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法白酒為什么 2000,稅法計算題某酒廠以自產特制糧食白酒2000斤用于廠慶慶?;顒?/h1>

2,關于稅法的一道題

白酒的消費稅按照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以下簡稱復合計稅)的辦法計算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從量定額部分應納消費稅=50*1000*0.5*1000/500=50000元從價定率部分應納消費稅=150*20%=30萬元合計:5+30=35萬元 2000*0.00005此公式說明:每噸2000市斤,每市斤=500克,每500克定額稅率為0.00005萬元。

關于稅法的一道題

3,2008年稅法知識提問

1.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國稅發[2000]84號文件的規定,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及糧食白酒(含薯類白酒)的廣告費用,應視同捐贈支出,均不得在稅前扣除。 2.會計利潤 3.新的所得稅法取消了關聯方借款利息的限制(原為借款不能超過注冊資本的50%),如果考試題標明了是2008年以前的業務還應執行原規定,否則不需要。 4.可以稅前扣除。
1、可以扣除,按營業收入15%,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年度 2、是會計利潤 3、我理解的是借款利息支出,比照金融機構的利率計算稅前扣除 4、你的問題矛盾,對外投資和借款利息是兩回事,不能接上的,

2008年稅法知識提問

4,稅法考試題

稅務機關核定的啤酒消費稅單位稅額為220元/噸,成本利潤率為10%)。啤酒:①應納消費稅=10×220=2200(元)②應納增值稅=[10×3000×(1+10%)+2200]*0.17=5984元消費稅稅率20%,白酒0.5元/斤白酒:從量征收的消費稅=2000×0.5=1000(元)從價征收的消費稅=[12×2000x(1+10%)+1000]÷(1-20%)X20%=6850(元)應納消費稅=1000+6850=7850(元)應納增值稅=[12×2000x(1+10%)+1000]÷(1-20%)x17%=5822.5(元)或者,應納增值稅=[12×2000x(1+10%)+7850]x17%=5822.5(元)
http://www.zikao365.com/web/lnst/,你上這邊找下,應該有的。但答案的話,國家從02年開始就不整理公布了,那個網址上還有些歷年試題的講解視頻,希望對你有幫助。

5,稅法的有關計算題請會的朋友們幫幫忙吧oo

1.組成計稅價格=(82000+82000×20%)÷(1—8%)=106956.52(元)  進口環節應納增值稅=106956.52×17%=18182.61(元)  進口環節應納消費稅=106956.52× 8%=8556.52(元)  銷售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納增值稅=112000×17%—18182.61=857.39(元) 2.組成計稅價格= (成本+利潤)÷(l - 消費稅稅率) =[10000+(10000×10%)]÷(1-25%) =14666.67(元) 應納消費稅=14666.67*25%+1000*0.5=4166.67(元) 3.消費稅額=(12+12*80%)*5%*20=21.6萬 增值稅進項稅額=(12+12*80%+1.08)*17%*20=77.112萬 4.應納消費稅=(180-50)*30%=39萬 5.(1)應納消費稅=(20×6000 8×4500)×25 (20×2000 8×2000)×0.5=39000 28000=67000(元) (2)應納消費稅=10×4500×25 10×2000×0.5=11250 10000=21250(元) (3)應納消費稅=6×8000×25 6×2000×0.5=12000 6000=18000(元) 6.關稅完稅價=1410-10+50+15+20+35=1520萬元 關稅=1520*20%=304 消費稅=(1520+1520*20%)/(1-10%)*10%=202.67 增值稅=(1520+1520*20%)/(1-10%)*17%=344.53

6,稅法所稱費用是何含義

期間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
稅法的構成要素:是指稅法應當具備的必要因素和內容。稅法的構成要素包括:征稅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等。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和稅率是構成稅法的三個最基本的要素。稅法具體規定各稅種的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稅目、稅率、納稅期限、納稅地點等。(1)納稅人納稅人,又稱納稅義務人,即納稅主體,是指法律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納稅人不同于負稅人。負稅人是最終負擔國家征收稅款的單位和個人,通常情況下,納稅人同時也是負稅人,即稅收負擔最終由納稅人承擔,如所得稅的負稅人就是納稅人。但有些稅種的納稅人與負稅人并不一致,如流轉稅的稅款雖由生產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的納稅人繳納,但稅收負擔卻是由商品或服務的最終消費者承擔的。納稅人也不同于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是法律規定的,在其經營活動中負有代扣稅款并向國庫繳納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個人所得稅就是由支付所得的單位和個人代扣代繳。(2)征稅對象征稅對象,又稱課稅對象、征稅客體,是指對何種客體征稅,即征稅的標的物。如消費稅的征稅對象就是消費品(如煙、酒等);房產稅的征稅對象就是房屋。征稅對象是稅法的最基本要素,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志。(3)稅目稅目,是征稅對象的具體化,是稅法中對征稅對象分類規定的具體征稅品種和項目。如消費稅就設有煙、酒和酒精、化妝品等稅目。(4)稅率稅率,是指應納稅額與征稅對象數額之間的比例。稅率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反映稅負水平的高低。我國現行稅率分為三種:①比例稅率。指按照固定比例確定的稅率,即不論征稅對象數額大小,只按一個固定比例征稅。如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均實行比例稅率。②累進稅率。指根據征稅對象數額大小而確定不同等級的稅率,征稅對象數額越大,稅率越高;反之,征稅對象數額越小,稅率越低。如個人所得稅稅率的確定。③定額稅率。又稱固定稅率,指按單位征稅對象規定固定納稅額的稅率。如在消費稅中,每升無鉛汽油征稅0.20元,每升含鉛汽油征稅0.28元。(5)納稅環節納稅環節,指征稅對象在流轉過程中,按稅法規定應當納稅的環節。如商品從生產到消費一般要經過產制、批發和零售三個環節,納稅環節解決的就是征一道稅,或是征兩道稅,還是道道征稅以及確定在哪個環節征稅的問題。(6)納稅期限納稅期限,指稅法規定的納稅人繳納稅款的法定期限。納稅期限有兩個方面的含義,一是確定結算應納稅款的期限,一般由稅務機關依法確定;二是繳納稅款的期限,即在納稅期限屆滿后,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期限。如增值稅的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增值稅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為1日、3日、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一個季度。納稅人以1個月為一期繳納增值稅的,應當從期滿之日起15日以內申報納稅;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期納稅的,應當從期滿之日起5日以內預繳稅款,于次月1日起15日以內申報納稅,并結清上月應納稅款。(7)減稅、免稅減稅、免稅,指稅法減少或免除稅負的規定。減稅是指對應納稅額減征一部分稅款;免稅是指對應納稅額全部免征。需要注意的是,減免稅不同于稅法中規定的起征點。起征點,是指對征稅對象征稅的起點數額。征稅對象未達到起征點的,不征稅;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的,就其全部數額征稅。另外,減免稅也不同于稅法中規定的免征額。免征額,是指對征稅對象免于征稅的數額。免征額部分不征稅,只對超過免征額的部分征稅。如個人所得稅對工資薪金的征稅,免征額為2000元。(8)違章處理違章處理,指對納稅人違反稅法規定時,采取處罰措施的規定。

7,關于稅收的問題

1 生產散裝白酒1噸并銷售 取得含稅收入3.8萬元 定額稅:1噸=1000公斤=2000斤,2000*0.5元/斤=1000元 銷售稅(比例):3.8=38000*20%=7600 2自制白酒5噸 對外銷售4噸 收到貨款20萬元 (含稅 含包裝費3萬)另收押金0.2萬元 定額稅:5噸=5000公斤=10000斤,10000*0.5=5000 比例稅:200000/1.17*20%=34188.03(先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包裝費要自在收入中,押金另行計算) 3 自制白酒1000斤 加工成1200斤白酒 銷售額7.2萬元(普通發票) 定額稅:1200*0.5=600 比例稅:72000/1.17*20%=12307.69 4購入白酒800斤(已納消費稅0.4萬元)勾兌后出售數量1000斤 并取得收入2.5萬元(不含稅) 定額稅:1000*0.5-4000=-3500 比例稅:25000*20%-3500=1500(要把前期的已繳納的消費稅稅款抵扣掉) 5特制白酒2000斤 發給職工 每公斤成本15元 2000*0.5+2000*15(1+10%)*20%=1000+6600=7600(發放給職工的自制酒要視同銷售,由于有成本價,沒有銷售價,所以,要以成本利潤率來計算) 合計消費稅總額:1000+7600+5000+34188.03+600+12307.69+1500+7600=69795.72
限于篇幅,給你列幾層框架,看看對你能否有用: 一、稅法的概念。它是國家權力機關及基授權的行政機關制定的調整稅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其核心內容就是稅收利益的分配。 二、稅收的本質。稅收是國家憑借政治權力或公共權力對社會產品進行分配的形式。稅收是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分配形式;稅收具有非直接償還性(無償性)、強制義務性(強制性)、法定規范性(固定性)。 三、稅收的產生。稅收是伴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的。物質前提是社會有剩余產品,社會前提是有經常化的公共需要,經濟前提是有獨立的經濟利益主體,上層條件是有強制性的公共權力。中國的稅收是公元前594春秋時代魯宣公實行“初稅畝”從而確立土地私有制時才出現的。 四、稅收的作用。稅收作為經濟杠桿之一,具有調節收入分配、促進資源配置、促進經濟增長的作用。 五、稅收制度構成的七個要素 1、納稅主體,又稱納稅人,是指稅法規定負有納稅義務關直接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2、征稅對象,又稱征稅客體,是指稅法規定對什么征稅。 3、稅率,這是應納稅額與征稅對象之間的比例,是計算應納稅額的尺度,反映了征稅的程度。稅率有比例稅率、累進稅率(全額累進與超額累進)和定額稅率三種基本形式。 4、納稅環節,是指商品在整個流轉過程中按照稅法規定應當繳納稅款的階段。 5、納稅期限,是稅法規定的納稅主體向稅務機關繳納稅款的具體時間。一般的按次與按期征收兩種。 6、納稅地點,是指繳納稅款的地方。一般是為納稅人的住所地,也有規定在營業發生地。 7、稅收優惠,是指稅法對某些特定的納稅人或征稅對象給予免除部分或全部納稅義務的規定。從目的上講有照顧性與鼓勵性兩種。 六、現在的稅收分類及稅種。按現在大的分類,主要是流轉稅、所得稅、財產稅、資源稅、行為稅和其他: 1、流轉稅: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關稅、車輛購置稅等; 2、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 3、資源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等; 4、財產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等; 5、行為稅:印花稅、車船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 6、其他稅:農林特產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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