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手續怎么辦理流程,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么

1,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么

辦理協議離婚的程序: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也就是你當時辦理結婚證的那個民政局)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協議離婚手續辦理流程是什么

2,協議離婚程序

凡當事人自愿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4)離婚協議書;(5)結婚證。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 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經濟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協議事項。 協議的內容應當有利于保護婦女和子女的合法權益。
樓上說的太復雜了 現在其實協議離婚是非常簡單的,提交的材料更是很簡明。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 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 本人的結婚證;   (三) 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1]。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首先夫妻雙方一起去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并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書面申請離婚的申請書 2、結婚證書 3、夫妻雙方協商并簽訂離婚協議書(包括雙方自愿離婚、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等內容) 4、身份證和戶口本 5、單位(居委會)證明信 6、婚姻登記機關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 填寫離婚申請表 夫妻雙方簽字,按手印
離婚的雙方持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一寸單人照片個兩張共同到一方戶籍地的民政部門申請離婚,有婚姻登記機關審查,如果符合法律規定就準予離婚,并發給離婚證。
協議離婚的程序: 一、夫妻雙方就解除夫妻關系、財產分割、孩子撫養等問題做出約定,并達成書面的離婚協議; 二、夫妻雙方持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離婚協議,到民政局辦理離婚協議; 三、民政局經審核后收回結婚證、合法離婚證。至此,夫妻關系正式解除。

協議離婚程序

3,協議離婚的程序

自愿協議離婚登記的程序,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1.自愿協議離婚登記申請程序 要求離婚的男女雙方,應持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證明和《結婚證》,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手續。雙方任何一方,都不能委托他人代辦離婚手續。雙方要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自愿協議離婚登記審查程序 婚姻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當把《婚姻法》中關于離婚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告訴有關情況;工作人員在審查中必須查明以下五個問題: (1)離婚申請人雙方是否都有行為能力。如果發現雙方或一方無行為能力,不予登記,告訴通過訴訟程序解決離婚問題。 (2)離婚是否確實處于雙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爾爭執,一時氣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騙或者脅迫他方而取得的表面同意;是否雙方為了達到規避 法律或者政策的目的,而虛偽離婚等。 (3)對子女問題是否已適當處理。包括子女歸哪一方撫養;撫養費的負擔是否合理;撫養費給付辦法是否妥當;雙方協議的內容是否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 (4)對財產問題是否已有適當處理。包括對雙方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是否合理;雙方對個人財產有無糾葛;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否已經清償,如果共同財產不足清償;那么今后如何清償。 (5)如果一方生活確有實際困難,雙方是否就經濟幫助問題達成協議,其給付辦法是否妥當。 3.自愿協議離婚登記程序 登記是離婚登記工作的最后環節。婚姻登記機關只有在查明雙方確實在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才能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作為婚姻關系已經合法解除的根據。如果查明離婚并非出自于雙方自愿,或在子女和財產問題還有爭執,無法達成協議時,應當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同時告知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先簽訂離婚協議書,內容包括:財產分配,子女撫養,以及與婚姻有關的其它問題。簽訂完離婚協議書后,再準備好各自身份證,結婚證,及需要花費的錢。帶好上訴東西在民政局工作日去辦理離婚證。但雙方必須同時到民政局去,以表自愿離婚。

協議離婚的程序