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檔白酒銷售渠道有哪些
阿里巴巴全國最大網絡批發市場
不同品牌的白酒有自己的銷售渠道,你買什么酒?
2,白酒進入一個新市場應該有怎樣的銷售策略
還是要尋找代理商 和 做一些廣告 打響知名度吧~~~
渠道為王!
3,大家通常在網上什么地方購買唯思麗如何挑選
一般我都在淘寶網上買的,里面很多方便選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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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化妝品質量可一定要好!你可以上356商.城看看,百度下就可以了,那里的唯思麗品質挺有保障的,價格也比別處便宜a7856301
4,買酒到哪里好哪里便宜
要看你買什么酒,你所說的好應該是品質,最佳的選擇是直接跟代理商做團購,如果你量還可以的話,代理商出的一般沒有假酒,價格肯定比市場要低。如果量小的話可以到酒仙網或京東看看有沒有特價酒。
這個你可以問朋友有沒有途徑,我們當初是老公找人介紹自已到糖酒公司談的。有時間的話多問幾家不吃虧。
看你買多少。量大的話,到一些酒莊的批發店拿批發價,實惠很多。要是量少,還是不要太貪便宜。
5,茅臺專賣店進貨渠道是什么
如果是茅臺酒股份公司直接發展的茅臺專賣店,進貨渠道是直接從茅臺酒股份公司提貨;如果是茅臺酒的經銷商開辦的茅臺專賣店,進貨渠道是茅臺酒經銷商配貨。mt9001
本人常年出售飛天茅臺提貨單,茅臺酒廠倉庫提貨,全程視頻監控,產品電磁掃描,價格隨行就市,希望全國的朋友前來采購,182.8621.8590 茅臺系列白酒 qq 9859.49371 ..
如果要鑒定和交易茅臺酒,可以進入 茅臺客網,這是最經典的茅臺酒收藏網站,可以在里面自學茅臺酒知識,也可以發貼找專家咨詢,也可以發貼交易。百度搜索:茅臺客網
6,家住浙江寧波辦酒宴一般都擺什么酒水
辦酒宴用酒水,區域性較強,目前寧波地區一般每桌紅葡萄酒、白酒各一瓶;飲料一般用二種不同的果汁,自選品種較多,有的再加熱自榨汁(如豆汁、核桃汁、花生汁、雜糧汁等)。以下參考:白酒的話建議選用大品牌,分三檔(醬香型選53度、濃香型選52度),如:1、海之藍、瀘州老窖特曲/頭曲等;2、劍南春(普劍或珍劍)、天之藍或夢之藍M3\M6、紅花郎10/15等;3、飛天茅臺、五糧液(普五或1618)、國窖1573、青花郎20、夢之藍M9等。如果可以,每桌也可另配自釀白酒半斤。葡萄酒(選干紅或半干)一般國產的話建議選張裕、長城、威龍等品牌;進口的話太多,大品牌(不按產地分)有拉菲(LAFITE)、奔富(Penfolds)、蒙特斯(MONTES)、杰卡斯(Jacob’s Creek)、卡斯特(Cavesmaitre)等等。進口假的太多,購買渠道很重要。因口感差異,最好自己先購一瓶對比較品嘗。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市區與鄉下有區別, 市區略貴些。差別主要是白酒和紅酒白酒 市區 基本是夢之藍、五糧液,茅臺農村可以是 天之藍,瀘州老窖紅酒 不好說,太亂
7,選擇渠道成員應考慮的因素有哪些
主要考慮:1渠道的創新能否支持銷售貢獻。2渠道是否具有持續性。3渠道競爭特性是否能和企業自身優勢匹配。4渠道是否有復制性。5渠道合作的模式是否具有排他性。
(一)產品因素:1.產品價格:一般來說,產品單價越高,越應注意減少流通環節,否則會造成銷售價格的提高,從而影響銷路,這對生產企業和消費者都不利。而單價較低、市場較廣的產品,則通常采用多環節的間接分銷渠道。2.產品的體積和重量:產品的體積大小和輕重,直接影響運輸和儲存等銷售費用,過重的或體積大的產品,應盡可能選擇最短的分銷渠道。對于那些按運輸部門規定的起限(超高、超寬、超長、集重)的產品 ,尤應組織直達供應。小而輕且數量大的產品,則可考慮采取間接分銷渠道。3.產品的易毀性或易腐性:產品有效期短,儲存條件要求高或不易多次搬運者,應采取較短的分銷途徑,盡快送到消費者手中,如鮮活品、危險品。 4.產品的技術性:有些產品具有很高的技術性,或需要經常的技術服務與維修,應以生產企業直接銷售給用戶為好,這樣,可以保證向用戶提供及時良好的銷售技術服務。 5.定制品和標準品:定制品一般由產需雙方直接商討規格、質量、式樣等技術條件,不宜經由中間商銷售。標準品具有明確的質量標準、規格和式樣,分銷渠道可長可短,有的用戶分散,宜由中間商間接銷售;有的則可按樣本或產品目錄直接銷售。 6.新產品:為盡快地把新產品投入市場,擴大銷路,生產企業一般重視組織自己的推銷隊伍,直接與消費者見面,推介新產品和收集用戶意見。如能取得中間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慮采用間接銷售形式。(二)市場因素: 1.購買批量大小:購買批量大,多采用直接銷售;購買批量小,除通過自設門市部出售外,多采用間接銷售。 2.消費者的分布:某些商品消費地區分布比較集中,適合直接銷售。反之,適合間接銷售。工業品銷售中,本地用戶產需聯系方便,因而適合直接銷售。外地用戶較為分散,通過間接銷售較為合適。 3.潛在顧客的數量:若消費者的潛在需求多,市場范圍大,需要中間商提供服務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宜選擇間接分銷渠道。若潛在需求少,市場范圍小,生產企業可直接銷售。 4.消費者的購買習慣:有的消費者喜歡到企業買商品,有的消費者喜歡到商店買商品。所以,生產企業應既直接銷售,也間接銷售,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也增加了產品的銷售量。 (三)生產企業本身的因素 :1.資金能力:企業本身資金雄厚,則可自由選擇分銷渠道,可建立自己的銷售網點,采用產銷合一的經營方式,也可以選擇間接分銷渠道。企業資金薄弱則必須依賴中間商進行銷售和提供服務,只能選擇間接分銷渠道。 2.銷售能力:生產企業在銷售力量、儲存能力和銷售經驗等方面具備較好的條件,則應選擇直接分銷渠道。反之,則必須借助中間商,選擇間接分銷渠道。另外,企業如能和中間商進行良好的合作 ,或對中間商能進行有效地控制,則可選擇間接分銷渠道。若中間商不能很好地合作或不可靠,將影響產品的市場開拓和經濟效益,則不如進行直接銷售。 3.可能提供的服務水平:中間商通常希望生產企業能盡多地提供廣告、展覽、修理、培訓等服務項目,為銷售產品創造條件。若生產企業無意或無力滿足這方面的要求,就難以達成協議,迫使生產企業自行銷售。反之,提供的服務水平高,中間商則樂于銷售該產品,生產企業則選擇間接分銷渠道。 4.發貨限額:生產企業為了合理安排生產,會對某些產品規定發貨限額。發貨限額高,有利于直接銷售;發貨限額低,則有利于間接銷售。 (四)政策規定: 企業選擇分銷渠道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的規定。某些按國家政策應嚴格管理的商品或計劃分配的商品,企業無權自銷和自行委托銷售;某些商品在完成國家指令性計劃任務后,企業可按規定比例自銷,如專賣制度(如煙)、專控商品(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少數商品) 。另外,如稅收政策、價格政策、出口法、商品檢驗規定等,也都影響分銷途徑的選擇。 (五)經濟收益: 不同分銷途徑經濟收益的大小也是影響選擇分銷渠道的一個重要因素。對于經濟收益的分析,主要考慮的是成本、利潤和銷售量三個方面的因素。具體分析如下: 1.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指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它包括包裝費、運輸費、廣告宣傳費、陳列展覽費、銷售機構經費、代銷網點和代銷人員手續費、產品銷售后的服務支出等。一般情況,減少流通環節可降低銷售費用,但減少流通環節的程度要綜合考慮,做到既節約銷售費用, 又要有利于生產發展和體現經濟合理的要求。 2.價格分析: (1)在價格相同條件下,進行經濟效益的比較。目前,許多生產企業都以同一價格將產品銷售給中間商或最終消費者,若直接銷售量等于或小于間接銷售量時,由于生產企業直接銷售時要多占用資金,增加銷售費用,所以,間接銷售的經濟收益高,對企業有利;若直接銷售量大于間接銷售量,而且所增加的銷售利潤大于所增加的銷售費用,則選擇直接銷售有利。 (2)當價格不同時,進行經濟收益的比較。主要考慮銷售量的影響,若銷售量相等,直接銷售多采用零售價格,價格高,但支付的銷售費用也多。間接銷售采用出廠價,價格低,但支付的銷售費用也少。究竟選擇什么樣的分銷渠道?可以通過計算兩種分銷渠道的盈虧臨界點作為選擇的依據。當銷售量大于盈虧臨界點的數量,選擇直接分銷渠道;反之,則選擇間接分銷渠道。在銷售量不同時,則要分別計算直接分銷渠道和間接分銷渠道的利潤,并進行比較,一般選擇獲利的分銷渠道。 (六)中間商特性: 各類各家中間商實力、特點不同,諸如廣告、運輸、儲存、信用、訓練人員、送貨頻率方面具有不同的特點,從而影響生產企業對分銷渠道的選擇。 1.中間商的不同對生產企業分銷渠道的影響。例如,汽車收音機廠家考慮分銷渠道,其選擇方案有: (1)與汽車廠家簽訂獨家合同,要求汽車廠家只安裝該品牌的收音機; (2)借助通常使用的渠道,要求批發商將收音機轉賣給零售商; (3)尋找一些愿意經銷其品牌的汽車經銷商; (4)在加油站設立汽車收音機裝配站,直接銷售給汽車使用者,并與當地電臺協商,為其推銷產品并付給相應的傭金。 2.中間商的數目不同的影響。按中間商的數目的多少的不同的情況,可選擇密集分銷\選擇分銷、獨家分銷。 (1)密集式分銷,指生產企業同時選擇較多的經銷代理商銷售產品。一般說,日用品多采用這種分銷形式。工業品中的一般原材料,小工具,標準件等也可用此分銷形式。 (2)選擇性分銷,指在同一目標市場上,選擇一個以上的中間商銷售企業產品,而不是選擇所有愿意經銷本企業產品的所有中間商。這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效益。一般說,消費品中的選購品和特殊品,工業品中的零配件宜采用此分銷形式。 (3)獨家分銷,指企業在某一目標市場,在一定時間內,只選擇一個中間商銷售本企業的產品,雙方簽訂合同,規定中間商不得經營競爭者的產品,制造商則只對選定的經銷商供貨,一般說,此分銷形式適用于消費品中的家用電器,工業品中專用機械設備,這種形式有利于雙方協作,以便更好地控制市場。 3.消費者的購買數量。如果消費者購買數量小、次數多,可采用長渠道,反之,購買數量大,次數少,則可采用短渠道。 4.競爭者狀況。當市場競爭不激烈時,可采用同競爭者類似的分銷渠道,反之,則采用與競爭者不同的分銷渠道。
(一)產品因素:1.產品價格:一般來說,產品單價越高,越應注意減少流通環節,否則會造成銷售價格的提高,從而影響銷路,這對生產企業和消費者都不利。而單價較低、市場較廣的產品,則通常采用多環節的間接分銷渠道。2.產品的體積和重量:產品的體積大小和輕重,直接影響運輸和儲存等銷售費用,過重的或體積大的產品,應盡可能選擇最短的分銷渠道。對于那些按運輸部門規定的起限(超高、超寬、超長、集重)的產品 ,尤應組織直達供應。小而輕且數量大的產品,則可考慮采取間接分銷渠道。3.產品的易毀性或易腐性:產品有效期短,儲存條件要求高或不易多次搬運者,應采取較短的分銷途徑,盡快送到消費者手中,如鮮活品、危險品。 4.產品的技術性:有些產品具有很高的技術性,或需要經常的技術服務與維修,應以生產企業直接銷售給用戶為好,這樣,可以保證向用戶提供及時良好的銷售技術服務。 5.定制品和標準品:定制品一般由產需雙方直接商討規格、質量、式樣等技術條件,不宜經由中間商銷售。標準品具有明確的質量標準、規格和式樣,分銷渠道可長可短,有的用戶分散,宜由中間商間接銷售;有的則可按樣本或產品目錄直接銷售。 6.新產品:為盡快地把新產品投入市場,擴大銷路,生產企業一般重視組織自己的推銷隊伍,直接與消費者見面,推介新產品和收集用戶意見。如能取得中間商的良好合作,也可考慮采用間接銷售形式。(二)市場因素: 1.購買批量大小:購買批量大,多采用直接銷售;購買批量小,除通過自設門市部出售外,多采用間接銷售。 2.消費者的分布:某些商品消費地區分布比較集中,適合直接銷售。反之,適合間接銷售。工業品銷售中,本地用戶產需聯系方便,因而適合直接銷售。外地用戶較為分散,通過間接銷售較為合適。 3.潛在顧客的數量:若消費者的潛在需求多,市場范圍大,需要中間商提供服務來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宜選擇間接分銷渠道。若潛在需求少,市場范圍小,生產企業可直接銷售。 4.消費者的購買習慣:有的消費者喜歡到企業買商品,有的消費者喜歡到商店買商品。所以,生產企業應既直接銷售,也間接銷售,滿足不同消費者的需求,也增加了產品的銷售量。 (三)生產企業本身的因素 :1.資金能力:企業本身資金雄厚,則可自由選擇分銷渠道,可建立自己的銷售網點,采用產銷合一的經營方式,也可以選擇間接分銷渠道。企業資金薄弱則必須依賴中間商進行銷售和提供服務,只能選擇間接分銷渠道。 2.銷售能力:生產企業在銷售力量、儲存能力和銷售經驗等方面具備較好的條件,則應選擇直接分銷渠道。反之,則必須借助中間商,選擇間接分銷渠道。另外,企業如能和中間商進行良好的合作 ,或對中間商能進行有效地控制,則可選擇間接分銷渠道。若中間商不能很好地合作或不可靠,將影響產品的市場開拓和經濟效益,則不如進行直接銷售。 3.可能提供的服務水平:中間商通常希望生產企業能盡多地提供廣告、展覽、修理、培訓等服務項目,為銷售產品創造條件。若生產企業無意或無力滿足這方面的要求,就難以達成協議,迫使生產企業自行銷售。反之,提供的服務水平高,中間商則樂于銷售該產品,生產企業則選擇間接分銷渠道。 4.發貨限額:生產企業為了合理安排生產,會對某些產品規定發貨限額。發貨限額高,有利于直接銷售;發貨限額低,則有利于間接銷售。 (四)政策規定: 企業選擇分銷渠道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政策和法令的規定。某些按國家政策應嚴格管理的商品或計劃分配的商品,企業無權自銷和自行委托銷售;某些商品在完成國家指令性計劃任務后,企業可按規定比例自銷,如專賣制度(如煙)、專控商品(控制社會集團購買力的少數商品) 。另外,如稅收政策、價格政策、出口法、商品檢驗規定等,也都影響分銷途徑的選擇。 (五)經濟收益: 不同分銷途徑經濟收益的大小也是影響選擇分銷渠道的一個重要因素。對于經濟收益的分析,主要考慮的是成本、利潤和銷售量三個方面的因素。具體分析如下: 1.銷售費用: 銷售費用是指產品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它包括包裝費、運輸費、廣告宣傳費、陳列展覽費、銷售機構經費、代銷網點和代銷人員手續費、產品銷售后的服務支出等。一般情況,減少流通環節可降低銷售費用,但減少流通環節的程度要綜合考慮,做到既節約銷售費用, 又要有利于生產發展和體現經濟合理的要求。 2.價格分析: (1)在價格相同條件下,進行經濟效益的比較。目前,許多生產企業都以同一價格將產品銷售給中間商或最終消費者,若直接銷售量等于或小于間接銷售量時,由于生產企業直接銷售時要多占用資金,增加銷售費用,所以,間接銷售的經濟收益高,對企業有利;若直接銷售量大于間接銷售量,而且所增加的銷售利潤大于所增加的銷售費用,則選擇直接銷售有利。 (2)當價格不同時,進行經濟收益的比較。主要考慮銷售量的影響,若銷售量相等,直接銷售多采用零售價格,價格高,但支付的銷售費用也多。間接銷售采用出廠價,價格低,但支付的銷售費用也少。究竟選擇什么樣的分銷渠道?可以通過計算兩種分銷渠道的盈虧臨界點作為選擇的依據。當銷售量大于盈虧臨界點的數量,選擇直接分銷渠道;反之,則選擇間接分銷渠道。在銷售量不同時,則要分別計算直接分銷渠道和間接分銷渠道的利潤,并進行比較,一般選擇獲利的分銷渠道。 (六)中間商特性: 各類各家中間商實力、特點不同,諸如廣告、運輸、儲存、信用、訓練人員、送貨頻率方面具有不同的特點,從而影響生產企業對分銷渠道的選擇。 1.中間商的不同對生產企業分銷渠道的影響。例如,汽車收音機廠家考慮分銷渠道,其選擇方案有: (1)與汽車廠家簽訂獨家合同,要求汽車廠家只安裝該品牌的收音機; (2)借助通常使用的渠道,要求批發商將收音機轉賣給零售商; (3)尋找一些愿意經銷其品牌的汽車經銷商; (4)在加油站設立汽車收音機裝配站,直接銷售給汽車使用者,并與當地電臺協商,為其推銷產品并付給相應的傭金。 2.中間商的數目不同的影響。按中間商的數目的多少的不同的情況,可選擇密集分銷\選擇分銷、獨家分銷。 (1)密集式分銷,指生產企業同時選擇較多的經銷代理商銷售產品。一般說,日用品多采用這種分銷形式。工業品中的一般原材料,小工具,標準件等也可用此分銷形式。 (2)選擇性分銷,指在同一目標市場上,選擇一個以上的中間商銷售企業產品,而不是選擇所有愿意經銷本企業產品的所有中間商。這有利于提高企業經營效益。一般說,消費品中的選購品和特殊品,工業品中的零配件宜采用此分銷形式。 (3)獨家分銷,指企業在某一目標市場,在一定時間內,只選擇一個中間商銷售本企業的產品,雙方簽訂合同,規定中間商不得經營競爭者的產品,制造商則只對選定的經銷商供貨,一般說,此分銷形式適用于消費品中的家用電器,工業品中專用機械設備,這種形式有利于雙方協作,以便更好地控制市場。 3.消費者的購買數量。如果消費者購買數量小、次數多,可采用長渠道,反之,購買數量大,次數少,則可采用短渠道。 4.競爭者狀況。當市場競爭不激烈時,可采用同競爭者類似的分銷渠道,反之,則采用與競爭者不同的分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