑也變質了,就不能喝了。 如果 沒有保質期看密封的工藝,好酒的酒封是酒泥加豬血加草木灰和上好的牛皮紙封的,如果是這樣的酒封我建議你拍賣,自己喝太浪費了。我的理解是酒封的工藝間接的證明酒的價值。
從大概前年開始,國家就出了新規:凡是酒精度大于10度的酒都可以不標注保質期,由企業自己決定。這就是說,凡是酒精度大于10度的酒本身不存在保質期,包括了一般的葡萄酒甚至黃酒,酒放長時間了再飲用本身對身體健康沒有任何影響,只是味道變淡了,沒有品嘗價值了而已。這點如果你參加每年的酒類專賣局培訓,里面都會講到關于保質期的問題的。 那么關于保質期,我再給你詳細補充一點,白酒屬于蒸餾酒,在制作過程中就有蒸餾殺菌過程,所以可以一直存放而不變質。類似白酒一樣的蒸餾酒還有白蘭地、伏特加、朗姆酒、金酒、龍舌蘭等等烈性酒,都是一個道理。而葡萄酒和黃酒不一樣,屬于發酵酒,沒有蒸餾過程,葡萄酒被喻為有生命的酒,一般的葡萄酒最佳飲用期為3~8年,指的是在這段時間內,葡萄酒的醇香正好,單寧也較柔和協調。如果超過8年時間,葡萄酒的香氣就會慢慢遺失,喝起來味道就沒有那么醇香了,單寧也缺少了,即品嘗價值越來越低。黃酒其實和葡萄酒很類似。所以,保質期是沒有的,可以不標注,但這個“保質期”是說的對健康方面是否有害。事實上,雖然國家出了新規,但有些廠家還是保留了標注保質期的習慣,所以不是所有廠家都不標的,國家規定也是說:由生產企業自己決定。 再說說生產日期,生產日期都有標注的,只是很多不是標注在酒瓶的正標和背標上。很多酒是印制在瓶蓋上,你可以仔細查看一下是像鋼印一樣打上去的,也有印在酒瓶膠帽上的,也有印制在酒瓶瓶身上的,總之,正規廠家一定是標注生產日期的。因為從生產廠家的角度,標注生產日期意義很大的,可以直接規范產品貨物的流通去向,以及如果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查找原因等等。當然,也有個別小廠的產品或者一些私營企業造的酒,可能不標注生產日期,但如果你真發現這款酒連生產日期都不標注的話,我還是勸你不要購買了,太沒有保障了。 希望能夠幫到你。
7,白酒生產日期標注錯誤如何處罰
超前或錯后標注生產日期都會被視為假冒偽劣,被查到或被投訴之后都會被處罰的。會根據數量多少數額大小處罰。
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辦公室文件——“全許辦(2002)86號”“關于印發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的通知”及關聯的《白酒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要求可謂細致,而沒有相關許可證的白酒生產企業(主要是作坊式企業)卻不計其數;有許可證而不能達標的企業為數眾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下發的“白酒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中,涉及散酒的規定有:只生產散裝白酒的企業,不要求有灌裝設備,生產許可證證書上加注“散裝”;其產品標識,應當按照gbl0344《飲料酒標簽標準》的規定,在包裝物明顯位置注明;同時,將生產許可證的標記和編號標注在適當的位置。 gb10344-2005《預包裝飲料酒標簽通則》對標準名稱、飲料酒的酒精度范圍、食品添加劑、加工助劑的標注方法、啤酒的警示語、酒精度不超過10%vol的飲料酒免于標示的內容等方面都作了調整和明確,《食品標簽的管理規定》“預包裝食品標簽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可通報批評;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生產、銷售,可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或者處以該批食品貨值金額15%的罰款:飲料酒食品標簽缺少酒名、配料表、酒精度、凈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以及應當標注而未標注的原汁量、保質期、產品類型或者糖度任何一項的;而行業內不按照上述要求執行的決不僅僅是小型酒廠或者小作坊。 從2003年至今,現行法規和行業標準中,與產品質量、規范標識有關的就有商務部發布的《酒類流通管理辦法》、《酒類商品批發經營管理規范》和《酒類商品零售經營管理規范》;中國食品工業協會白酒專業委員會的《全國白酒行業純糧固態發酵白酒行業規范》、《純糧固態發酵白酒審定規則》等等,其中有利于企業借勢發力的條款被各企業運用地淋漓盡致,而不利于自己的卻避而不談或束之高閣;對于白酒消費群體來講,由于信息不對稱,被生產企業和商家耍的團團轉,甚至無所適從。 《食品安全法》中第四十二條規定: 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應當有標簽。標簽應當標明下列事項:(一)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二)成分或者配料表;(三)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四)保質期;(五)產品標準代號;(六)貯存條件;(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八)生產許可證編號;(九)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規定必須標明的其他事項。 再看以往的部分國內新聞報道:1998年山西朔州地區發生震驚全國的特大毒酒事件,不法分子用含有大量甲醇的工業酒精,甚至直接用甲醇制造成白酒出售,造成20多人中毒致死、數百人被送進醫院搶救。 2003年云南玉溪市50多名農民喝了工業酒精勾兌出的假酒后,有30多人中毒,其中4人死亡。 2004年廣州市發生兩起因飲用甲醇超標的散裝白酒中毒事件,導致14人死亡、10人重傷。 這些駭人聽聞的事情,應該由哪個系統哪些部門采取哪些措施實施有效的監管和保障呢?在《食品安全法》實施之后,我們盼望著白酒在《食品安全法》規范下有相關部門明確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