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家對白酒政策
法律分析:新的白酒消費稅政策提高了白酒征收的稅基,那么,整個酒類行業的負稅就有所加重,白酒價格會有所上漲,但是此政策也增加了政府稅收,有助于調解酒類消費,升級產品產業結構,引導正確消費方向。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稅暫行條例》 第三條 納稅人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當繳納消費稅的消費品(以下簡稱應稅消費品),應當分別核算不同稅率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銷售數量分別核算銷售額、銷售數量,或者將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從高適用稅率。
2,國家對酒類行業的政策
法律分析:國家對酒的生產和消費等有關行為的約束禁止。它屬于酒政的一部分內容。在古今中外的歷史上,禁酒政策的出臺常與飲酒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及其有悖宗教戒律相關。就中國歷史而論,禁酒政策亦可謂源遠流長。2012年12月,中央軍委下發通知,印發《中央軍委加強自身作風建設十項規定》,《規定》明確指出,不安排宴請,不喝酒,不上高檔菜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酒類管理條例》第一條 為加強酒類產銷管理,保證酒類產品質量,節約糧食,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酒類產銷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均應遵守本條例。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酒類是指各種白酒、黃酒、啤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其他含酒精飲料和食用酒精。第四條 國家有計劃地調控酒類發展,鼓勵低酒精度酒類產品的發展,限制高酒精度酒類產品的發展。國家對酒類生產和批發實行許可證制度。
3,白酒產業政策
推動產業集聚發展。發揮全國濃香型白酒強省和唯一的“濃醬雙優”省獨特優勢,依托長江上游優質濃香白酒核心區和赤水河流域醬香酒谷,優化區域產業鏈布局,提升產業協作水平,增強服務效能,提升產區原糧種植、白酒釀造、市場營銷、質量管理、品牌打造全產業鏈發展水平。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和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審核申請人提交的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定要求的相關資料,必要時對申請人的生產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核查;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準予許可;對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第三十六條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與其生產經營規模、條件相適應的食品安全要求,保證所生產經營的食品衛生、無毒、無害,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加強監督管理??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進行綜合治理,加強服務和統一規劃,改善其生產經營環境,鼓勵和支持其改進生產經營條件,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店鋪等固定場所經營,或者在指定的臨時經營區域、時段經營。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第三十七條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生產食品添加劑新品種、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應當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提交相關產品的安全性評估材料。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組織審查;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準予許可并公布;對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不予許可并書面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